计算机课程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认定管理办法...
南通大學文件
通大教〔2020〕13號
關于印發《南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課程學分成績對接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門、直屬(附屬)單位:
《南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課程學分成績對接認定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第8次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南通大學
2020年4月21日
南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課程學分成績
對接認定管理辦法
為滿足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需求,保證人才培養質量,規范各類課程學分成績對接認定管理,根據《南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通大教〔2017〕88號)、《南通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課程考核工作管理辦法》(通大教〔2017〕89號)等相關文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對象
1.校內學籍異動的學生。
2.其他高校轉入的學生。
3.申請境內校際學分互認的學生。
4.參加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等情況的學生。
二、對接原則
1.課程成績須達到及格及以上(或相應等級),對接課程的成績以原課程成績記載。
2.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且課程學分(學時)高于或等于擬對接課程學分(學時)的,可進行課程、學分、成績直接對接,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不能直接對接的課程,其學分、成績可對接為公共選修課的學分、成績,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學分(學時)低于擬對接課程學分(學時)或學分(學時)相同但課程內容差異較大的,由學生所在學院提出認定意見,教務處審批。
3.修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辦助學專業本科第二學歷教育(簡稱“助學二學歷”)學生,修讀的課程學分可沖抵公選課學分,但不能對接其它課程。
4.參軍學生正常退伍回校后,其軍事訓練、軍事理論、公共體育課以“優秀”計,其他情況由體育科學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認定。
5.轉專業的學生,與新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無關的已修讀課程、公共選修課多修的課程,可以申請成績隱藏(見附件5)。
6.通過學校組織的江蘇省高等學校非計算機專業計算機等級考試或國家計算機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合格可沖抵相同語種計算機高級語言課程的不及格學分,成績以60分或及格計;全國英語四級考試(CET-4)成績合格可沖抵基礎英語不及格學分,成績以60分或及格計。
三、對接辦法與程序
1.校內學籍異動的學生,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且課程學分高于或等于擬對接課程學分、對接公共選修課課程的,學生根據所學課程填寫《南通大學學生課程學分成績對接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對接認定;因人才培養方案變更導致課程名稱、學時、學分與原先學習課程有差異但教學要求等一致的課程,由學生所在學院直接進行有關課程、學分、成績的對接認定;學分低于擬對接課程或課程內容差異較大的,學生填寫《南通大學學生課程學分成績對接審批表》(見附件2),由學院及教務處認定。
2.由其它高校轉入我校的學生,須出具原學校教務部門的成績證明原件,并填寫《南通大學學生課程學分成績對接審批表》(見附件2),辦理相關對接認定手續。
3.自主參加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的學生,須先填寫《南通大學學生參加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申請表》(見附件3),辦理對應課程免聽手續,直接參加該課程的校內期末考試。網絡課程學習結束后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給任課教師,獲得相應課程平時成績。自主參加開放式網絡學習課程一般應為考查課,且每學期不超過兩門。
4.學生外出參加學校批準的境內校際交流學習(以下簡稱外出學習)所學課程,可以對接相應課程。外出學習前需填寫《南通大學外出學習課程學分對接方案》(見附件4),學習回來后需填寫《南通大學學生課程學分成績對接申請表》(見附件1),由學生所在學院進行有關課程、學分、成績的對接認定。外出學習修得的學分數,換算后應大于或等于校內對接課程的應修學分,否則不予對接。
換算公式:外修學分數=外修學時數/我校規定的單位學分學時數。
四、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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