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Web3 巨大潜力之下的未解之谜
來源:Bloomberg
撰文:Emily Nicolle
風投基金 Andreessen Horowitz (a16z) 的合伙人 Chris Dixon 認為,以區塊鏈為基礎的互聯網未來 (即所謂的 web3) 事關數十億美元的利益。但是,即使這位風險投資家借助這個互聯網的下一個階段 (web3) 將會帶來什么的夢想來吸引著他的投資者們,他的愿景也依賴于一個未經檢驗的前提——即如果你構建了 web3,所有人都會參與進來。但人們真的會來嗎?
a16z 合伙人 Chris Dixon 看到了 web3 的巨大潛力,但仍有許多未解之謎。
如果說互聯網的第一個版本 (web 1.0) 是只讀的,而第二個版本 (web 2.0) 允許我們將日常生活上傳到 MySpace 和 Facebook 上,那么 web3 就是我們擁有這些成果的所有權并將它們帶在身邊。與其讓科技巨頭從你的數據中賺錢,Chris Dixon 等 web3 支持者相信,通過區塊鏈網絡實現科技巨頭的權利去中心化:每個人都能分享到獎勵,每個人都對平臺如何運行有發言權,所有這些都被公開記錄下來,無可辯駁。
這聽起來像是一種進步,但即便還處于起步階段,這個數字烏托邦式的計劃也因尚未實現其目標而受到批評。Coinbase 和 OpenSea 等主要的加密和區塊鏈公司已經占據了巨大的市場份額,有望成為下一個 Meta 和 Alphabet 公司。與此同時,正如 Twitter 聯合創始人、比特幣倡導者 Jack Dorsey 所指出的那樣,少數幾家風險投資公司占據了大部分 web3 市場,其中 a16z 就是在該榜單上名列前茅。
上個月,Chris Dixon 對這種矛盾的狀態給出了一個解釋。他表示,web3 實際上并沒有試圖對所有東西進行去中心化。相反,web3 的主要目標是將 web2 的“網絡效應”控制權交還給人們:即你通過長期勤勉地使用一款產品而獲得的價值,比如在 Facebook 上建立好友列表,或者在 Spotify 上精心策劃的音樂庫等等。當前,這些“網絡效應”被鎖定在特定的平臺上,以此激勵你留下來使用這些提供商的服務——這是 web2 科技行業大多數公司的關鍵戰略。
Chris Dixon 在 Twitter 上寫道:“區塊鏈提供了一種強大的新方式來構建網絡,在這些網絡中,網絡效應作為公共產品積累起來,就像在 web1 中一樣?!?strong>在 web3 中,數據變得可攜帶,減少了這些大公司已經掌控的粘性。
再一次,這聽起來像是一個進步,至少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是這樣。但是圍繞 web3 的宏大理念忽略了一些商業甚至隱私的關鍵概念。至少,這些 web3 理念沒有考慮到不同的企業如何吸引新用戶和管理現有用戶。這些是直指現代商業經濟學核心的專有模式:web2 企業為什么要放棄抵抗,讓它們的用戶轉向競爭對手?企業擁抱公共區塊鏈并允許數據進行無縫傳輸的動機在哪里?Chris Dixon 的回答是,在 web3 中,大型平臺之間除了實現互操作性之外別無選擇,要么跟上時代,否則就會被淘汰。
對此,來自英國 De Montfort University (德蒙福特大學) 的 Catherine Flick 表示:“這是一種典型的技術推動,迎合了人類的現實。這是一項非常理想主義的技術。想法很好,理論很好,但在實踐中卻是垃圾?!?/p>
那在 Chris Dixon 闡述的 web3 世界將如何運作?讓我們假設 Twitter 轉變成了一家 web3 公司,然后你想把你的 Twitter 關注者 (粉絲) 列表放到某個區塊鏈上。你這么做的原因是你想要轉移到另一個新的社交媒體平臺,但又不想失去你在 Twitter 上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關注者。這正是如今許多在線創作者面臨的一個關鍵難題,他們想要在最熱門的新應用上獲得成功,但卻無法控制自己的網絡效應——例如,YouTube 主播很大程度上無法在 TikTok 上復制自己的粉絲量。
而當數據放在區塊鏈上時,你將能夠把數據導入新的應用中。而且由于在 web3 中,用戶可以通過像 MetaMask 這樣的產品來將自己的數字身份連接到他們的 Twitter 賬戶,這也使之成為可能。此時,你的 Twitter 關注者將在注冊這個新的應用時關注你,這樣你就沒有失去你的關注者,這使得 web3 成為了每個創作者夢寐以求的東西。你也可以把這個場景擴展到將一個公司的客戶名單從一個軟件轉移到另一個軟件等。
然而,在這種數據傳輸中,要求用戶選擇使用這些新服務的規定在哪里?這種規定已經成為幾乎所有新隱私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例如,在英國和歐洲,如果公司試圖在未經新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就將新客戶導入進來,可能會被處以高達全球年營業額 4% 的罰款。
也許可以通過允許每個用戶在 web3 Twitter 上單獨選擇,并為創作者提供許可來避免這一問題。但這將是需要逐個賬戶同意才能實現的嗎?比如說,作為一名用戶,我想要給予 Jay-Z?(美國說唱歌手) 這個權利 (即允許 Jay-Z 在新應用中直接將我設定為關注者),但不給予 Logan Paul?(美國著名網絡視頻達人) 這個權利。這將需要設計多少個智能合約?更不用說如果我關注了數千個賬戶,這個過程將耗費我大量的時間。而且誰來負責這種互操作性?所有的平臺都要承擔成本嗎?這些都是許多未回答的問題,這里還有一個問題:誰能夠決定哪條區塊鏈沒有高度中心化問題而值得整合?像 Meta 這樣的公司故意讓你很難將自己的數據從其網絡中轉移出來,且該公司對元宇宙的愿景也不太可能會改變這種情況。
但也許在去中心化而非 web3 的所有問題中,最突出的問題是每個公司在過去十年中都在努力解決的一個問題。舉例說明:你通過區塊鏈非常簡單地將所有用戶帶到新的應用中,但這些用戶為什么要使用這個新應用呢?當然,如果這個新應用像 TikTok 一樣,那么也許你可以依靠市場效應,在一段時間內自然而然地把所有人推向這個新平臺;但如果新應用沒有如此受歡迎的好處,以至于每個人都在考慮是否要做出這種轉變?Chris Dixon 這樣的 Web3 理論依賴于人性的這一面已經成為過去。
Catherine Flick 說道:“這就像他們得到了兩半橙子,并試圖把它們粘在一起。這整件事完全無視了人們如何使用互聯網,以及他們如何在互聯網上與他人互動?!?/p>
碧昂絲 (Beyonce) 和 Jay-Z 的音樂版稅提供了一個警示。2016 年,碧昂絲將其第六張專輯《Lemonade》的流媒體發行限制在她丈夫 Jay-Z 的音樂流媒體平臺 Tidal 上。盡管該專輯在 Tidal 平臺上呆了三年才更廣泛地發行,但即使是這位世界上最暢銷的唱片藝術家之一的明星的影響力,也無法將 Tidal 提升到與 Spotify 或 Apple Music 相同的排名,盡管 Tidal 平臺也提供了數百萬首歌曲。
碧昂絲的明星影響力不足以給 Jay-Z 的 Tidal 平臺帶來挑戰其他對手平臺所需的提振。
如果碧昂斯的粉絲可以把他們的音樂庫一下子轉移到 Tidal 平臺上,他們會這么做嗎?我想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但是,影響人們加入一個新的網絡是困難的,因為人性,而不是技術上的失敗。這不太可能是簡單地通過區塊鏈傳輸就能解決的問題。
誠然,web2 網絡效應很煩人——我幾乎不看我的 Facebook 賬戶,但我用它來提醒我別人的生日。不過,Web3 只有在人們參與足夠多的時候才能解決這個問題,人們才會集體轉移并完全接受這些平臺,而這在目前是非常復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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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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