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穆勒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 [John Stuart Mill 1806.05.20-1873.05.08]也譯作約翰·斯圖亞特·穆勒,英國思想家、哲學家、經濟學家、哲學心理學家,實證主義和功利主義代表人物,經濟學的古典學派的最后代表人物,也是心理化學理論的創始人,是被公認有史以來智商最高者之一。
功利主義這是一個貶義詞,我們往往將其等同于利己主義。認為其等同于自私自利,是一種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理論,在追求過程中的行為、動機和手段往往是不值得人稱道的,甚至是有違道德的,被社會大眾所恥。令人可悲的是,這種偏見不論是在其反對者還在支持者中都大行其道。在《功利主義》一書中,穆勒對功利主義的定義和闡述不論其是否為人認可,至少讓我知道了以前錯誤的理解了功利主義。
在書的開頭穆勒就說明,功利主義即為“達到最大善”,即得到最大的(或盡可能大的)幸福,又或者,“達到最大惡”,即減緩或預防最大的(或盡可能大的)痛苦和不幸。
功利主義所謂的“幸福”或“快樂”不是指動物的幸福或快樂,而是指人的幸福或快樂,對于人來說,“理智的快樂、感情和想象的快樂以及道德情感的快樂所具有的價值要遠高于單純感官的快樂。”
為什么幸福或快樂有高低之分呢?穆勒做出了解釋,“承認某些種類的快樂比其他種類的快樂更值得欲求更有價值,這與功利原則是完全相容的。荒謬的倒是,我們在評估其他各種事物,質量與數量都是考慮的因素,然而在評估各種快樂的時候,有人卻認為只需考慮數量這一個因素。”
穆勒指出,功利主義并不反對自我犧牲,但反對把自我犧牲本身看作善事:“一種犧牲如果沒有增進或不會增進幸福的總量,那么就是浪費。它(指功利主義)唯一贊成的自我犧牲,是為了他人的幸福或有利于他人幸福的某些手段而做出的犧牲。”穆勒解釋了什么是道德,“任何道德規范,如果沒有相應的人性基礎,從而是大多數人做不到的,那就會變成虛偽的說教。而它內在約束力則在于被我們稱之為良心的道德感情。”
穆勒說明了大眾對功利主義的誤解:“指責功利主義把一切都交給快樂來處理,而且是交給最粗俗的快樂。主張功利理論的每一位著作家,都從來沒有把功利理解為某種于快樂判然有別的東西,而是把它理解為快樂本身以及痛苦的解除。”看到這里我就明白了,功利主義其實不那么功利,不等同利己。該書的譯者也指出功利主義翻譯為效用主義比較好,但是約定俗成的原因就一直稱作功利主義。
穆勒進一步解釋了快樂的高低之分,“極少有人會因為可以盡量地享受禽獸的快樂而同意成為低等的動物;凡聰明人都不會同意變成傻瓜,凡受過教育的人都不愿意成為無知的人;凡有良心和感情的人, 即使相信傻瓜、白癡和流氓比他們更滿意于自己的命運,也不愿意變得自私卑鄙。他們不會為了最大程度地滿足自己和傻瓜共有的各種欲望,而舍棄自己擁有但傻瓜不擁有的東西。”
“人們常常會由于性格的軟弱而選擇就近的善,盡管他們知道它的價值較低;這種情形不僅人們在兩種肉體的快樂之間進行選擇時存在,人們在肉體的快樂與心靈的快 樂之間進行選擇時也同樣存在。他們雖然完全明白,健康是更大的善事, 但仍然會沉迷于有害健康的感官快樂。”
“功利主義學說主張,幸福是值得欲求的目的,而且是唯一值得欲求的目的;其他事物如果說也值得欲求,那僅僅是因為它們可以作為達到幸福的手段。對人類來說, 唯有本身令人快樂的東西,或者是獲得快樂免受痛苦的手段,才是善。”
穆勒進一步討論了道德,“我們完全可以懷疑,一個高尚的人是否因其高尚而永遠比別人幸福,但毫無疑問的是,一個高尚的人必定會使別人更加幸福,而整個世界也會因此而大大得益。”
“動機雖然與行為者的品格有很大關系,卻與行為的道德性無關。救人于溺水之中,總是道德上正確的行為,無論救人的動機是出于義務還是希望為此得到報酬。”
“除了毫無道德感的人之外,幾乎沒有人能夠忍受自己的生活安排只受到自己的私利驅動,即便考慮他人的利益也是出于私利的迫使。”
而對于少數那些自私的人,穆勒將其解釋為人類的復雜性,“任何行為規則都不可能做到沒有例外,任何一種行為都不太可能被斷定是永遠應該做的或永遠不該做的,這不是任何信條的過錯,而要歸咎于人類事務的復雜本性。”
對于自由主義批評功利主義侵犯個人權利,穆勒說明。“如果我們認為,一個人應當為某個行為受到懲罰,那么就會說這個行為是錯的,但如果我們認為,一個人不應當為了這個行為而受到懲罰,那么就不會說它是錯的, 而會用其他一些表示不喜歡或者貶抑的語詞來描述這個行為。如果我們愿意看到一個人受到強制去做某件事,那么就會說這樣做是對的,但如果我們只愿看到一個人 受到勸說和鼓勵去做這件事,那么就不會說這樣做是對的,而僅僅會說它是值得欲求的或值得稱贊的。”
“安全利益,對任何一個人的感情來說,它都是所有利益中最重要的利益。世上一切其他利益,都可以為一個人所需而不為另一個人所需,其中的許多利益,如有必 要,都能被人放棄,或被其他東西替代,但唯有安全,沒有一個人能夠缺 少 ,我們要免除所有的禍害,要長久地獲得一切善的價值,全靠安全。”
“對人類來說,禁止人類相互傷害的道德規則最為重要(決不可忘記的是相互傷害也包括錯誤地干涉彼此的自由 ),而其他任何行為準則無論多么重要,也只不過是向人們指出了如何處理某種人類事務的最好方式。”
從穆勒的闡述可以看出,自由是有限的,自由不等同為所欲為,自由的其前提是不傷害別人,特別是別人的自由。對于如今特別是網絡上有很多人錯誤的認為自由是無限制的, 錯誤地干涉他人的自由。這些人其實是舉著自由民主的旗幟實際卻做著獨裁統治的事情。這樣的人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民主,別人一旦有所異議。“閉嘴,我們在討論民主”、“五毛”、“美分”就出現了,實質上是網絡時代的紅衛兵。
看到這里,我不禁產生疑問。假若每個人都強調的是個人幸福的最大化,如此一來必將達到最大多數人的幸福最大化,但是,在行為者作出自身行為選擇的時候,是要站在最大化行為者幸福的角度,還是最大化最大多數人幸福的角度。對于這個疑問穆勒舉了個例子,“功利主義標準對其他后天獲得的渴望盡管也予以認可和贊成,但要求它們保持在一定限度范圍內以免破壞而不是促進普遍幸福;而對美德的熱愛則被視為促進普遍幸福最重要的因素,要求個體盡一切可能的力量提高在這方面的修養。” “有些共產主義者認為,唯有按照絕對平等的原則來分配社會勞動成果才是正義的;另一些共產主義者認為,按需分配才是正義的;還有一些共產主義者則認為,那些 工作更努力、生產更多產品,或者為社會做出的服務更有價值的人,才可以正當地要求勞動成果的分配中獲取較大的份額。上述每一種觀點的論證,似乎都可以合理地訴諸天然的正義感。”
然后穆勒回答了這個疑問。“功利主義標準對其他后天獲得的渴望盡管也予以認可和贊成,但要求它們保持在一定限度范圍內以免破壞而不是促進普遍幸福;而對美德的熱愛則被視為促進普遍幸福最重要的因素,要求個體盡一切可能的力量提高在這方面的修養。” 到這里,我完全明白了穆勒對功利主義的定義和闡述。功利主義對于幸福的定義是非常靈活的。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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