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散数学]集合3.1、3.2、3.3
第三章:集合與關系
3.1集合的概念與表示法
一、集合的定義、表示法
1.定義:集合是由某些可以互相區分的事物匯聚在一起組成的整體,用A,B,C表示。(注:元素具有確定性和互異性。)
2.有限集合A的元素個數記作 |A| 。
3.集合的表示法(列舉法,描述法)。
二、元素與集合關系、集合間關系
4.元素和集合的關系(屬于和不屬于)
5.集合間的關系(包含、真包含、相等)(全集、空集)
例:
三、冪集的定義
6.冪集:給定集合A,由A的所有的子集作成的集合,稱為A的冪集,記作P(A)。
定理1: 設A是有限集合,且 |A| = n,則 |P(A)| = 2的n次方
3.2 集合的運算
1 交、并、補、絕對補
2 對稱差
3 運算律
4 集合相等的證明方法
相對補:如果A和B是集合,則在B中的A的相對補集也稱為B和A的集合差,其元素屬于 B,但不屬于 A。A 在B 中的相對補集通常寫作B - A,讀作“A在B中的相對補集”。
絕對補:U是集合,A是U子集,由U不屬于A的元素組成的集合,叫做子集A在U的絕對補集。
對稱差:A⊕B表示對稱差運算,兩個集合的對稱差是只屬于其中一個集合,而不屬于另一個集合的元素組成的集合。(由圖示容易理解)
集合的一些等式:
A - B = A ∩ ~B
A - B = A - (A∩B)
證明集合等式例題:
思路:利用上面的兩個等式將差集運算轉化為交集運算,對補運算用德摩根律展開,再根據目標的形式運用 交集/并集 對 并集/交集 的分配律。
3.3 包含排斥原理(容斥原理 )
兩個集合的容斥原理:
|A∪B| = |A| + |B| - |A∩B|
對于三個集合,也有類似的定理:
|A∪B∪C| = |A| + |B| + |C| - |A∩B| - |B∩C| - |A∩C| + |A∩B∩C|
推廣到三個以上更多集合時有:
|A1∪A2∪......∪An|
= |A1| + |A2| + ......+ |An| ﹣(|A1∩A2| + |A1∩A3| + ......+ |A[n-1]∩An|) +
(|A1∩A2∩A3| + |A1∩A2∩A4| + ......+ |A[n-2]∩A[n-1]∩An|) + ......+
[(-1)^(n-1)]*|A1∩A2∩......∩An| (注:[n-1],[n-2]為下標;(-1)^(n-1)表示-1的n-1次方)
下面為兩道例題:
(注意:要關注題目所求的量的具體含義,(比如:學法語的人數為65,而只學法語的人數為28)
結合文氏圖進行求解,使用容斥原理能求出的量往往是為了更好地畫出文氏圖)
(注意:本題中在算B∩C的元素個數時,分母上[6,8]表示的是6和8的最小公倍數,為24,而不是6×8,[5,6,8]也同理)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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