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更新 App Store 支持文档:上架 App 必须具备 ICP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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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9 日消息,蘋果日前更新了 App Store Connect 在線支持文檔,指出在中國大陸上架的 App 必須具備有效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ICP)備案號。
匯總部分 App 的上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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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必須具備有效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ICP)備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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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 App 必須取得網絡游戲出版物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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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和報刊雜志 App 必須持有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NPPA)頒發的《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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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App 必須持有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CAC)頒發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據此前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于今年 8 月印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工信部稱,自 2000 年起,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 292 號)規定,電信主管部門對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網站開展備案核準工作(即 ICP 備案)。
隨著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App 已成為互聯網信息服務的重要載體,App 與網站同屬于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參照網站備案的方式履行備案手續,登記實名、網絡資源和業務等信息。
《通知》顯示,綜合考慮 App 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實際業務情況,《通知》中預留了 10 個月時間作為 App 備案工作的過渡期。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底,《通知》發布前開展業務的 App 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 App 備案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 App 依法進行處置。
相關閱讀:
《工信部要求開展 App 備案,2024 年 4 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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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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