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Java基础之变量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
第一阶段:Java基础之变量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xiàn)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1.實例變量
#實例變量只能在類種聲明,必須在構造函數(shù)、方法、任何塊之外
#實例變量只能通過創(chuàng)建對象使用,當使用new創(chuàng)建對象,實例變量也同時被創(chuàng)建,當垃圾回收器回收對象時,實例變量也被銷毀
#當在堆中給對象分配空間時,為每個實例變量分配一塊區(qū)域
#實例變量都有自己的默認值(默認值byte-0,short-0,int-0,long-0L,float-0.0f,double-0.0d,char-\u0000,boolean-false)
#每個對象都有一個實例變量副本,因此在對象中修改實例變量的值不會對其他對象的實例變量造成影響
#實例變量通過創(chuàng)建對象引用來使用
2.靜態(tài)變量(類變量)
#static修飾的變量屬于靜態(tài)變量,靜態(tài)變量只能定義在類中和方法之外
#靜態(tài)變量隨著類的加載而加載
#靜態(tài)變量被所有對象共享(使用靜態(tài)變量達到全局變量的目的)
3.局部變量
#局部變量定義在方法、構造器、代碼塊中
#局部變量的生命周期隨著方法、構造器、代碼塊的執(zhí)行完畢而銷毀
#局部變量不能使用訪問修飾符
#局部變量只能在方法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第一阶段:Java基础之变量的全部內(nèi)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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