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5+CSS3网页设计入门必读》——2.8 转变(CH-CH变化)
本節書摘來自異步社區《HTML5+CSS3網頁設計入門必讀》一書中的第2章,第2.8節,作者: 【英】Jeremy Keith , 【美】Dan Cederholm 更多章節內容可以訪問云棲社區“異步社區”公眾號查看。
2.8 轉變(CH-CH變化)
元素big已經過時了,但元素small卻還沒有。通過重新定義small的含義,這種顯著的矛盾已經得到解決。small的含義不再是其字面意義,即“在小號字體下進行顯示”。相反,其語義值變為法律術語、條款或附屬細則以小號字體顯示。
當然,十有八九,開發人員會以小號字體顯示附屬細則,但重點是該元素的字面意義已被取代。
元素b曾表示“用粗體顯示”。現在,它被用來將一些文本“偏離正常的樣式而不具有任何額外的重要性”。如果文本具有額外的重要性,那么使用該元素則更為合適。
元素i也不再意味著“傾斜”。它表示文本中“另一種的語氣或情緒”。同樣,該元素也不表達任何重要性或重點。如果需要強調,則要使用em元素。
這些變化聽起來可能像是文字游戲。它們的確是文字游戲,但它們也有利于增強HTML5的設備獨立性。如果仔細考慮“加粗”和“傾斜”,那么它們僅在視覺媒介(如屏幕或頁面)中才能解釋得通。通過消除這些元素定義中的視覺偏差,HTML5的規范可與非可視化用戶代理(如屏幕閱讀器)保持相關。這樣做可以避免設計師的思維被禁錮在視覺顯示環境之內。
2.8.1 cite元素
HTML5對cite元素進行了重新定義。cite元素原來表示的是“對其他參考資料的引用”,但它現在的意思是“一部作品的標題”。通常,被引用的參考為作品的標題,例如一本書或一部電影,但其根源很可能是一個人。在HTML5之前,可以使用cite來標記這個人的名字。但現在,這種做法被明令禁止——關于向后兼容性僅僅討論這么多。
對于這種修正的理由是:瀏覽器將標簽之間的文本格式更改為斜體;作品的標題通常是斜體的;人名通常不是斜體。因此,cite元素不應該被用于標記人名。
但這是完全錯誤的。我贊成HTML5向瀏覽器學習,但這種情況屬于主次顛倒。
幸運的是,驗證器無法分辨起始標簽和結束標簽之間的文本是否是指向人的,所以沒有什么能阻止網頁設計師用一種合理的、向下兼容的方式來使用cite元素。
2.8.2 增強型a元素
先前已有元素的變化僅僅是創造性的文字游戲,但HTML5對一個元素進行了更為有效的改造。
毫無疑問,a元素是HTML中最重要的元素。該元素將文本轉換成超文本,相當于萬維網的結締組織。
a元素是一個內嵌元素。如果想要將一個標題或一個段落轉化為超鏈接,則需使用多個a元素:
<h2><a href="/about">About me</a></h2><h2><a href="/about">About me</a></h2> <p><a href="/about">Find out what makes me tick.</a><p>在HTML5中,可以將多個元素封裝在一個a元素中:
<a href="/about"> <h2>About me</h2> <p>Find out what makes me tick.</p> </a>唯一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將一個a元素嵌套在另一個a元素中。
將多個元素包裝在一個元素中,這看起來似乎是一個巨大的變化。而且,要想支持這種新的鏈接模式,大多數瀏覽器并不需要做很多工作。雖然這種標記直到現在才成為合法的,但大多數瀏覽器已經支持了這種新的模式。
這似乎有些違背常理:瀏覽器應該理所當然地執行已有的規范嗎?事實上正相反,是最新的規范正在記錄瀏覽器所執行的操作。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HTML5+CSS3网页设计入门必读》——2.8 转变(CH-CH变化)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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