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是谁写的啊?
本文選用《臨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江西臨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做官后,向朝廷上萬言書,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張。繼而推行各項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強烈反對,他兩次被害相。晚年封為荊國公,謚號“文”。著有《王臨川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本文是作者青年時代寫的一篇著名散文,文中講了一個天資聰明的孩子由于后天的“不使學”致其才能衰退殆盡的可悲故事,告訴我們后天學習的重要性。課題中的“傷”字,點出作者的寫作意圖。“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表達了作者對方仲永這樣的人才,“泯然眾人”的哀傷,惋惜之情。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于臨江軍(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號半山。父王益,進士出身,長期在今江西、廣東諸州縣任職,卒于江寧府(治今江蘇南京)通判任上,全家舉遷后久居不去,江寧成為第二故鄉。幼隨其父遍歷各地,見多識廣,深諳民情。慶歷二年(1042)舉進士,出任濰南東路(治今江蘇揚州)判官。慶歷七年(1047),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知縣,遍訪東西14鄉,部署水利興修,創導貸谷與民(為“青苗法”之發端),政績有聲,且對理財必須“資之天地”(即靠發展生產)有獨特的見解。皇佑三年(1051)再調任舒州(今安徽懷寧)通判。時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聞其文辭政事有聲,交表推薦,均以“家貧口眾”不愿就翰林館職,其間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堅請離京出任東南地方官吏,“得盡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點江南東路(治饒州,今江西波陽)刑獄,不久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書》,力言當從培養、使用人才的各個環節著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財、軍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實為后來變法的早期綱領或理論雛形。仁宗贊其文才,拔為知制誥,然對改革不加采納。再上《時政疏》(又名《本朝百年無事札》;一說呈于熙寧元年,神宗時,強烈呼吁及時改革,“有為之日,莫急于今日;過今日臣恐有無所及之憂”。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喪回江寧守制,離職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寧。由江寧知府改任翰林學士,應神宗之召,力主變法。熙寧二年(1069)二月,出任參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條例司,準備變法。呂惠卿亦于同時被任為條例司檢詳文字,成為王安石變法行政副手。是年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與農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罷制置三司條例,權歸中書。頒行保甲法與募役法(先在開封府試行)。此后三年內漸次頒行貢舉法、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與置將法;免役法在開封府試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國。熙寧七年(1074),因外有文彥博、司馬光,內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與神宗皇后)激烈反對新法,鄭俠獻《流民圖》危言聳聽,又加新法要員呂惠卿與曾布互爭失和,神宗權罷新法,憤而辭職凡六次,出知江寧府,離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復相,終因與神宗不合,變法進展困難,一年不到,再次辭相,出判江寧府,退居江寧半山園。封爵荊國公。晚年好佛,閑賦以著述《字說》為娛,仍不忘變法。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先后罷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謚“文”,故史稱“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義》、《詩義鉤沉》輯本等傳世,余佚。
北宋的王安石
王安石
沒有的,那只是一個故事,告訴我們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終成了一個平凡得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后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才環境的批評。也對應了孔子的一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歷史資料上沒有任何的記載有個小孩叫方仲永,出生在一個農人家庭。他家里祖祖輩輩都是種田人,沒有一個文化人。他長到5歲了,還從未見過紙墨筆硯是個什么模樣。 可是有一天,方仲永突然哭著向家里人要紙墨筆硯,說想寫詩。他父親感到十分驚訝,馬上從鄰居那里借來筆墨紙硯,方仲永拿起筆便寫了4句詩,而且還給詩寫了個題目。同鄉的幾個讀書人知道了這件事,都跑到方仲永家來看,一致認為他寫得不錯。于是這件事很快傳開了,知道的人不免個個稱奇。 從此,方仲永家熱鬧起來,經常有人來家玩,有的當場出題要小仲永作詩。小仲永不論什么題目,他都能立刻成詩,而且內容深刻雅致,文采絢麗多姿,得到眾人贊賞。 不久,方仲永的天生奇才傳到了縣里,引起了很大震動,人們都認為他是個神童。縣里那些名流、富人,十分欣賞方仲永,連他父親的地位也隨著提高了不少。那些人對方仲永的父親另眼相看,還經常拿錢幫助他。這樣一來,方仲永的父親便認為這是件有利可圖的好事情,于是放棄了讓方仲永上學讀書的念頭,而是每天帶著方仲永輪流拜訪縣里的那些名流、富人,找機會表現方仲永的作詩天才,以博得那些人的夸贊和獎勵。 這樣一來,神童漸漸才思不濟,久而久之,由于只一味憑著一點“天才”而沒有后天的再學習,方仲永終至每況愈下。到十二三歲時,作的詩比以前大為遜色,前來與他談詩的人感到很是失望。到了二十歲時,他的才華已全部消失,跟一般人并無什么不同,人們都遺憾地搖著頭,可惜一個天資聰穎的少年終于變成了一個平庸的人。 可見,一個人光有先天的智慧而不注重后天的學習是不行的,不注意接受新知識,到頭來只會落在別人后面。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于臨江軍(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號半山。父王益,進士出身,長期在今江西、廣東諸州縣任職,卒于江寧府(治今江蘇南京)通判任上,全家舉遷后久居不去,江寧成為第二故鄉。幼隨其父遍歷各地,見多識廣,深諳民情。慶歷二年(1042)舉進士,出任濰南東路(治今江蘇揚州)判官。慶歷七年(1047),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知縣,遍訪東西14鄉,部署水利興修,創導貸谷與民(為“青苗法”之發端),政績有聲,且對理財必須“資之天地”(即靠發展生產)有獨特的見解。皇佑三年(1051)再調任舒州(今安徽懷寧)通判。時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聞其文辭政事有聲,交表推薦,均以“家貧口眾”不愿就翰林館職,其間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堅請離京出任東南地方官吏,“得盡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點江南東路(治饒州,今江西波陽)刑獄,不久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書》,力言當從培養、使用人才的各個環節著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財、軍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實為后來變法的早期綱領或理論雛形。仁宗贊其文才,拔為知制誥,然對改革不加采納。再上《時政疏》(又名《本朝百年無事札》;一說呈于熙寧元年,神宗時,強烈呼吁及時改革,“有為之日,莫急于今日;過今日臣恐有無所及之憂”。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喪回江寧守制,離職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寧。由江寧知府改任翰林學士,應神宗之召,力主變法。熙寧二年(1069)二月,出任參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條例司,準備變法。呂惠卿亦于同時被任為條例司檢詳文字,成為王安石變法行政副手。是年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與農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罷制置三司條例,權歸中書。頒行保甲法與募役法(先在開封府試行)。此后三年內漸次頒行貢舉法、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與置將法;免役法在開封府試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國。熙寧七年(1074),因外有文彥博、司馬光,內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與神宗皇后)激烈反對新法,鄭俠獻《流民圖》危言聳聽,又加新法要員呂惠卿與曾布互爭失和,神宗權罷新法,憤而辭職凡六次,出知江寧府,離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復相,終因與神宗不合,變法進展困難,一年不到,再次辭相,出判江寧府,退居江寧半山園。封爵荊國公。晚年好佛,閑賦以著述《字說》為娛,仍不忘變法。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先后罷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謚“文”,故史稱“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義》、《詩義鉤沉》輯本等傳世,余佚。
北宋的王安石
王安石
沒有的,那只是一個故事,告訴我們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終成了一個平凡得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后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才環境的批評。也對應了孔子的一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歷史資料上沒有任何的記載有個小孩叫方仲永,出生在一個農人家庭。他家里祖祖輩輩都是種田人,沒有一個文化人。他長到5歲了,還從未見過紙墨筆硯是個什么模樣。 可是有一天,方仲永突然哭著向家里人要紙墨筆硯,說想寫詩。他父親感到十分驚訝,馬上從鄰居那里借來筆墨紙硯,方仲永拿起筆便寫了4句詩,而且還給詩寫了個題目。同鄉的幾個讀書人知道了這件事,都跑到方仲永家來看,一致認為他寫得不錯。于是這件事很快傳開了,知道的人不免個個稱奇。 從此,方仲永家熱鬧起來,經常有人來家玩,有的當場出題要小仲永作詩。小仲永不論什么題目,他都能立刻成詩,而且內容深刻雅致,文采絢麗多姿,得到眾人贊賞。 不久,方仲永的天生奇才傳到了縣里,引起了很大震動,人們都認為他是個神童。縣里那些名流、富人,十分欣賞方仲永,連他父親的地位也隨著提高了不少。那些人對方仲永的父親另眼相看,還經常拿錢幫助他。這樣一來,方仲永的父親便認為這是件有利可圖的好事情,于是放棄了讓方仲永上學讀書的念頭,而是每天帶著方仲永輪流拜訪縣里的那些名流、富人,找機會表現方仲永的作詩天才,以博得那些人的夸贊和獎勵。 這樣一來,神童漸漸才思不濟,久而久之,由于只一味憑著一點“天才”而沒有后天的再學習,方仲永終至每況愈下。到十二三歲時,作的詩比以前大為遜色,前來與他談詩的人感到很是失望。到了二十歲時,他的才華已全部消失,跟一般人并無什么不同,人們都遺憾地搖著頭,可惜一個天資聰穎的少年終于變成了一個平庸的人。 可見,一個人光有先天的智慧而不注重后天的學習是不行的,不注意接受新知識,到頭來只會落在別人后面。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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