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合同工的区别(劳务派遣与合同工的区别)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
- 勞務派遣與合同制員工有什么區別?
- 勞務派遣和合同工有什么區別
- 合同工和勞務派遣區別
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
如果是合同工,就是本人和這家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以及勞動合同關系,也就是說一旦有任何勞資糾紛,是本人和這家單位來處理。
如果是派遣工,就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并不是這家單位的員工,只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一旦有任何勞資糾紛,本人、單位、派遣公司三方來解決,如果公司解聘的話,本人會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p>
勞務派遣與合同制員工有什么區別?
勞務派遣和正式員工有以下區別:
1、訂立合同的對象不同,正式員工和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工作地點不同,正式員工只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工作,勞務派遣不一定,比如將某人派遣到A公司工作一段時間,A公司不需要這個人了,就有可能又被派到B公司工作。
3、福利不同,正式員工享受本公司的各種福利,比如過節費、禮品,生日禮物、工作餐等等,派遣員工因為勞動關系不在本公司,他們的福利待遇由派遣公司負責。
4、穩定性不同,正式員工簽訂合同后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閉裁員會導致失業,派遣員工比如將你派遣到A公司,由A公司按月支付派遣公司一定費用,工期結束后A公司不需要你了,而你又沒有其他公司需要,這時候派遣公司相當于白養你,大多數情況下會各種擠兌你自己走,這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去外包公司的原因。
知識拓展: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參考資料: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和合同工有什么區別
勞務派遣跟合同工有3個區別,分別是:
1、工作性質的區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合同工是與用工單位簽訂合同;
2、用工關系的差別。勞務派遣工的工作比較有局限性,合同工會被單位直接提拔;
3、使用上的區別。勞務派遣工一般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合同工一般是從事主要工作。
勞務派遣公司設立需要以下條件:
1、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2、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合同工和勞務派遣區別
勞務派遣是公司經常會發生的一種行為,勞務派遣用工是中國企業用工的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所簽訂的是勞務合同。而我們所常說的合同工則是指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的合同的員工。合同工與勞務派遣的區別如下:
1、簽合同的對象不同。合同工是跟用人單位簽合同,勞務派遣是跟第三方簽合同;
2、薪資發放形式不同。合同工是用人單位發放薪資,勞務派遣是第三方發放薪資;
3、兩者的工種不同。合同工一般為長期性、固定員工,而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1、勞動合同,企業要繳納政府規定的五險一金等,并承擔勞動風險;勞務合同,無需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并不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負責,由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自行負責。
2、勞動合同約定的是工資,國家有最低工資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資,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勞務合同是勞務費,國家沒有最低限額的規定,同時,勞務費按勞務所得繳稅。
3、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解除時的賠償方式不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求提前申請或通知,企業解除時,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賠償;而勞務合同可隨時協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條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勞務派遣具有如下特征:
1、勞動者的雇傭和使用相分離。這是勞務派遣的最本質特征。在一般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直接雇傭和使用勞動者,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報酬,而在勞務派遣中,勞動者雖然與勞務派遣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但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卻是用工單位。
2、勞務派遣中具有三個主體。由于勞務派遣中雇傭與使用勞動者的主體相分離,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存在三個主體:勞務派遣單位,勞動者,實際用工單位。三個主體間的權利和義務由法律規定。一般而言,各國勞動法都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對勞動者單獨或連帶承擔一般勞動關系中的雇主義務。
3、勞務派遣關系中存在一組合同。其中一個是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另一個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在用人單位有過錯時隨時或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在被派遣勞動者有過錯或兩種無過失(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的情形下,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區別)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劳务派遣与合同工的区别(劳务派遣与合同工的区别)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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