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酒,不仅仅是戒酒
第一次讀到《健康生活的五大信念》,是在開班儀式那天。第五條不飲酒:“我決心不飲酒,不吃有害的食品,不接觸不健康的精神產品,比如某些特定的電視節目、雜志、書、電影及談話等。我知道,用這些‘毒品’來損害我的身心就是背叛了我的祖先、我的父母、我的社會和我的后代……”當時,讀完的感覺:嗯,是這樣的。感覺很有力量!
下午去看望同事。他在家里挪動花盤的時候突然倒下,送到醫院被診斷為心臟主動脈血管破裂,下了兩次病危通知書,最后做了心臟搭橋手術,保住了性命。同事是北方人,喝酒非常豪爽,在單位里出了名能喝。起初,喝完酒只是說胡話、丟手機,后來身體漸漸出現不適,每天早上起來頭痛欲裂,跑了多家醫院也查不出,折騰了許久才確診高血壓。患病之后,節制了許多,卻總是反復,今天沒喝,明天又會喝,直到這次發病。依然記得那天見面,他蹦出的第一句話:“還以為再也見不到你們了!”看著他才一歲多的女兒,年邁的父母……因為長期飲酒,同事四十歲還不到便落下終生疾病。為此,我們都勸他不要再喝酒了。
可是,自己做到了嗎?
我曾經也是一個極愛飲酒之人,不知為什么,就是喜歡,覺得酒特別甘甜美味。接觸佛法以來,對于五戒“不飲酒”這一條,始終有疑問。學完《當代宗教信仰問題的思考》《佛教與中國傳統文化》之后,突然發現,自己每次喝酒都有了罪惡感。這是為什么?帶著問題請教了輔助員,師兄引導得非常善巧,并提醒我,喝酒時那種覺得“好喝,喝完還想再喝”的感覺不能有。頓時恍然,原來,那種感覺就是“貪”。貪杯、貪食、貪玩、貪睡……所有這些都是“貪”的表現。
然后,我拿出一張紙,將自己喝酒的“理由”一一列了出來:
1.吃飯時候配上紅酒,開胃消食;
2.身體感到寒冷的時候,喝酒暖身;
3.上火的時候,感覺喝啤酒可以下火;
4.親友聚餐,來點酒,調節氣氛;
5.與領導、同事應酬,工作需要;
6.睡前喝點小酒,助眠。
這幾條表面看起來好像沒有大問題,自認為喝的“量”也控制得很好,不空腹喝,有一點暈的感覺就不會再喝了,保持清醒……可是,事實真的這樣嗎?對應每一條,仔細回想那時候的起心動念,每一條都有“貪”的影子,我覺得好喝,我喝得很開心,很有滿足感。導師說:貪一次并不可怕,如果繼續不斷地貪,每貪一次,生命中貪的力量就會得到張揚,貪的種子就會得到滋養,久而久之,貪就會成為人性中最強大的力量。當一種力量具有壓倒一切的優勢時,其他力量就會相應萎縮。
反問自己,難道還想回到過去,重復“貪吃貪喝貪玩”給自己造成身體、精神上的痛苦嗎?難道想給父母、親戚和朋友帶去身體、精神上的痛苦嗎?難道還想不加管控地任由自己發展這種“貪”的心理力量,讓生命無盡地輪回嗎?看看身邊的長輩,許多都有喝酒喝到胃出血、胃穿孔,甚至肝硬化導致肝癌的事例。如果不戒掉“貪”字,在這個無常的世界,又怎么能保證自己不會像他們那樣。
所以,我要戒酒。不僅僅是戒酒,更是戒掉自己的貪心與貪念。我決心受持五戒,走上生命的解脫之路。
我將通過修習既適用于個體也適用于社會的這五戒,使自己心中和社會上的暴力、恐懼、憤怒及混亂狀態得到改變。我明白,要改造自我,改造社會,一份合適的戒規是必不可少的。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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