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的结集与发展 二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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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的结集与发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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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結集 通過第一次的結集,佛教的經、律雖然有了統一的說法,但這次的結集,并沒有文字的記錄,只是口誦心記而已。隨著佛教散布范圍的逐漸擴大,加上印度的種族和語言又是非常的復雜,同時又因為在第一次結集時,有許多的長老比丘沒有參加。時間長了,環境又各有不同,于是大家對于佛陀的教義也就產生了若干不同的見解,也就造成了部派分張的結果。其分派最初的開始,是佛滅百年后在毗舍離進行的第二次結集。 據說,在佛滅后一百年間,由于一些戒律問題,使佛教內部發生了嚴重的諍論,也就是教史上有名的“十事非法”諍。在現存的各部廣律中,也大都記載有這段歷史。比如在《五分律》之第三十卷、《四分律》之第五十四卷、《十誦律》之第六十卷等中都有記載。這件事的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在印度西部波旬國居住的一位佛教上座部長老,名叫耶舍,有一次巡游到了東方的毗舍離城,看到當地的跋耆族比丘,在布薩日向信眾求施舍金錢。有些人是給了,而有些人不但不給,還指責這些比丘不應該這樣求施舍。一向重律的上座部長老耶舍認為,這樣是不符合佛教戒律的。
于是他一方面指責呵斥求施的比丘非法,一方面又向大眾宣說這種施舍也是屬于非法的。由此耶舍長老受到了當地信眾的敬仰贊嘆,卻也因此引起當地比丘的憤慨,隨之將他趕出城去。被擯逐的耶舍心有不甘,回到西方波旬國后,四處游說動員了多位碩望的大德比丘,又帶領大批徒眾,再次來到毗舍離城召集辯論大會。當地的跋耆比丘們自然不甘示弱,以佛陀原就出生在這一地區為號召,也動員了大批人員應戰,結果,竟有七百人集會辯論戒律。由于人數太多,辯論起來雜而不便,于是由雙方各推出四人做代表,進行辯論。所以這次的結集被稱為“七百結集”,又因為結集的地點是在毗舍離城,也稱為“毗舍離結集”。 這次的辯論大會,雖然是以乞錢為起因,但雙方所爭辯的內容卻有十項,所以稱為“十事非法”諍。這里所說的“十事”,其內容在各部律中并非完全一致,但無非都是屬于一些小事。根據圣嚴法師《世界佛教通史》中的說明是這樣的: (1)、角鹽凈:可以把食鹽貯存在角器中。 (2)、二指凈:依照佛制,日中過午不食。但主張日影未過午后二指寬之影子時,比丘仍然可以進食。 (3)、他聚落凈:在一食之后,仍然可以到另外一個聚落復食。 (4)、住處凈:比丘可以到別的教區集會(結界、布薩) (5)、隨意凈:對于會議的決議,雖未出席,只要事后承諾,仍然是屬于有效的。 (6)、習先所習凈:做有先例的事為合法。 (7)、生和合凈:可以飲用未經攪拌去脂的牛乳。 (8)、飲阇樓凝凈:可以飲用未發酵或半發酵的椰子汁。 (9)、無緣坐具凈:即縫制坐具,可以不必帖邊,并可以隨意大小。 (10)、金銀錢凈:可以接受貯蓄金錢。 以上所說的“十事”,據查都屬于阿難在第一次結集時所說的“小小戒可舍”的范圍,認為不妨有其彈性。但耶舍等西方一系人等,不但堅持認為這十項都是屬于“非法”的,而且在戒律中明列禁止這十項為成文法。但是奉行十事者眾多,與正統系的上座長老意見不和,辯論又受此慘敗,內心憤憤不平,由此逐漸變成了部派的分裂,這就是因戒律的開遮不同而導致部派之分裂者。又當時毗舍離的國王,也不滿意西方來的上座比丘,于是下令驅逐。這又是因為“小小戒”而引來的政治干涉了。 因為一些瑣碎的戒條缺乏彈性,而引發這次“七百結集”。而這次結集的結果是,不但沒能解決所存在的意見分歧,反而導致更大的分裂。由于時、地的傳習不同,從此,佛教內部的戒律已由一味而分立為--東方系統的“大眾部”;和西方傳統的“上座部”。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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