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管理学之十四】
目標管理,最早是由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其對目標管理的定義是:
目標管理是以目標為導向,以人為中心,以成果為標準,而使組織和個人取得最佳業績的現代管理方法。目標管理亦稱“成果管理”,俗稱責任制。
目標管理有三大特點:
1.重視人的因素
2.建立目標鏈及目標體系
3.以成果為基準,重視成果
如何進行目標管理呢。每個人都會制定計劃,計劃是為了目標而服務的。
制定目標。但是制定目標的環節,也是講究技術的,有一定的根據和因素,否則,實踐行動起來,就會適得其反。
方法:目標管理的SMART原則。
——S代表具體(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
——A代表可實現(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
——R代表相關性(Relevant),指績效指標是與工作的其它目標是相關聯的;績效指標是與本職工作相關聯的;
——T代表有時限(Time-bound),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比如數據管理系統的架構如下:就是具備Smart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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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管理是一種程序或過程,它使組織中的上級和下級一起協商,根據組織的使命確定一定時期內組織的總目標,由此決定上、下級的責任和分目標,并把這些目標作為組織經營、評估和獎勵每個
單位和個人貢獻的標準。
?目標管理指導思想上是以Y理論為基礎的,即認為在目標明確的條件下,人們能夠對自己負責。具體方法上是泰勒科學管理的進一步發展。它與傳統管理方式相比有鮮明的特點,可概括為:
1、重視人的因素。
目標管理是一種參與的、民主的、自我控制的管理制度,也是一種把個人需求與組織目標結合起來的管理制度。在這一制度下,上級與下級的關系是平等、尊重、依賴、支持,下級在承諾目標和被授權之后是自覺、自主和自治的。
2、建立目標鎖鏈與目標體系。
目標管理通過專門設計的過程,將組織的整體目標逐級分解,轉換為各單位、各員工的分目標。從組織目標到經營單位目標,再到部門目標,最后到個人目標。在目標分解過程中,權、責、利三者已經明確,而且相互對稱。這些目標方向一致,環環相扣,相互配合,形成協調統一的目標體系。只有每個人員完成了自己的分目標,整個企業的總目標才有完成的希望。
3、重視成果
目標管理以制定目標為起點,以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為終結。工作成果是評定目標完成程度的標準,也是人事考核和獎評的依據,成為評價管理工作績效的唯一標志。至于完成目標的具體過程、途徑和方法,上級并不過多干預。所以,在目標管理制度下,監督的成分很少,而控制目標實現的能力卻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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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目标管理【管理学之十四】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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