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代码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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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前言
目錄
一、編程規約
(一) 命名風格
(二) 常量定義
(三) 代碼格式
(四) OOP規約
(五) 集合處理
(六) 并發處理
(七) 控制語句
(八) 注釋規約
二、異常日志
(一) 異常處理
(二) 日志規約
(九) 其它
三、單元測試
四、安全規約
五、MySQL數據庫
(一) 建表規約
(二) 索引規約
(三) SQL語句
(四) ORM映射
六、工程結構
(一) 應用分層
(二) 二方庫依賴
(三) 服務器
附1:版本歷史
附2:本手冊專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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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阿里巴巴 Java 開發手冊》是阿里巴巴集團技術團隊的集體智慧結晶和經驗總
結,經歷了多次大規模一線實戰的檢驗及不斷的完善,系統化地整理成冊,回饋給廣
大開發者。現代軟件行業的高速發展對開發者的綜合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因為不僅是
編程知識點,其它維度的知識點也會影響到軟件的最終交付質量。比如:數據庫的表
結構和索引設計缺陷可能帶來軟件上的架構缺陷或性能風險;工程結構混亂導致后續
維護艱難;沒有鑒權的漏洞代碼易被黑客攻擊等等。所以本手冊以 Java 開發者為中心
視角,劃分為編程規約、異常日志、單元測試、安全規約、工程結構、MySQL 數據庫六
個維度,再根據內容特征,細分成若干二級子目錄。根據約束力強弱及故障敏感性,
規約依次分為強制、推薦、參考三大類。對于規約條目的延伸信息中,“說明”對內
容做了適當擴展和解釋;“正例”提倡什么樣的編碼和實現方式;“反例”說明需要
提防的雷區,以及真實的錯誤案例。
本手冊的愿景是碼出高效,碼出質量。現代軟件架構都需要協同開發完成,高效
協作即降低協同成本,提升溝通效率,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規范不能協作。眾所
周知,制訂交通法規表面上是要限制行車權,實際上是保障公眾的人身安全。試想如
果沒有限速,沒有紅綠燈,誰還敢上路行駛。對軟件來說,適當的規范和標準絕不是
消滅代碼內容的創造性、優雅性,而是限制過度個性化,以一種普遍認可的統一方式
一起做事,提升協作效率。代碼的字里行間流淌的是軟件生命中的血液,質量的提升
是盡可能少踩坑,杜絕踩重復的坑,切實提升質量意識。
考慮到可以零距離地與眾多開發同學進行互動,決定未來在線維護《手冊》內容,
此 1.3.1 的 PDF 版本,是對外釋放的最終紀念版,銘記發布第一版以來的 358 天旅程;
我們已經在杭州云棲大會上進行了阿里巴巴 Java 開發規約插件點此下載,阿里云效
(一
站式企業協同研發云)也集成了代碼規約掃描引擎。最后,《碼出高效——阿里巴巴
Java 開發手冊詳解》即將出版,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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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一、編程規約 ......................................................................... 1
(一) 命名風格 ................................................................... 1
(二) 常量定義 ................................................................... 3
(三) 代碼格式 ................................................................... 4
(四) OOP 規約 ................................................................... 6
(五) 集合處理 ................................................................... 9
(六) 并發處理 .................................................................. 12
(七) 控制語句 .................................................................. 14
(八) 注釋規約 .................................................................. 16
(九) 其它 ...................................................................... 17
二、異常日志 ........................................................................ 17
(一) 異常處理 .................................................................. 17
(二) 日志規約 .................................................................. 19
三、單元測試 ........................................................................ 22
四、安全規約 ........................................................................ 24
五、MySQL 數據庫 .................................................................... 25
(一) 建表規約 .................................................................. 25
(二) 索引規約 .................................................................. 26
(三) SQL 語句 .................................................................. 28
(四) ORM 映射 .................................................................. 29
六、工程結構 ........................................................................ 31
(一) 應用分層 .................................................................. 31
(二) 二方庫依賴 ................................................................ 32
(三) 服務器 .................................................................... 33
附 1:版本歷史 ....................................................................... 35
附 2:本手冊專有名詞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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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瀏覽時請使用 PDF 左側導航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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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 Java 開發手冊
Java 開發手冊
版本號
制定團隊
更新日期
備注
1.3.1
阿里巴巴集團技術團隊
2017.11.30
修正部分描述(紀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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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程規約
(一) 命名風格
1. 【強制】代碼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劃線或美元符號開始,也不能以下劃線或美元符號結束。
反例:_name / __name / $name / name_ / name$ / name__
2. 【強制】代碼中的命名嚴禁使用拼音與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許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說明:正確的英文拼寫和語法可以讓閱讀者易于理解,避免歧義。注意,即使純拼音命名方式
也要避免采用。
正例:alibaba / taobao / youku / hangzhou 等國際通用的名稱,可視同英文。
反例:DaZhePromotion [打折] / getPingfenByName() [評分] / int 某變量 = 3
3. 【強制】類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風格,但以下情形例外:DO / BO / DTO / VO / AO /
PO 等。
正例:Marc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macr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4. 【強制】方法名、參數名、成員變量、局部變量都統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風格,必須遵從
駝峰形式。
正例: localValue / getHttpMessage() / inputUserId
5. 【強制】常量命名全部大寫,單詞間用下劃線隔開,力求語義表達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長。
正例:MAX_STOCK_COUNT
反例:MAX_COUNT
6. 【強制】抽象類命名使用 Abstract 或 Base 開頭;異常類命名使用 Exception 結尾;測試類
命名以它要測試的類名開始,以 Test 結尾。
7. 【強制】類型與中括號緊挨相連來定義數組。
正例:定義整形數組 int[] arrayDemo;
反例:在 main 參數中,使用 String args[]來定義。
8. 【強制】POJO 類中布爾類型的變量,都不要加 is 前綴,否則部分框架解析會引起序列化錯誤。
反例:定義為基本數據類型 Boolean isDeleted;的屬性,它的方法也是 isDeleted(),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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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時候,“誤以為”對應的屬性名稱是 deleted,導致屬性獲取不到,進而拋
出異常。
9. 【強制】包名統一使用小寫,點分隔符之間有且僅有一個自然語義的英語單詞。包名統一使用
單數形式,但是類名如果有復數含義,類名可以使用復數形式。
正例:應用工具類包名為 com.alibaba.ai.util、類名為 MessageUtils(此規則參考 spring 的框架結構)
10. 【強制】杜絕完全不規范的縮寫,避免望文不知義。
反例:AbstractClass“縮寫”命名成 AbsClass;condition“縮寫”命名成 condi,此類隨
意縮寫嚴重降低了代碼的可閱讀性。
11. 【推薦】為了達到代碼自解釋的目標,任何自定義編程元素在命名時,使用盡量完整的單詞
組合來表達其意。
正例:從遠程倉庫拉取代碼的類命名為 PullCodeFromRemoteRepository。
反例:變量 int a; 的隨意命名方式。
12. 【推薦】如果模塊、接口、類、方法使用了設計模式,在命名時體現出具體模式。
說明:將設計模式體現在名字中,有利于閱讀者快速理解架構設計理念。
正例: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13. 【推薦】接口類中的方法和屬性不要加任何修飾符號(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碼的簡潔
性,并加上有效的 Javadoc 注釋。盡量不要在接口里定義變量,如果一定要定義變量,肯定是
與接口方法相關,并且是整個應用的基礎常量。
正例:接口方法簽名 void f();
接口基礎常量 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接口方法定義 public abstract void f();
說明:JDK8 中接口允許有默認實現,那么這個 default 方法,是對所有實現類都有價值的默
認實現。
14. 接口和實現類的命名有兩套規則:
1)【強制】對于 Service 和 DAO 類,基于 SOA 的理念,暴露出來的服務一定是接口,內部
的實現類用 Impl 的后綴與接口區別。
正例:CacheServiceImpl 實現 CacheService 接口。
2) 【推薦】 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稱,取對應的形容詞為接口名(通常是–able 的形式)。
正例:AbstractTranslator 實現 Transla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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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參考】枚舉類名建議帶上 Enum 后綴,枚舉成員名稱需要全大寫,單詞間用下劃線隔開。
說明:枚舉其實就是特殊的常量類,且構造方法被默認強制是私有。
正例:枚舉名字為 ProcessStatusEnum 的成員名稱:SUCCESS / UNKNOWN_REASON。
16. 【參考】各層命名規約:
A) Service/DAO 層方法命名規約
1) 獲取單個對象的方法用 get 作前綴。
2) 獲取多個對象的方法用 list 作前綴。
3) 獲取統計值的方法用 count 作前綴。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insert 作前綴。
5) 刪除的方法用 remove/delete 作前綴。
6)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作前綴。
B) 領域模型命名規約
1) 數據對象:xxxDO,xxx 即為數據表名。
2) 數據傳輸對象:xxxDTO,xxx 為業務領域相關的名稱。
3) 展示對象:xxxVO,xxx 一般為網頁名稱。
4) POJO 是 DO/DTO/BO/VO 的統稱,禁止命名成 xxxP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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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常量定義
1. 【強制】不允許任何魔法值(即未經預先定義的常量)直接出現在代碼中。
反例: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2. 【強制】long 或者 Long 初始賦值時,使用大寫的 L,不能是小寫的 l,小寫容易跟數字 1 混
淆,造成誤解。
說明:Long a = 2l; 寫的是數字的 21,還是 Long 型的 2?
3. 【推薦】不要使用一個常量類維護所有常量,按常量功能進行歸類,分開維護。
說明:大而全的常量類,非得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于理解和維護。
正例:緩存相關常量放在類 CacheConsts 下;系統配置相關常量放在類 ConfigConsts 下。
4. 【推薦】常量的復用層次有五層:跨應用共享常量、應用內共享常量、子工程內共享常量、包
內共享常量、類內共享常量。
1) 跨應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庫中,通常是 client.jar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2) 應用內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庫中,通常是子模塊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反例:易懂變量也要統一定義成應用內共享常量,兩位攻城師在兩個類中分別定義了表示
“是”的變量:
類 A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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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B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
A.YES.equals(B.YES),預期是 true,但實際返回為 false,導致線上問題。
3) 子工程內部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錄下。
4) 包內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包下單獨的 constant 目錄下。
5) 類內共享常量:直接在類內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義。
5. 【推薦】如果變量值僅在一個固定范圍內變化用 enum 類型來定義。
說明:如果存在名稱之外的延伸屬性使用 enum 類型,下面正例中的數字就是延伸信息,表示
一年中的第幾個季節。
正例:
public enum SeasonEnum {
SPRING(1), SUMMER(2), AUTUMN(3), WINTER(4);
int seq;
SeasonEnum(int seq){
this.seq = se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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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代碼格式
1. 【強制】大括號的使用約定。如果是大括號內為空,則簡潔地寫成{}即可,不需要換行;如果
是非空代碼塊則:
1) 左大括號前不換行。
2) 左大括號后換行。
3) 右大括號前換行。
4) 右大括號后還有 else 等代碼則不換行;表示終止的右大括號后必須換行。
2. 【強制】 左小括號和字符之間不出現空格;同樣,右小括號和字符之間也不出現空格。詳見
第 5 條下方正例提示。
反例:if (空格 a == b 空格)
3. 【強制】if/for/while/switch/do 等保留字與括號之間都必須加空格。
4. 【強制】任何二目、三目運算符的左右兩邊都需要加一個空格。
說明:運算符包括賦值運算符=、邏輯運算符&&、加減乘除符號等。
5. 【強制】采用 4 個空格縮進,禁止使用 tab 字符。
說明:如果使用 tab 縮進,必須設置 1 個 tab 為 4 個空格。IDEA 設置 tab 為 4 個空格時,
請勿勾選 Use tab character;而在 eclipse 中,必須勾選 insert spaces for tabs。
正例: (涉及 1-5 點)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縮進 4 個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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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 say = "hello";
// 運算符的左右必須有一個空格
int flag = 0;
// 關鍵詞 if 與括號之間必須有一個空格,括號內的 f 與左括號,0 與右括號不需要空格
if (flag == 0) {
System.out.println(s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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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大括號前加空格且不換行;左大括號后換行
if (flag == 1) {
System.out.println("world");
// 右大括號前換行,右大括號后有 else,不用換行
} else {
System.out.println("ok");
// 在右大括號后直接結束,則必須換行
}
}
6. 【強制】注釋的雙斜線與注釋內容之間有且僅有一個空格。
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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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示例注釋,請注意在雙斜線之后有一個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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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 ygb = new String();
7. 【強制】單行字符數限制不超過 120 個,超出需要換行,換行時遵循如下原則:
1) 第二行相對第一行縮進 4 個空格,從第三行開始,不再繼續縮進,參考示例。
2) 運算符與下文一起換行。
3) 方法調用的點符號與下文一起換行。
4) 方法調用時,多個參數,需要換行時,在逗號后進行。
5) 在括號前不要換行,見反例。
正例:
StringBuffer sb = new StringBuffer();
// 超過 120 個字符的情況下,換行縮進 4 個空格,點號和方法名稱一起換行
sb.append("zi").append("xin")...
.append("huang")...
.append("huang")...
.append("huang");
反例:
StringBuffer sb = new StringBuffer();
// 超過 120 個字符的情況下,不要在括號前換行
sb.append("zi").append("xin")...append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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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數很多的方法調用可能超過 120 個字符,不要在逗號前換行
method(args1, args2, args3, ...
, argsX);
8. 【強制】方法參數在定義和傳入時,多個參數逗號后邊必須加空格。
正例:下例中實參的"a",后邊必須要有一個空格。
method("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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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強制】IDE 的 text file encoding 設置為 UTF-8; IDE 中文件的換行符使用 Unix 格式,
不要使用 Windows 格式。
10. 【推薦】沒有必要增加若干空格來使某一行的字符與上一行對應位置的字符對齊。
正例:
int a = 3;
long b = 4L;
float c = 5F;
StringBuffer sb = new StringBuffer();
說明:增加 sb 這個變量,如果需要對齊,則給 a、b、c 都要增加幾個空格,在變量比較多的
情況下,是非常累贅的事情。
11. 【推薦】不同邏輯、不同語義、不同業務的代碼之間插入一個空行分隔開來以提升可讀性。
說明:沒有必要插入多個空行進行隔開。
(四) OOP 規約
1. 【強制】避免通過一個類的對象引用訪問此類的靜態變量或靜態方法,無謂增加編譯器解析成
本,直接用類名來訪問即可。
2. 【強制】所有的覆寫方法,必須加@Override 注解。
說明:getObject()與 get0bject()的問題。一個是字母的 O,一個是數字的 0,加@Override 可以準確判斷是否覆蓋成功。另外,如果在抽象類中對方法簽名進行修改,其實現類會馬上編
譯報錯。
3. 【強制】相同參數類型,相同業務含義,才可以使用 Java 的可變參數,避免使用 Object。
說明:可變參數必須放置在參數列表的最后。(提倡同學們盡量不用可變參數編程)
正例:public User getUsers(String type, Integer... ids) {...}
4. 【強制】外部正在調用或者二方庫依賴的接口,不允許修改方法簽名,避免對接口調用方產生
影響。接口過時必須加@Deprecated 注解,并清晰地說明采用的新接口或者新服務是什么。
5. 【強制】不能使用過時的類或方法。
說明:java.net.URLDecoder 中的方法 decode(String encodeStr) 這個方法已經過時,應
該使用雙參數 decode(String source, String encode)。接口提供方既然明確是過時接口,
那么有義務同時提供新的接口;作為調用方來說,有義務去考證過時方法的新實現是什么。
6. 【強制】Object 的 equals 方法容易拋空指針異常,應使用常量或確定有值的對象來調用
equals。
正例:"test".equals(object);
反例:object.equals("test");
說明:推薦使用 java.util.Objects#equals(JDK7 引入的工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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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強制】所有的相同類型的包裝類對象之間值的比較,全部使用 equals 方法比較。
說明:對于 Integer var = ? 在-128 至 127 范圍內的賦值,Integer 對象是在
IntegerCache.cache 產生,會復用已有對象,這個區間內的 Integer 值可以直接使用==進行
判斷,但是這個區間之外的所有數據,都會在堆上產生,并不會復用已有對象,這是一個大坑,
推薦使用 equals 方法進行判斷。
8. 關于基本數據類型與包裝數據類型的使用標準如下:
1) 【強制】所有的 POJO 類屬性必須使用包裝數據類型。
2) 【強制】RPC 方法的返回值和參數必須使用包裝數據類型。
3) 【推薦】所有的局部變量使用基本數據類型。
說明:POJO 類屬性沒有初值是提醒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時,必須自己顯式地進行賦值,任何
NPE 問題,或者入庫檢查,都由使用者來保證。
正例:數據庫的查詢結果可能是 null,因為自動拆箱,用基本數據類型接收有 NPE 風險。
反例:比如顯示成交總額漲跌情況,即正負 x%,x 為基本數據類型,調用的 RPC 服務,調用
不成功時,返回的是默認值,頁面顯示為 0%,這是不合理的,應該顯示成中劃線。所以包裝
數據類型的 null 值,能夠表示額外的信息,如:遠程調用失敗,異常退出。
9. 【強制】定義 DO/DTO/VO 等 POJO 類時,不要設定任何屬性默認值。
反例:POJO 類的 gmtCreate 默認值為 new Date();但是這個屬性在數據提取時并沒有置入具
體值,在更新其它字段時又附帶更新了此字段,導致創建時間被修改成當前時間。
10. 【強制】序列化類新增屬性時,請不要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字段,避免反序列失敗;如
果完全不兼容升級,避免反序列化混亂,那么請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值。
說明:注意 serialVersionUID 不一致會拋出序列化運行時異常。
11. 【強制】構造方法里面禁止加入任何業務邏輯,如果有初始化邏輯,請放在 init 方法中。
12. 【強制】POJO 類必須寫 toString 方法。使用 IDE 中的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 時,如果繼承了另一個 POJO 類,注意在前面加一下 super.toString。
說明:在方法執行拋出異常時,可以直接調用 POJO 的 toString()方法打印其屬性值,便于排
查問題。
13. 【推薦】使用索引訪問用 String 的 split 方法得到的數組時,需做最后一個分隔符后有無
內容的檢查,否則會有拋 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的風險。
說明:
String str = "a,b,c,,";
String[] ary = str.split(",");
// 預期大于 3,結果是 3
System.out.println(ary.length);
14. 【推薦】當一個類有多個構造方法,或者多個同名方法,這些方法應該按順序放置在一起,
便于閱讀,此條規則優先于第 15 條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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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推薦】 類內方法定義的順序依次是:公有方法或保護方法 > 私有方法 > getter/setter 方法。
說明:公有方法是類的調用者和維護者最關心的方法,首屏展示最好;保護方法雖然只是子類
關心,也可能是“模板設計模式”下的核心方法;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別關心,是一個
黑盒實現;因為承載的信息價值較低,所有 Service 和 DAO 的 getter/setter 方法放在類體
最后。
16. 【推薦】setter 方法中,參數名稱與類成員變量名稱一致,this.成員名 = 參數名。在
getter/setter 方法中,不要增加業務邏輯,增加排查問題的難度。
反例:
public Integer getData() {
if (condition) {
return this.data + 100;
} else {
return this.data - 100;
}
}
17. 【推薦】循環體內,字符串的連接方式,使用 StringBuilder 的 append 方法進行擴展。
說明:反編譯出的字節碼文件顯示每次循環都會 new 出一個 StringBuilder 對象,然后進行
append 操作,最后通過 toString 方法返回 String 對象,造成內存資源浪費。
反例:
String str = "start";
for (int i = 0; i < 100; i++) {
str = str + "hello";
}
18. 【推薦】final 可以聲明類、成員變量、方法、以及本地變量,下列情況使用 final 關鍵字:
1) 不允許被繼承的類,如:String 類。
2) 不允許修改引用的域對象,如:POJO 類的域變量。
3) 不允許被重寫的方法,如:POJO 類的 setter 方法。
4) 不允許運行過程中重新賦值的局部變量。
5) 避免上下文重復使用一個變量,使用 final 描述可以強制重新定義一個變量,方便更好
地進行重構。
19. 【推薦】慎用 Object 的 clone 方法來拷貝對象。
說明:對象的 clone 方法默認是淺拷貝,若想實現深拷貝需要重寫 clone 方法實現屬性對象
的拷貝。
20. 【推薦】類成員與方法訪問控制從嚴:
1) 如果不允許外部直接通過 new 來創建對象,那么構造方法必須是 private。
2) 工具類不允許有 public 或 default 構造方法。
3) 類非 static 成員變量并且與子類共享,必須是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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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類非 static 成員變量并且僅在本類使用,必須是 private。
5) 類 static 成員變量如果僅在本類使用,必須是 private。
6) 若是 static 成員變量,必須考慮是否為 final。
7) 類成員方法只供類內部調用,必須是 private。
8) 類成員方法只對繼承類公開,那么限制為 protected。
說明:任何類、方法、參數、變量,嚴控訪問范圍。過于寬泛的訪問范圍,不利于模塊解耦。
思考:如果是一個 private 的方法,想刪除就刪除,可是一個 public 的 service 成員方法或
成員變量,刪除一下,不得手心冒點汗嗎?變量像自己的小孩,盡量在自己的視線內,變量作
用域太大,無限制的到處跑,那么你會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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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集合處理
1. 【強制】關于 hashCode 和 equals 的處理,遵循如下規則:
1) 只要重寫 equals,就必須重寫 hashCode。
2) 因為 Set 存儲的是不重復的對象,依據 hashCode 和 equals 進行判斷,所以 Set 存儲的
對象必須重寫這兩個方法。
3) 如果自定義對象作為 Map 的鍵,那么必須重寫 hashCode 和 equals。
說明:String 重寫了 hashCode 和 equals 方法,所以我們可以非常愉快地使用 String 對象
作為 key 來使用。
2. 【強制】 ArrayList的subList結果不可強轉成 ArrayList,否則會拋出 ClassCastException 異常,即 java.util.RandomAccessSubList cannot be cast to java.util.ArrayList.
說明:subList 返回的是 ArrayList 的內部類 SubList,并不是 ArrayList ,而是
ArrayList 的一個視圖,對于 SubList 子列表的所有操作最終會反映到原列表上。
3. 【強制】在 subList 場景中,高度注意對原集合元素個數的修改,會導致子列表的遍歷、增加、
刪除均會產生 ConcurrentModificationException 異常。
4. 【強制】使用集合轉數組的方法,必須使用集合的 toArray(T[] array),傳入的是類型完全
一樣的數組,大小就是 list.size()。
說明:使用 toArray 帶參方法,入參分配的數組空間不夠大時,toArray 方法內部將重新分配
內存空間,并返回新數組地址;如果數組元素個數大于實際所需,下標為[ list.size() ]
的數組元素將被置為 null,其它數組元素保持原值,因此最好將方法入參數組大小定義與集
合元素個數一致。
正例:
List<String> 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2);
list.add("guan");
list.add("bao");
String[] array = new String[list.size()];
array = list.toArray(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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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例:直接使用 toArray 無參方法存在問題,此方法返回值只能是 Object[]類,若強轉其它
類型數組將出現 ClassCastException 錯誤。
5. 【強制】使用工具類 Arrays.asList()把數組轉換成集合時,不能使用其修改集合相關的方
法,它的 add/remove/clear 方法會拋出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 異常。
說明:asList 的返回對象是一個 Arrays 內部類,并沒有實現集合的修改方法。Arrays.asList
體現的是適配器模式,只是轉換接口,后臺的數據仍是數組。
String[] str = new String[] { "you", "wu" }; List list = Arrays.asList(str);
第一種情況:list.add("yangguanbao"); 運行時異常。
第二種情況:str[0] = "gujin"; 那么 list.get(0)也會隨之修改。
6. 【強制】泛型通配符<? extends T>來接收返回的數據,此寫法的泛型集合不能使用 add 方
法,而<? super T>不能使用 get 方法,作為接口調用賦值時易出錯。
說明:擴展說一下 PECS(Producer Extends Consumer Super)原則:第一、頻繁往外讀取內
容的,適合用<? extends T>。第二、經常往里插入的,適合用<? super T>。
7. 【強制】不要在 foreach 循環里進行元素的 remove/add 操作。remove 元素請使用 Iterator 方式,如果并發操作,需要對 Iterator 對象加鎖。
正例:
Iterator<String> iterator = list.iterator();
while (iterator.hasNext()) {
String item = iterator.next();
if (刪除元素的條件) {
iterator.remove();
}
}
反例:
List<String> 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
list.add("1");
list.add("2");
for (String item : list) {
if ("1".equals(item)) {
list.remove(item);
}
}
說明:以上代碼的執行結果肯定會出乎大家的意料,那么試一下把“1”換成“2”,會是同樣的
結果嗎?
8. 【強制】 在 JDK7 版本及以上,Comparator 要滿足如下三個條件,不然 Arrays.sort,
Collections.sort 會報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 異常。
說明:三個條件如下
1) x,y 的比較結果和 y,x 的比較結果相反。
2) x>y,y>z,則 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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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x=y,則 x,z 比較結果和 y,z 比較結果相同。
反例:下例中沒有處理相等的情況,實際使用中可能會出現異常:
new Comparator<Student>() {
@Override
public int compare(Student o1, Student o2) {
return o1.getId() > o2.getId() ? 1 : -1;
}
};
9. 【推薦】集合初始化時,指定集合初始值大小。
說明:HashMap 使用 HashMap(int initialCapacity) 初始化,
正例:
initialCapacity = (需要存儲的元素個數 / 負載因子) + 1。注意負載因子(即 loader
factor)默認為 0.75,如果暫時無法確定初始值大小,請設置為 16(即默認值)。
反例:HashMap 需要放置 1024 個元素,由于沒有設置容量初始大小,隨著元素不斷增加,容
量 7 次被迫擴大,resize 需要重建 hash 表,嚴重影響性能。
10. 【推薦】使用 entrySet 遍歷 Map 類集合 KV,而不是 keySet 方式進行遍歷。
說明:keySet 其實是遍歷了 2 次,一次是轉為 Iterator 對象,另一次是從 hashMap 中取出
key 所對應的 value。而 entrySet 只是遍歷了一次就把 key 和 value 都放到了 entry 中,效
率更高。如果是 JDK8,使用 Map.foreach 方法。
正例:values()返回的是 V 值集合,是一個 list 集合對象;keySet()返回的是 K 值集合,是
一個 Set 集合對象;entrySet()返回的是 K-V 值組合集合。
11. 【推薦】高度注意 Map 類集合 K/V 能不能存儲 null 值的情況,如下表格:
集合類
Key
Value
Super
說明
Hashtable
不允許為 null
不允許為 null
Dictionary
線程安全
ConcurrentHashMap
不允許為 null
不允許為 null
AbstractMap
鎖分段技術(JDK8:CAS)
TreeMap
不允許為 null
允許為 null
AbstractMap
線程不安全
HashMap
允許為 null
允許為 null
AbstractMap
線程不安全
反例: 由于 HashMap 的干擾,很多人認為 ConcurrentHashMap 是可以置入 null 值,而事實上,
存儲 null 值時會拋出 NPE 異常。
12. 【參考】合理利用好集合的有序性(sort)和穩定性(order),避免集合的無序性(unsort)和
不穩定性(unorder)帶來的負面影響。
說明:有序性是指遍歷的結果是按某種比較規則依次排列的。穩定性指集合每次遍歷的元素次
序是一定的。如:ArrayList 是 order/unsort;HashMap 是 unorder/unsort;TreeSet 是
order/s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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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參考】利用 Set 元素唯一的特性,可以快速對一個集合進行去重操作,避免使用 List 的
contains 方法進行遍歷、對比、去重操作。
?
(六) 并發處理
1. 【強制】獲取單例對象需要保證線程安全,其中的方法也要保證線程安全。
說明:資源驅動類、工具類、單例工廠類都需要注意。
2. 【強制】創建線程或線程池時請指定有意義的線程名稱,方便出錯時回溯。
正例:
public class TimerTaskThread extends Thread {
public TimerTaskThread() {
super.setName("TimerTaskThread");
...
}
3. 【強制】線程資源必須通過線程池提供,不允許在應用中自行顯式創建線程。
說明:使用線程池的好處是減少在創建和銷毀線程上所花的時間以及系統資源的開銷,解決資
源不足的問題。如果不使用線程池,有可能造成系統創建大量同類線程而導致消耗完內存或者
“過度切換”的問題。
4. 【強制】線程池不允許使用 Executors 去創建,而是通過 ThreadPoolExecutor 的方式,這樣
的處理方式讓寫的同學更加明確線程池的運行規則,規避資源耗盡的風險。
說明:Executors 返回的線程池對象的弊端如下:
1)FixedThreadPool 和 SingleThreadPool:
允許的請求隊列長度為 Integer.MAX_VALUE,可能會堆積大量的請求,從而導致 OOM。
2)CachedThreadPool 和 ScheduledThreadPool:
允許的創建線程數量為 Integer.MAX_VALUE,可能會創建大量的線程,從而導致 OOM。
5. 【強制】SimpleDateFormat 是線程不安全的類,一般不要定義為 static 變量,如果定義為
static,必須加鎖,或者使用 DateUtils 工具類。
正例:注意線程安全,使用 DateUtils。亦推薦如下處理:
private static final ThreadLocal<DateFormat> df = new ThreadLocal<DateFormat>() {
@Override
protected DateFormat initialValue() {
return new SimpleDateFormat("yyyy-MM-dd");
}
};
說明:如果是 JDK8 的應用,可以使用 Instant 代替 Date,LocalDateTime 代替 Calendar,
DateTimeFormatter 代替 SimpleDateFormat,官方給出的解釋:simple beautiful strong immutable thread-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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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強制】高并發時,同步調用應該去考量鎖的性能損耗。能用無鎖數據結構,就不要用鎖;能
鎖區塊,就不要鎖整個方法體;能用對象鎖,就不要用類鎖。
說明:盡可能使加鎖的代碼塊工作量盡可能的小,避免在鎖代碼塊中調用 RPC 方法。
7. 【強制】對多個資源、數據庫表、對象同時加鎖時,需要保持一致的加鎖順序,否則可能會造
成死鎖。
說明:線程一需要對表 A、B、C 依次全部加鎖后才可以進行更新操作,那么線程二的加鎖順序
也必須是 A、B、C,否則可能出現死鎖。
8. 【強制】并發修改同一記錄時,避免更新丟失,需要加鎖。要么在應用層加鎖,要么在緩存加
鎖,要么在數據庫層使用樂觀鎖,使用 version 作為更新依據。
說明:如果每次訪問沖突概率小于 20%,推薦使用樂觀鎖,否則使用悲觀鎖。樂觀鎖的重試次
數不得小于 3 次。
9. 【強制】多線程并行處理定時任務時,Timer 運行多個 TimeTask 時,只要其中之一沒有捕獲
拋出的異常,其它任務便會自動終止運行,使用 ScheduledExecutorService 則沒有這個問題。
10. 【推薦】使用 CountDownLatch 進行異步轉同步操作,每個線程退出前必須調用 countDown
方法,線程執行代碼注意 catch 異常,確保 countDown 方法被執行到,避免主線程無法執行
至 await 方法,直到超時才返回結果。
說明:注意,子線程拋出異常堆棧,不能在主線程 try-catch 到。
11. 【推薦】避免 Random 實例被多線程使用,雖然共享該實例是線程安全的,但會因競爭同一
seed 導致的性能下降。
說明:Random 實例包括 java.util.Random 的實例或者 Math.random()的方式。
正例:在 JDK7 之后,可以直接使用 API ThreadLocalRandom,而在 JDK7 之前,需要編碼保
證每個線程持有一個實例。
12. 【推薦】在并發場景下,通過雙重檢查鎖(double-checked locking)實現延遲初始化的優
化問題隱患(可參考 The "Double-Checked Locking is Broken" Declaration),推薦解
決方案中較為簡單一種(適用于 JDK5 及以上版本),將目標屬性聲明為 volatile 型。
反例:
class Singleton {
private Helper helper = null;
public Helper getHelper() {
if (helper == null) synchronized(this) {
if (helper == null)
helper = new Helper();
}
return helper;
}
// other methods and fiel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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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參考】volatile 解決多線程內存不可見問題。對于一寫多讀,是可以解決變量同步問題,
但是如果多寫,同樣無法解決線程安全問題。如果是 count++操作,使用如下類實現:
AtomicInteger count = new AtomicInteger(); count.addAndGet(1); 如果是 JDK8,推
薦使用 LongAdder 對象,比 AtomicLong 性能更好(減少樂觀鎖的重試次數)。
14. 【參考】 HashMap 在容量不夠進行 resize 時由于高并發可能出現死鏈,導致 CPU 飆升,在
開發過程中可以使用其它數據結構或加鎖來規避此風險。
15. 【參考】ThreadLocal 無法解決共享對象的更新問題,ThreadLocal 對象建議使用 static 修飾。這個變量是針對一個線程內所有操作共享的,所以設置為靜態變量,所有此類實例共享
此靜態變量 ,也就是說在類第一次被使用時裝載,只分配一塊存儲空間,所有此類的對象(只
要是這個線程內定義的)都可以操控這個變量。
?
(七) 控制語句
1. 【強制】在一個 switch 塊內,每個 case 要么通過 break/return 等來終止,要么注釋說明程
序將繼續執行到哪一個 case 為止;在一個 switch 塊內,都必須包含一個 default 語句并且
放在最后,即使空代碼。
2. 【強制】在 if/else/for/while/do 語句中必須使用大括號。即使只有一行代碼,避免采用
單行的編碼方式:if (condition) statements;
3. 【強制】在高并發場景中,避免使用”等于”判斷作為中斷或退出的條件。
說明:如果并發控制沒有處理好,容易產生等值判斷被“擊穿”的情況,使用大于或小于的區間
判斷條件來代替。
反例:判斷剩余獎品數量等于 0 時,終止發放獎品,但因為并發處理錯誤導致獎品數量瞬間變
成了負數,這樣的話,活動無法終止。
4. 【推薦】表達異常的分支時,少用 if-else 方式,這種方式可以改寫成:
if (condition) {
...
return obj;
}
// 接著寫 else 的業務邏輯代碼;
說明:如果非得使用 if()...else if()...else...方式表達邏輯,【強制】避免后續代碼維
護困難,請勿超過 3 層。
正例:超過 3 層的 if-else 的邏輯判斷代碼可以使用衛語句、策略模式、狀態模式等來實現,
其中衛語句示例如下:
public void today() {
if (isBusy()) {
?
?
System.out.println(“change time.”);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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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f (isFree()) {
?
System.out.println(“go to travel.”);
?
return;
}
?
System.out.println(“stay at home to learn Alibaba Java Coding Guidelines.”); return;
}
5. 【推薦】除常用方法(如 getXxx/isXxx)等外,不要在條件判斷中執行其它復雜的語句,將復
雜邏輯判斷的結果賦值給一個有意義的布爾變量名,以提高可讀性。
說明:很多 if 語句內的邏輯相當復雜,閱讀者需要分析條件表達式的最終結果,才能明確什么
樣的條件執行什么樣的語句,那么,如果閱讀者分析邏輯表達式錯誤呢?
正例:
// 偽代碼如下
final boolean existed = (file.open(fileName, "w") != null) && (...) || (...); if (existed) {
...
}
反例:
if ((file.open(fileName, "w") != null) && (...) || (...)) {
...
}
6. 【推薦】循環體中的語句要考量性能,以下操作盡量移至循環體外處理,如定義對象、變量、
獲取數據庫連接,進行不必要的 try-catch 操作(這個 try-catch 是否可以移至循環體外)。
7. 【推薦】避免采用取反邏輯運算符。
說明:取反邏輯不利于快速理解,并且取反邏輯寫法必然存在對應的正向邏輯寫法。
正例:使用 if (x < 628) 來表達 x 小于 628。
反例:使用 if (!(x >= 628)) 來表達 x 小于 628。
8. 【推薦】接口入參保護,這種場景常見的是用作批量操作的接口。
9. 【參考】下列情形,需要進行參數校驗:
1) 調用頻次低的方法。
2) 執行時間開銷很大的方法。此情形中,參數校驗時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如果因為參
數錯誤導致中間執行回退,或者錯誤,那得不償失。
3) 需要極高穩定性和可用性的方法。
4) 對外提供的開放接口,不管是 RPC/API/HTTP 接口。
5) 敏感權限入口。
10. 【參考】下列情形,不需要進行參數校驗:
1) 極有可能被循環調用的方法。但在方法說明里必須注明外部參數檢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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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底層調用頻度比較高的方法。畢竟是像純凈水過濾的最后一道,參數錯誤不太可能到底
層才會暴露問題。一般 DAO 層與 Service 層都在同一個應用中,部署在同一臺服務器中,所
以 DAO 的參數校驗,可以省略。
3) 被聲明成 private 只會被自己代碼所調用的方法,如果能夠確定調用方法的代碼傳入參
數已經做過檢查或者肯定不會有問題,此時可以不校驗參數。
?
(八) 注釋規約
1. 【強制】類、類屬性、類方法的注釋必須使用 Javadoc 規范,使用/**內容*/格式,不得使用
// xxx 方式。
說明:在 IDE 編輯窗口中,Javadoc 方式會提示相關注釋,生成 Javadoc 可以正確輸出相應注
釋;在 IDE 中,工程調用方法時,不進入方法即可懸浮提示方法、參數、返回值的意義,提高
閱讀效率。
2. 【強制】所有的抽象方法(包括接口中的方法)必須要用 Javadoc 注釋、除了返回值、參數、
異常說明外,還必須指出該方法做什么事情,實現什么功能。
說明:對子類的實現要求,或者調用注意事項,請一并說明。
3. 【強制】所有的類都必須添加創建者和創建日期。
4. 【強制】方法內部單行注釋,在被注釋語句上方另起一行,使用//注釋。方法內部多行注釋
使用/* */注釋,注意與代碼對齊。
5. 【強制】所有的枚舉類型字段必須要有注釋,說明每個數據項的用途。
6. 【推薦】與其“半吊子”英文來注釋,不如用中文注釋把問題說清楚。專有名詞與關鍵字保持
英文原文即可。
反例:“TCP 連接超時”解釋成“傳輸控制協議連接超時”,理解反而費腦筋。
7. 【推薦】代碼修改的同時,注釋也要進行相應的修改,尤其是參數、返回值、異常、核心邏輯
等的修改。
說明:代碼與注釋更新不同步,就像路網與導航軟件更新不同步一樣,如果導航軟件嚴重滯后,
就失去了導航的意義。
8. 【參考】謹慎注釋掉代碼。在上方詳細說明,而不是簡單地注釋掉。如果無用,則刪除。
說明:代碼被注釋掉有兩種可能性:1)后續會恢復此段代碼邏輯。2)永久不用。前者如果沒
有備注信息,難以知曉注釋動機。后者建議直接刪掉(代碼倉庫保存了歷史代碼)。
9. 【參考】對于注釋的要求:第一、能夠準確反應設計思想和代碼邏輯;第二、能夠描述業務含
義,使別的程序員能夠迅速了解到代碼背后的信息。完全沒有注釋的大段代碼對于閱讀者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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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書,注釋是給自己看的,即使隔很長時間,也能清晰理解當時的思路;注釋也是給繼任者看
的,使其能夠快速接替自己的工作。
10. 【參考】好的命名、代碼結構是自解釋的,注釋力求精簡準確、表達到位。避免出現注釋的
一個極端:過多過濫的注釋,代碼的邏輯一旦修改,修改注釋是相當大的負擔。
反例:
// put elephant into fridge
put(elephant, fridge);
方法名 put,加上兩個有意義的變量名 elephant 和 fridge,已經說明了這是在干什么,語
義清晰的代碼不需要額外的注釋。
11. 【參考】特殊注釋標記,請注明標記人與標記時間。注意及時處理這些標記,通過標記掃描,
經常清理此類標記。線上故障有時候就是來源于這些標記處的代碼。
1) 待辦事宜(TODO):( 標記人,標記時間,[預計處理時間])
表示需要實現,但目前還未實現的功能。這實際上是一個 Javadoc 的標簽,目前的 Javadoc
還沒有實現,但已經被廣泛使用。只能應用于類,接口和方法(因為它是一個 Javadoc 標簽)。
2) 錯誤,不能工作(FIXME):(標記人,標記時間,[預計處理時間])
在注釋中用 FIXME 標記某代碼是錯誤的,而且不能工作,需要及時糾正的情況。
?
二、異常日志
(一) 異常處理
1. 【強制】Java 類庫中定義的可以通過預檢查方式規避的 RuntimeException 異常不應該通過
catch 的方式來處理,比如:NullPointerException,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等等。
說明:無法通過預檢查的異常除外,比如,在解析字符串形式的數字時,不得不通過 catch
NumberFormatException 來實現。
正例:if (obj != null) {...}
反例:try { obj.method() } catch (NullPointerException e) {…}
2. 【強制】異常不要用來做流程控制,條件控制。
說明:異常設計的初衷是解決程序運行中的各種意外情況,且異常的處理效率比條件判斷方式
要低很多。
3. 【強制】catch 時請分清穩定代碼和非穩定代碼,穩定代碼指的是無論如何不會出錯的代碼。
對于非穩定代碼的 catch 盡可能進行區分異常類型,再做對應的異常處理。
說明:對大段代碼進行 try-catch,使程序無法根據不同的異常做出正確的應激反應,也不利
于定位問題,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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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例:用戶注冊的場景中,如果用戶輸入非法字符,或用戶名稱已存在,或用戶輸入密碼過于
簡單,在程序上作出分門別類的判斷,并提示給用戶。
4. 【強制】捕獲異常是為了處理它,不要捕獲了卻什么都不處理而拋棄之,如果不想處理它,請
將該異常拋給它的調用者。最外層的業務使用者,必須處理異常,將其轉化為用戶可以理解的
內容。
5. 【強制】有 try 塊放到了事務代碼中,catch 異常后,如果需要回滾事務,一定要注意手動回
滾事務。
6. 【強制】finally 塊必須對資源對象、流對象進行關閉,有異常也要做 try-catch。
說明:如果 JDK7 及以上,可以使用 try-with-resources 方式。
7. 【強制】不要在 finally 塊中使用 return。
說明:finally 塊中的 return 返回后方法結束執行,不會再執行 try 塊中的 return 語句。
8. 【強制】捕獲異常與拋異常,必須是完全匹配,或者捕獲異常是拋異常的父類。
說明:如果預期對方拋的是繡球,實際接到的是鉛球,就會產生意外情況。
9. 【推薦】方法的返回值可以為 null,不強制返回空集合,或者空對象等,必須添加注釋充分
說明什么情況下會返回 null 值。
說明:本手冊明確防止 NPE 是調用者的責任。即使被調用方法返回空集合或者空對象,對調用
者來說,也并非高枕無憂,必須考慮到遠程調用失敗、序列化失敗、運行時異常等場景返回
null 的情況。
10. 【推薦】防止 NPE,是程序員的基本修養,注意 NPE 產生的場景:
1)返回類型為基本數據類型,return 包裝數據類型的對象時,自動拆箱有可能產生 NPE。
反例:public int f() { return Integer 對象}, 如果為 null,自動解箱拋 NPE。
2) 數據庫的查詢結果可能為 null。
3) 集合里的元素即使 isNotEmpty,取出的數據元素也可能為 null。
4) 遠程調用返回對象時,一律要求進行空指針判斷,防止 NPE。
5) 對于 Session 中獲取的數據,建議 NPE 檢查,避免空指針。
6) 級聯調用 obj.getA().getB().getC();一連串調用,易產生 NPE。
正例:使用 JDK8 的 Optional 類來防止 NPE 問題。
11. 【推薦】定義時區分 unchecked / checked 異常,避免直接拋出 new RuntimeException(),
更不允許拋出 Exception 或者 Throwable,應使用有業務含義的自定義異常。推薦業界已定義
過的自定義異常,如:DAOException / ServiceException 等。
12. 【參考】對于公司外的 http/api 開放接口必須使用“錯誤碼”;而應用內部推薦異常拋出;
跨應用間 RPC 調用優先考慮使用 Result 方式,封裝 isSuccess()方法、“錯誤碼”、“錯誤簡
短信息”。
說明:關于 RPC 方法返回方式使用 Result 方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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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拋異常返回方式,調用方如果沒有捕獲到就會產生運行時錯誤。
2)如果不加棧信息,只是 new 自定義異常,加入自己的理解的 error message,對于調用
端解決問題的幫助不會太多。如果加了棧信息,在頻繁調用出錯的情況下,數據序列化和傳輸
的性能損耗也是問題。
13. 【參考】避免出現重復的代碼(Don’t Repeat Yourself),即 DRY 原則。
說明:隨意復制和粘貼代碼,必然會導致代碼的重復,在以后需要修改時,需要修改所有的副
本,容易遺漏。必要時抽取共性方法,或者抽象公共類,甚至是組件化。
正例:一個類中有多個 public 方法,都需要進行數行相同的參數校驗操作,這個時候請抽取:
private boolean checkParam(DTO dto) {...}
?
(二) 日志規約
1. 【強制】應用中不可直接使用日志系統(Log4j、Logback)中的 API,而應依賴使用日志框架
SLF4J 中的 API,使用門面模式的日志框架,有利于維護和各個類的日志處理方式統一。
import org.slf4j.Logger;
import org.slf4j.LoggerFactory;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ger = LoggerFactory.getLogger(Abc.class); 2. 【強制】日志文件推薦至少保存 15 天,因為有些異常具備以“周”為頻次發生的特點。
3. 【強制】應用中的擴展日志(如打點、臨時監控、訪問日志等)命名方式:
appName_logType_logName.log。logType:日志類型,推薦分類有 stats/monitor/visit 等;
logName:日志描述。這種命名的好處:通過文件名就可知道日志文件屬于什么應用,什么類
型,什么目的,也有利于歸類查找。
正例:mppserver 應用中單獨監控時區轉換異常,如:
mppserver_monitor_timeZoneConvert.log
說明:推薦對日志進行分類,如將錯誤日志和業務日志分開存放,便于開發人員查看,也便于
通過日志對系統進行及時監控。
4. 【強制】對 trace/debug/info 級別的日志輸出,必須使用條件輸出形式或者使用占位符的方
式。
說明: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 id + " and symbol: " + symbol); 如果日志級別是 warn,上述日志不會打印,但是會執行字符串拼接操作,如果 symbol 是對象,
會執行 toString()方法,浪費了系統資源,執行了上述操作,最終日志卻沒有打印。
正例:(條件)
if (logger.isDebugEnabled()) {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 id + " and symbol: " + symbol);
}
正例:(占位符)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and symbol : {} ", id, symbol);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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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強制】避免重復打印日志,浪費磁盤空間,務必在 log4j.xml 中設置 additivity=false。
正例:<logger name="com.taobao.dubbo.config" additivity="false"> 6. 【強制】異常信息應該包括兩類信息:案發現場信息和異常堆棧信息。如果不處理,那么通過
關鍵字 throws 往上拋出。
正例:logger.error(各類參數或者對象 toString + "_" + e.getMessage(), e); 7. 【推薦】謹慎地記錄日志。生產環境禁止輸出 debug 日志;有選擇地輸出 info 日志;如果使
用 warn 來記錄剛上線時的業務行為信息,一定要注意日志輸出量的問題,避免把服務器磁盤
撐爆,并記得及時刪除這些觀察日志。
說明:大量地輸出無效日志,不利于系統性能提升,也不利于快速定位錯誤點。記錄日志時請
思考:這些日志真的有人看嗎?看到這條日志你能做什么?能不能給問題排查帶來好處?
8. 【推薦】可以使用 warn 日志級別來記錄用戶輸入參數錯誤的情況,避免用戶投訴時,無所適
從。如非必要,請不要在此場景打出 error 級別,避免頻繁報警。
說明:注意日志輸出的級別,error 級別只記錄系統邏輯出錯、異常或者重要的錯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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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其它
1. 【強制】在使用正則表達式時,利用好其預編譯功能,可以有效加快正則匹配速度。
說明:不要在方法體內定義:Pattern pattern = Pattern.compile(規則);
2. 【強制】velocity 調用 POJO 類的屬性時,建議直接使用屬性名取值即可,模板引擎會自動按
規范調用 POJO 的 getXxx(),如果是 boolean 基本數據類型變量(boolean 命名不需要加 is 前綴),會自動調用 isXxx()方法。
說明:注意如果是 Boolean 包裝類對象,優先調用 getXxx()的方法。
3. 【強制】后臺輸送給頁面的變量必須加$!{var}——中間的感嘆號。
說明:如果 var=null 或者不存在,那么${var}會直接顯示在頁面上。
4. 【強制】注意 Math.random() 這個方法返回是 double 類型,注意取值的范圍 0≤x<1(能夠
取到零值,注意除零異常),如果想獲取整數類型的隨機數,不要將 x 放大 10 的若干倍然后
取整,直接使用 Random 對象的 nextInt 或者 nextLong 方法。
5. 【強制】獲取當前毫秒數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而不是 new Date().getTime(); 說明:如果想獲取更加精確的納秒級時間值,使用 System.nanoTime()的方式。在 JDK8 中,
針對統計時間等場景,推薦使用 Instant 類。
6. 【推薦】不要在視圖模板中加入任何復雜的邏輯。
說明:根據 MVC 理論,視圖的職責是展示,不要搶模型和控制器的活。
7. 【推薦】任何數據結構的構造或初始化,都應指定大小,避免數據結構無限增長吃光內存。
8. 【推薦】及時清理不再使用的代碼段或配置信息。
說明:對于垃圾代碼或過時配置,堅決清理干凈,避免程序過度臃腫,代碼冗余。
正例:對于暫時被注釋掉,后續可能恢復使用的代碼片斷,在注釋代碼上方,統一規定使用三
個斜杠(///)來說明注釋掉代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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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元測試
1. 【強制】好的單元測試必須遵守 AIR 原則。
說明:單元測試在線上運行時,感覺像空氣(AIR)一樣并不存在,但在測試質量的保障上,
卻是非常關鍵的。好的單元測試宏觀上來說,具有自動化、獨立性、可重復執行的特點。
? A:Automatic(自動化)
? I:Independent(獨立性)
? R:Repeatable(可重復)
2. 【強制】單元測試應該是全自動執行的,并且非交互式的。測試用例通常是被定期執行的,執
行過程必須完全自動化才有意義。輸出結果需要人工檢查的測試不是一個好的單元測試。單元
測試中不準使用 System.out 來進行人肉驗證,必須使用 assert 來驗證。
3. 【強制】保持單元測試的獨立性。為了保證單元測試穩定可靠且便于維護,單元測試用例之間
決不能互相調用,也不能依賴執行的先后次序。
反例:method2 需要依賴 method1 的執行,將執行結果作為 method2 的輸入。
4. 【強制】單元測試是可以重復執行的,不能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
說明:單元測試通常會被放到持續集成中,每次有代碼 check in 時單元測試都會被執行。如
果單測對外部環境(網絡、服務、中間件等)有依賴,容易導致持續集成機制的不可用。
正例:為了不受外界環境影響,要求設計代碼時就把 SUT 的依賴改成注入,在測試時用 spring
這樣的 DI 框架注入一個本地(內存)實現或者 Mock 實現。
5. 【強制】對于單元測試,要保證測試粒度足夠小,有助于精確定位問題。單測粒度至多是類級
別,一般是方法級別。
說明:只有測試粒度小才能在出錯時盡快定位到出錯位置。單測不負責檢查跨類或者跨系統的
交互邏輯,那是集成測試的領域。
6. 【強制】核心業務、核心應用、核心模塊的增量代碼確保單元測試通過。
說明:新增代碼及時補充單元測試,如果新增代碼影響了原有單元測試,請及時修正。
7. 【強制】單元測試代碼必須寫在如下工程目錄:src/test/java,不允許寫在業務代碼目錄下。
說明:源碼構建時會跳過此目錄,而單元測試框架默認是掃描此目錄。
8. 【推薦】單元測試的基本目標:語句覆蓋率達到 70%;核心模塊的語句覆蓋率和分支覆蓋率都
要達到 100%
說明:在工程規約的應用分層中提到的 DAO 層,Manager 層,可重用度高的 Service,都應該
進行單元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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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推薦】編寫單元測試代碼遵守 BCDE 原則,以保證被測試模塊的交付質量。
? B:Border,邊界值測試,包括循環邊界、特殊取值、特殊時間點、數據順序等。
? C:Correct,正確的輸入,并得到預期的結果。
? D:Design,與設計文檔相結合,來編寫單元測試。
? E:Error,強制錯誤信息輸入(如:非法數據、異常流程、非業務允許輸入等)
,并得
到預期的結果。
10. 【推薦】對于數據庫相關的查詢,更新,刪除等操作,不能假設數據庫里的數據是存在的,
或者直接操作數據庫把數據插入進去,請使用程序插入或者導入數據的方式來準備數據。
反例:刪除某一行數據的單元測試,在數據庫中,先直接手動增加一行作為刪除目標,但是這
一行新增數據并不符合業務插入規則,導致測試結果異常。
11. 【推薦】和數據庫相關的單元測試,可以設定自動回滾機制,不給數據庫造成臟數據。或者
對單元測試產生的數據有明確的前后綴標識。
正例:在 RDC 內部單元測試中,使用 RDC_UNIT_TEST_的前綴標識數據。
12. 【推薦】對于不可測的代碼建議做必要的重構,使代碼變得可測,避免為了達到測試要求而
書寫不規范測試代碼。
13. 【推薦】在設計評審階段,開發人員需要和測試人員一起確定單元測試范圍,單元測試最好
覆蓋所有測試用例(UC)。
14. 【推薦】單元測試作為一種質量保障手段,不建議項目發布后補充單元測試用例,建議在項
目提測前完成單元測試。
15. 【參考】為了更方便地進行單元測試,業務代碼應避免以下情況:
? 構造方法中做的事情過多。
? 存在過多的全局變量和靜態方法。
? 存在過多的外部依賴。
? 存在過多的條件語句。
說明:多層條件語句建議使用衛語句、策略模式、狀態模式等方式重構。
16. 【參考】不要對單元測試存在如下誤解:
? 那是測試同學干的事情。本文是開發手冊,凡是本文內容都是與開發同學強相關的。
? 單元測試代碼是多余的。汽車的整體功能與各單元部件的測試正常與否是強相關的。
? 單元測試代碼不需要維護。一年半載后,那么單元測試幾乎處于廢棄狀態。
? 單元測試與線上故障沒有辯證關系。好的單元測試能夠最大限度地規避線上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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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規約
1. 【強制】隸屬于用戶個人的頁面或者功能必須進行權限控制校驗。
說明:防止沒有做水平權限校驗就可隨意訪問、修改、刪除別人的數據,比如查看他人的私信
內容、修改他人的訂單。
2. 【強制】用戶敏感數據禁止直接展示,必須對展示數據進行脫敏。
說明:個人手機號碼顯示為:158****9119,隱藏中間 4 位,防止隱私泄露。
3. 【強制】用戶輸入的 SQL 參數嚴格使用參數綁定或者 METADATA 字段值限定,防止 SQL 注入,
禁止字符串拼接 SQL 訪問數據庫。
4. 【強制】用戶請求傳入的任何參數必須做有效性驗證。
說明:忽略參數校驗可能導致:
? page size 過大導致內存溢出
? 惡意 order by 導致數據庫慢查詢
? 任意重定向
? SQL 注入
? 反序列化注入
? 正則輸入源串拒絕服務 ReDoS
說明:Java 代碼用正則來驗證客戶端的輸入,有些正則寫法驗證普通用戶輸入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攻擊人員使用的是特殊構造的字符串來驗證,有可能導致死循環的結果。
5. 【強制】禁止向 HTML 頁面輸出未經安全過濾或未正確轉義的用戶數據。
6. 【強制】表單、AJAX 提交必須執行 CSRF 安全過濾。
說明:CSRF(Cross-site request forgery)跨站請求偽造是一類常見編程漏洞。對于存在
CSRF 漏洞的應用/網站,攻擊者可以事先構造好 URL,只要受害者用戶一訪問,后臺便在用戶
不知情情況下對數據庫中用戶參數進行相應修改。
7. 【強制】在使用平臺資源,譬如短信、郵件、電話、下單、支付,必須實現正確的防重放限制,
如數量限制、疲勞度控制、驗證碼校驗,避免被濫刷導致資損。
說明:如注冊時發送驗證碼到手機,如果沒有限制次數和頻率,那么可以利用此功能騷擾到其
它用戶,并造成短信平臺資源浪費。
8. 【推薦】發貼、評論、發送即時消息等用戶生成內容的場景必須實現防刷、文本內容違禁詞過
濾等風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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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MySQL 數據庫
(一) 建表規約
1. 【強制】表達是與否概念的字段,必須使用 is_xxx 的方式命名,數據類型是 unsigned tinyint
( 1 表示是,0 表示否)。
說明:任何字段如果為非負數,必須是 unsigned。
正例:表達邏輯刪除的字段名 is_deleted,1 表示刪除,0 表示未刪除。
2. 【強制】表名、字段名必須使用小寫字母或數字,禁止出現數字開頭,禁止兩個下劃線中間只
出現數字。數據庫字段名的修改代價很大,因為無法進行預發布,所以字段名稱需要慎重考慮。
說明:MySQL 在 Windows 下不區分大小寫,但在 Linux 下默認是區分大小寫。因此,數據庫
名、表名、字段名,都不允許出現任何大寫字母,避免節外生枝。
正例:aliyun_admin,rdc_config,level3_name
反例:AliyunAdmin,rdcConfig,level_3_name
3. 【強制】表名不使用復數名詞。
說明:表名應該僅僅表示表里面的實體內容,不應該表示實體數量,對應于 DO 類名也是單數
形式,符合表達習慣。
4. 【強制】禁用保留字,如 desc、range、match、delayed 等,請參考 MySQL 官方保留字。
5. 【強制】主鍵索引名為 pk_字段名;唯一索引名為 uk_字段名;普通索引名則為 idx_字段名。
說明:pk_ 即 primary key;uk_ 即 unique key;idx_ 即 index 的簡稱。
6. 【強制】小數類型為 decimal,禁止使用 float 和 double。
說明:float 和 double 在存儲的時候,存在精度損失的問題,很可能在值的比較時,得到不
正確的結果。如果存儲的數據范圍超過 decimal 的范圍,建議將數據拆成整數和小數分開存儲。
7. 【強制】如果存儲的字符串長度幾乎相等,使用 char 定長字符串類型。
8. 【強制】varchar 是可變長字符串,不預先分配存儲空間,長度不要超過 5000,如果存儲長
度大于此值,定義字段類型為 text,獨立出來一張表,用主鍵來對應,避免影響其它字段索
引效率。
9. 【強制】表必備三字段:id, gmt_create, gmt_modified。
說明:其中 id 必為主鍵,類型為 unsigned bigint、單表時自增、步長為 1。gmt_create,
gmt_modified 的類型均為 datetime 類型,前者現在時表示主動創建,后者過去分詞表示被
動更新。
10. 【推薦】表的命名最好是加上“業務名稱_表的作用”。
正例:alipay_task / force_project / trade_config
11. 【推薦】庫名與應用名稱盡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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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推薦】如果修改字段含義或對字段表示的狀態追加時,需要及時更新字段注釋。
13. 【推薦】字段允許適當冗余,以提高查詢性能,但必須考慮數據一致。冗余字段應遵循:
1)不是頻繁修改的字段。
2)不是 varchar 超長字段,更不能是 text 字段。
正例:商品類目名稱使用頻率高,字段長度短,名稱基本一成不變,可在相關聯的表中冗余存
儲類目名稱,避免關聯查詢。
14. 【推薦】單表行數超過 500 萬行或者單表容量超過 2GB,才推薦進行分庫分表。
說明:如果預計三年后的數據量根本達不到這個級別,請不要在創建表時就分庫分表。
15. 【參考】合適的字符存儲長度,不但節約數據庫表空間、節約索引存儲,更重要的是提升檢
索速度。
正例:如下表,其中無符號值可以避免誤存負數,且擴大了表示范圍。
對象
年齡區間
類型
字節
表示范圍
人
150 歲之內
unsigned tinyint
1
無符號值:0 到 255
龜
數百歲
unsigned smallint
2
無符號值:0 到 65535
恐龍化石
數千萬年
unsigned int
4
無符號值:0 到約 42.9 億
太陽
約 50 億年
unsigned bigint
8
無符號值:0 到約 10 的 19 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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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索引規約
1. 【強制】業務上具有唯一特性的字段,即使是多個字段的組合,也必須建成唯一索引。
說明:不要以為唯一索引影響了 insert 速度,這個速度損耗可以忽略,但提高查找速度是明
顯的;另外,即使在應用層做了非常完善的校驗控制,只要沒有唯一索引,根據墨菲定律,必
然有臟數據產生。
2. 【強制】超過三個表禁止 join。需要 join 的字段,數據類型必須絕對一致;多表關聯查詢時,
保證被關聯的字段需要有索引。
說明:即使雙表 join 也要注意表索引、SQL 性能。
3. 【強制】在 varchar 字段上建立索引時,必須指定索引長度,沒必要對全字段建立索引,根據
實際文本區分度決定索引長度即可。
說明:索引的長度與區分度是一對矛盾體,一般對字符串類型數據,長度為 20 的索引,區分
度會高達 90%以上,可以使用 count(distinct left(列名, 索引長度))/count(*)的區分度
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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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強制】頁面搜索嚴禁左模糊或者全模糊,如果需要請走搜索引擎來解決。
說明:索引文件具有 B-Tree 的最左前綴匹配特性,如果左邊的值未確定,那么無法使用此索
引。
5. 【推薦】如果有 order by 的場景,請注意利用索引的有序性。order by 最后的字段是組合
索引的一部分,并且放在索引組合順序的最后,避免出現 file_sort 的情況,影響查詢性能。
正例:where a=? and b=? order by c; 索引:a_b_c
反例:索引中有范圍查找,那么索引有序性無法利用,如:WHERE a>10 ORDER BY b; 索引
a_b 無法排序。
6. 【推薦】利用覆蓋索引來進行查詢操作,避免回表。
說明:如果一本書需要知道第 11 章是什么標題,會翻開第 11 章對應的那一頁嗎?目錄瀏覽
一下就好,這個目錄就是起到覆蓋索引的作用。
正例:能夠建立索引的種類分為主鍵索引、唯一索引、普通索引三種,而覆蓋索引只是一種查
詢的一種效果,用 explain 的結果,extra 列會出現:using index。
7. 【推薦】利用延遲關聯或者子查詢優化超多分頁場景。
說明:MySQL 并不是跳過 offset 行,而是取 offset+N 行,然后返回放棄前 offset 行,返回
N 行,那當 offset 特別大的時候,效率就非常的低下,要么控制返回的總頁數,要么對超過
特定閾值的頁數進行 SQL 改寫。
正例:先快速定位需要獲取的 id 段,然后再關聯:
SELECT a.* FROM 表 1 a, (select id from 表 1 where 條件 LIMIT 100000,20 ) b where a.id=b.id 8. 【推薦】 SQL 性能優化的目標:至少要達到 range 級別,要求是 ref 級別,如果可以是 consts
最好。
說明:
1)consts 單表中最多只有一個匹配行(主鍵或者唯一索引),在優化階段即可讀取到數據。
2)ref 指的是使用普通的索引(normal index)。
3)range 對索引進行范圍檢索。
反例:explain 表的結果,type=index,索引物理文件全掃描,速度非常慢,這個 index 級
別比較 range 還低,與全表掃描是小巫見大巫。
9. 【推薦】建組合索引的時候,區分度最高的在最左邊。
正例:如果 where a=? and b=? ,a 列的幾乎接近于唯一值,那么只需要單建 idx_a 索引即
可。
說明:存在非等號和等號混合判斷條件時,在建索引時,請把等號條件的列前置。如:where a>?
and b=? 那么即使 a 的區分度更高,也必須把 b 放在索引的最前列。
10. 【推薦】防止因字段類型不同造成的隱式轉換,導致索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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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參考】創建索引時避免有如下極端誤解:
1)寧濫勿缺。認為一個查詢就需要建一個索引。
2)寧缺勿濫。認為索引會消耗空間、嚴重拖慢更新和新增速度。
3)抵制惟一索引。認為業務的惟一性一律需要在應用層通過“先查后插”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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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SQL 語句
1. 【強制】不要使用 count(列名)或 count(常量)來替代 count(*),count(*)是 SQL92 定義的
標準統計行數的語法,跟數據庫無關,跟 NULL 和非 NULL 無關。
說明:count(*)會統計值為 NULL 的行,而 count(列名)不會統計此列為 NULL 值的行。
2. 【強制】count(distinct col) 計算該列除 NULL 之外的不重復行數,注意 count(distinct col1, col2) 如果其中一列全為 NULL,那么即使另一列有不同的值,也返回為 0。
3. 【強制】當某一列的值全是 NULL 時,count(col)的返回結果為 0,但 sum(col)的返回結果為
NULL,因此使用 sum()時需注意 NPE 問題。
正例:可以使用如下方式來避免 sum 的 NPE 問題:SELECT IF(ISNULL(SUM(g)),0,SUM(g)) FROM table;
4. 【強制】使用 ISNULL()來判斷是否為 NULL 值。
說明:NULL 與任何值的直接比較都為 NULL。
1) NULL<>NULL 的返回結果是 NULL,而不是 false。
2) NULL=NULL 的返回結果是 NULL,而不是 true。
3) NULL<>1 的返回結果是 NULL,而不是 true。
5. 【強制】 在代碼中寫分頁查詢邏輯時,若 count 為 0 應直接返回,避免執行后面的分頁語句。
6. 【強制】不得使用外鍵與級聯,一切外鍵概念必須在應用層解決。
說明:
以學生和成績的關系為例,
學生表中的 student_id 是主鍵,那么成績表中的 student_id
則為外鍵。如果更新學生表中的 student_id,同時觸發成績表中的 student_id 更新,即為
級聯更新。外鍵與級聯更新適用于單機低并發,不適合分布式、高并發集群;級聯更新是強阻
塞,存在數據庫更新風暴的風險;外鍵影響數據庫的插入速度。
7. 【強制】禁止使用存儲過程,存儲過程難以調試和擴展,更沒有移植性。
8. 【強制】數據訂正(特別是刪除、修改記錄操作)時,要先 select,避免出現誤刪除,確認
無誤才能執行更新語句。
9. 【推薦】in 操作能避免則避免,若實在避免不了,需要仔細評估 in 后邊的集合元素數量,控
制在 1000 個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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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參考】如果有全球化需要,所有的字符存儲與表示,均以 utf-8 編碼,注意字符統計函數
的區別。
說明:
SELECT LENGTH("輕松工作"); 返回為 12
SELECT CHARACTER_LENGTH("輕松工作"); 返回為 4
如果需要存儲表情,那么選擇 utf8mb4 來進行存儲,注意它與 utf-8 編碼的區別。
11. 【參考】 TRUNCATE TABLE 比 DELETE 速度快,且使用的系統和事務日志資源少,但 TRUNCATE
無事務且不觸發 trigger,有可能造成事故,故不建議在開發代碼中使用此語句。
說明:TRUNCATE TABLE 在功能上與不帶 WHERE 子句的 DELETE 語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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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ORM 映射
1. 【強制】在表查詢中,一律不要使用 * 作為查詢的字段列表,需要哪些字段必須明確寫明。
說明:1)增加查詢分析器解析成本。2)增減字段容易與 resultMap 配置不一致。
2. 【強制】POJO 類的布爾屬性不能加 is,而數據庫字段必須加 is_,要求在 resultMap 中進行
字段與屬性之間的映射。
說明:參見定義 POJO 類以及數據庫字段定義規定,在<resultMap>中增加映射,是必須的。
在 MyBatis Generator 生成的代碼中,需要進行對應的修改。
3. 【強制】不要用 resultClass 當返回參數,即使所有類屬性名與數據庫字段一一對應,也需
要定義;反過來,每一個表也必然有一個與之對應。
說明:配置映射關系,使字段與 DO 類解耦,方便維護。
4. 【強制】sql.xml 配置參數使用:#{},#param# 不要使用${} 此種方式容易出現 SQL 注入。
5. 【強制】iBATIS 自帶的 queryForList(String statementName,int start,int size)不推
薦使用。
說明:
其實現方式是在數據庫取到 statementName 對應的 SQL 語句的所有記錄,再通過 subList
取 start,size 的子集合。
正例:Map<String, Object> map = new HashMap<String, Object>(); map.put("start", start);
map.put("size", size);
6. 【強制】不允許直接拿 HashMap 與 Hashtable 作為查詢結果集的輸出。
說明:resultClass=”Hashtable”,會置入字段名和屬性值,但是值的類型不可控。
7. 【強制】更新數據表記錄時,必須同時更新記錄對應的 gmt_modified 字段值為當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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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推薦】不要寫一個大而全的數據更新接口。傳入為 POJO 類,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目標更新字
段,都進行 update table set c1=value1,c2=value2,c3=value3; 這是不對的。執行 SQL
時,不要更新無改動的字段,一是易出錯;二是效率低;三是增加 binlog 存儲。
9. 【參考】@Transactional 事務不要濫用。事務會影響數據庫的 QPS,另外使用事務的地方需
要考慮各方面的回滾方案,包括緩存回滾、搜索引擎回滾、消息補償、統計修正等。
10. 【參考】<isEqual>中的 compareValue 是與屬性值對比的常量,一般是數字,表示相等時帶
上此條件;<isNotEmpty>表示不為空且不為 null 時執行;<isNotNull>表示不為 null 值時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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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結構
(一) 應用分層
1. 【推薦】圖中默認上層依賴于下層,箭頭關系表示可直接依賴,如:開放接口層可以依賴于
Web 層,也可以直接依賴于 Service 層,依此類推:
?
? 開放接口層:可直接封裝 Service 方法暴露成 RPC 接口;通過 Web 封裝成 http 接口;進行
網關安全控制、流量控制等。
? 終端顯示層:各個端的模板渲染并執行顯示的層。當前主要是 velocity 渲染,JS 渲染,
JSP 渲染,移動端展示等。
? Web 層:主要是對訪問控制進行轉發,各類基本參數校驗,或者不復用的業務簡單處理等。
? Service 層:相對具體的業務邏輯服務層。
? Manager 層:通用業務處理層,它有如下特征:
1) 對第三方平臺封裝的層,預處理返回結果及轉化異常信息;
2) 對 Service 層通用能力的下沉,如緩存方案、中間件通用處理;
3) 與 DAO 層交互,對多個 DAO 的組合復用。
? DAO 層:數據訪問層,與底層 MySQL、Oracle、Hbase 等進行數據交互。
? 外部接口或第三方平臺:包括其它部門 RPC 開放接口,基礎平臺,其它公司的 HTTP 接口。
2. 【參考】 (分層異常處理規約)在 DAO 層,產生的異常類型有很多,無法用細粒度的異常進
行 catch,使用 catch(Exception e)方式,并 throw new DAOException(e),不需要打印
日志,因為日志在 Manager/Service 層一定需要捕獲并打印到日志文件中去,如果同臺服務
器再打日志,浪費性能和存儲。在 Service 層出現異常時,必須記錄出錯日志到磁盤,盡可能
帶上參數信息,相當于保護案發現場。如果 Manager 層與 Service 同機部署,日志方式與 DAO
層處理一致,如果是單獨部署,則采用與 Service 一致的處理方式。Web 層絕不應該繼續往上
拋異常,因為已經處于頂層,如果意識到這個異常將導致頁面無法正常渲染,那么就應該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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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轉到友好錯誤頁面,加上用戶容易理解的錯誤提示信息。開放接口層要將異常處理成錯誤碼
和錯誤信息方式返回。
3. 【參考】分層領域模型規約:
? DO(Data Object):與數據庫表結構一一對應,通過 DAO 層向上傳輸數據源對象。
?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Service 或 Manager 向外傳輸的對象。
? BO(Business Object):業務對象。由 Service 層輸出的封裝業務邏輯的對象。
? AO(Application Object):應用對象。在 Web 層與 Service 層之間抽象的復用對象模型,
極為貼近展示層,復用度不高。
? VO(View Object):顯示層對象,通常是 Web 向模板渲染引擎層傳輸的對象。
? Query:數據查詢對象,各層接收上層的查詢請求。注意超過 2 個參數的查詢封裝,禁止
使用 Map 類來傳輸。
?
(二) 二方庫依賴
1. 【強制】定義 GAV 遵從以下規則:
1) GroupID 格式:com.{公司/BU }.業務線.[子業務線],最多 4 級。
說明:{公司/BU} 例如:alibaba/taobao/tmall/aliexpress 等 BU 一級;子業務線可選。
正例:com.taobao.jstorm 或 com.alibaba.dubbo.register
2) ArtifactID 格式:產品線名-模塊名。語義不重復不遺漏,先到中央倉庫去查證一下。
正例:dubbo-client / fastjson-api / jstorm-tool
3) Version:詳細規定參考下方。
2. 【強制】二方庫版本號命名方式:主版本號.次版本號.修訂號
1) 主版本號:產品方向改變,或者大規模 API 不兼容,或者架構不兼容升級。
2) 次版本號:保持相對兼容性,增加主要功能特性,影響范圍極小的 API 不兼容修改。
3) 修訂號:保持完全兼容性,修復 BUG、新增次要功能特性等。
說明:注意起始版本號必須為:1.0.0,而不是 0.0.1 正式發布的類庫必須先去中央倉庫進
行查證,使版本號有延續性,正式版本號不允許覆蓋升級。如當前版本:1.3.3,那么下一個
合理的版本號:1.3.4 或 1.4.0 或 2.0.0
3. 【強制】線上應用不要依賴 SNAPSHOT 版本(安全包除外)。
說明:不依賴 SNAPSHOT 版本是保證應用發布的冪等性。另外,也可以加快編譯時的打包構建。
4. 【強制】二方庫的新增或升級,保持除功能點之外的其它 jar 包仲裁結果不變。如果有改變,
必須明確評估和驗證,建議進行 dependency:resolve 前后信息比對,如果仲裁結果完全不一
致,那么通過 dependency:tree 命令,找出差異點,進行<excludes>排除 jar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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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強制】二方庫里可以定義枚舉類型,參數可以使用枚舉類型,但是接口返回值不允許使用枚
舉類型或者包含枚舉類型的 POJO 對象。
6. 【強制】依賴于一個二方庫群時,必須定義一個統一的版本變量,避免版本號不一致。
說明:依賴 springframework-core,-context,-beans,它們都是同一個版本,可以定義一
個變量來保存版本:${spring.version},定義依賴的時候,引用該版本。
7. 【強制】禁止在子項目的 pom 依賴中出現相同的 GroupId,相同的 ArtifactId,但是不同的
Version。
說明:在本地調試時會使用各子項目指定的版本號,但是合并成一個 war,只能有一個版本號
出現在最后的 lib 目錄中。可能出現線下調試是正確的,發布到線上卻出故障的問題。
8. 【推薦】所有 pom 文件中的依賴聲明放在<dependencies>語句塊中,所有版本仲裁放在
<dependencyManagement>語句塊中。
說明:<dependencyManagement>里只是聲明版本,并不實現引入,因此子項目需要顯式的聲
明依賴,version 和 scope 都讀取自父 pom。而<dependencies>所有聲明在主 pom 的
<dependencies>里的依賴都會自動引入,并默認被所有的子項目繼承。
9. 【推薦】二方庫不要有配置項,最低限度不要再增加配置項。
10. 【參考】為避免應用二方庫的依賴沖突問題,二方庫發布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精簡可控原則。移除一切不必要的 API 和依賴,只包含 Service API、必要的領域模型對
象、Utils 類、常量、枚舉等。如果依賴其它二方庫,盡量是 provided 引入,讓二方庫使用
者去依賴具體版本號;無 log 具體實現,只依賴日志框架。
2)穩定可追溯原則。每個版本的變化應該被記錄,二方庫由誰維護,源碼在哪里,都需要能
方便查到。除非用戶主動升級版本,否則公共二方庫的行為不應該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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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服務器
1. 【推薦】高并發服務器建議調小 TCP 協議的 time_wait 超時時間。
說明:操作系統默認 240 秒后,才會關閉處于 time_wait 狀態的連接,在高并發訪問下,服
務器端會因為處于 time_wait 的連接數太多,可能無法建立新的連接,所以需要在服務器上
調小此等待值。
正例:在 linux 服務器上請通過變更/etc/sysctl.conf 文件去修改該缺省值(秒):
net.ipv4.tcp_fin_timeout = 30
2. 【推薦】調大服務器所支持的最大文件句柄數(File Descriptor,簡寫為 fd)。
說明:主流操作系統的設計是將 TCP/UDP 連接采用與文件一樣的方式去管理,即一個連接對
應于一個 fd。主流的 linux 服務器默認所支持最大 fd 數量為 1024,當并發連接數很大時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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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因為 fd 不足而出現“open too many files”錯誤,導致新的連接無法建立。 建議將 linux
服務器所支持的最大句柄數調高數倍(與服務器的內存數量相關)。
3. 【推薦】給 JVM 設置-XX:+HeapDumpOnOutOfMemoryError 參數,讓 JVM 碰到 OOM 場景時輸出
dump 信息。
說明:OOM 的發生是有概率的,甚至有規律地相隔數月才出現一例,出現時的現場信息對查錯
非常有價值。
4. 【推薦】在線上生產環境,JVM 的 Xms 和 Xmx 設置一樣大小的內存容量,避免在 GC 后調整堆
大小帶來的壓力。
5. 【參考】服務器內部重定向使用 forward;外部重定向地址使用 URL 拼裝工具類來生成,否則
會帶來 URL 維護不一致的問題和潛在的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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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版本歷史
版本號
更新日期
備注
1.0.0
2017.2.9
阿里巴巴集團正式對外發布
1)修正 String[]的前后矛盾。2)vm 修正成 velocity。3)修正 countdown 描述錯
1.0.1
2017.2.13
誤。
1)去除文底水印。2)數據類型中引用太陽系年齡問題。3)修正關于異常和方法簽名的部
1.0.2
2017.2.20
分描述。4)修正 final 描述。5)去除 Comparator 部分描述。
1)增加前言。2)增加<? extends T>描述和說明。3)增加版本歷史。4)增加專有名
1.1.0
2017.2.27
詞解釋。
1.1.1
2017.3.31
修正頁碼總數和部分示例。
1)根據云棲社區的“聚能聊”活動反饋,對手冊的頁碼、排版、描述進行修正。2)增加
final 的適用場景描述。3)增加關于鎖的粒度的說明。4)增加“指定集合大小”的詳細
1.2.0
2017.5.20
說明以及正反例。5)增加衛語句的示例代碼。6)明確數據庫表示刪除概念的字段名為
is_deleted
增加單元測試規約(PDF 終極版),阿里開源的 IDE 代碼規約檢測插件:點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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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2017.9.25
?
1.3.1
2017.11.30
修正部分描述;采用和 P3C 開源 IDE 檢測插件相同的 Apache2.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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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 Java 開發手冊
附 2:本手冊專有名詞
1.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在本手冊中,POJO 專指只有 setter / getter
/ toString 的簡單類,包括 DO/DTO/BO/VO 等。
2. GAV(GroupId、ArtifactctId、Version): Maven 坐標,是用來唯一標識 jar 包。
3. OOP(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本手冊泛指類、對象的編程處理方式。
4. ORM(Object Relation Mapping): 對象關系映射,對象領域模型與底層數據之間的轉換,
本文泛指 iBATIS, mybatis 等框架。
5. NPE(java.lang.NullPointerException): 空指針異常。
6. SOA(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 面向服務架構,它可以根據需求通過網絡對松散
耦合的粗粒度應用組件進行分布式部署、組合和使用,有利于提升組件可重用性,可維護性。
7. 一方庫: 本工程內部子項目模塊依賴的庫(jar 包)。
8. 二方庫: 公司內部發布到中央倉庫,可供公司內部其它應用依賴的庫(jar 包)。
9. 三方庫: 公司之外的開源庫(jar 包)。
10. IDE(Integrated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用于提供程序開發環境的應用程序,一
般包括代碼編輯器、編譯器、調試器和圖形用戶界面等工具,本《手冊》泛指 IntelliJ IDEA
和 eclip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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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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