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救助汇报材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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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會救助匯報材料第1篇
為做好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工作,按照要求,并結合我局實際,現將我縣城鄉低保、五保供養、醫療救助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1、農村低保。2009年至2011年,我縣農村低保對象由30425人增加到34788人,2011年通過核查核實,農村低保對象目前為31430人;人均月補助標準由09年的50元提高到72元,保障線標準由840元提高到1200元;三年累計發放資金6603.6265萬元。
2、城鎮低保。2009年,城鎮低保對象有10170人,經過每年的全面核查和認定,2011年城鎮低保對象為8023人;人均月補差標準由09年的130元提高到不低于160元;最低生活保障線由160元提高到245元;三年累計發放低保金6154.926萬元。
2009年,制定了縣城鄉低保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審核制度,家庭收入和財產申報制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制度,舉報與督導制度等。2011年先后出臺了《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度農村低保、五保對象復核認定工作的通知》(封民字【2011】28號),《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度城市低保對象復核認定工作的通知》(封民字【2011】31號),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工作管理機制,提高了規范化管理水平。
3、五保供養
2009年至2011年,我縣農村五保對象由4034人增加到4109人,其中集中供養人數由349人增加到386人;供養標準: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600元增加到224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100元增加到1320元;三年累計下撥供養資金1457.634萬元。目前,全縣共有19個鄉鎮敬老院,為改善敬老院生活設施,確保五保供養標準不低于當地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0年民政局籌資53萬元為鄉鎮敬老院安裝共安裝太陽能24個,配備洗衣機24臺,電冰箱24臺,衣柜400個,床200張,從而使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政府關于開展城鄉特困群眾醫療救助工作政策。2009年至2011年,共支出281.629萬元資金,為全縣4萬多名低保和五保對象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全民醫保。同時積極開展了兒童心臟病、白血病、尿毒癥、食道癌、乳腺癌等近30余種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為全縣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困難群眾及時實施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共累計身患重大疾病的城市低保對象256名,救助資金92.58萬元;救助身患重大疾病的農村困難群眾4257名,支出救助資金564.305萬元,較好的解決了特困群眾的治病困難。
5、自然災害救助。嚴格管理和使用救災款物,合理運用,重點使用。2009年至2011年共下撥救災款440.3萬元,面粉25萬公斤,食用油850公斤,棉被4800條,棉衣3800件,被罩2500條,慰問金28.5萬元。共救助7萬多人次。
二、具體做法和措施
城鄉低保工作是我局的一項非常重要工作,為其盡最大努力,投入大量人力和財力,落實各項政策,不斷完善手續。
除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外,又積極探索,采取多種措施,確保城鄉低保工作規范運作。
1、每年3月份,對城鄉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都要進行一次全面復核,每次檢查我縣都要抽調工作人員20名,組成5個工作組,每組指定一名副科級干部負責,實行包干責任制度,實行進單位、入鄉村督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解決。特別是2011年,對全縣的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對象進行了逐戶調查、復核和認定,縣局組成25個驗收組,各鄉鎮民政所全力配合,對基層18個鄉鎮逐村逐戶進行入戶調查核實。要求每個村必須對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進行公示,且要求永久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撕毀或損壞,否則一律不予審批。并對各鄉鎮的公示欄進行了一一拍照存檔。共查出清退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城鄉對象1578戶、2119人。其中,因家庭收入變化的1897人;因失地的25人;因參戰的2人;關系保88人;因死亡的39人;其他原因的68人;避免57.17萬元城鄉低保資金流失。每年核查都要投入近5萬元的資金,來保證城鄉低保工作的正常開展。
2、為確保城鄉低保對象準確,防止個別人弄虛作假,騙保、錯保現象發生,除按有關政策規定提供相關證明和材料外,又采取了多種措施:①對城市低保對象又增加了個人寫保證書,單位出具責任承擔書,主管領導簽字,對象提供連續10個月的水、電費證明,填寫居住門牌號碼等,以此核算實際消費支出。在社區顯要位置長期公示城市低保人員名單,張貼全家人照片;同時,加大入戶調查力度,實行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等責任追究制度。②農村低保實行以村為單位,在村務公開欄公示低保對象名單,實行三榜公示定對象。采取了農村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和“4+2”工作法相結合的辦法,并在全市得到認可,市局領導號召各縣學習縣民政局的做法,并進行了推廣。
3、加大入戶調查力度,要求鄉(鎮)政府入戶率達到100%。以此剔除因家族勢力在評議出的人員中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確保公平公正。
4、在縣媒體(廣播電視臺)廣泛宣傳城鄉低保政策。每年審核期間,在縣電視臺宣傳公示城鄉低保政策、對象條件、不予批準的情形,使政策逐步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5、設立舉報箱、公示舉報電話等措施,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
6、認真貫徹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456號令)和省、市有關五保供養政策,2011年為全縣144名16歲以下的孤兒實行了“吃、穿、住、醫、學”的五個方面的救助,共發放救濟金45.6萬元。為62名二本以上城鄉低保家庭大學新生實施了一次性救助,發放助學金12.4萬元,幫助困難學子順利踏入了大學校門。
7、積極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重點做好在前預防和災后重建工作,特別是2009年發生了嚴重的旱災和雪災,全縣受災面積達96萬畝,民政局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協調慰問開挖黃河引水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十四軍一千多名官兵,全力以赴抗旱救災,幫助災區疏通溝渠,引水灌溉,有效地控制了災情,減少了災害損失,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11月11日?12日的特大暴風雪造成全縣577間房屋受損或倒塌,損壞日光溫室1266座,損壞養殖設施1060個。導致23396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4248萬元。雪前,我們把住在危房中的五保遷出,并對城區內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了救助,積極核查上報災情,救助特困人員,撥發了棉被及大衣,大災面前沒有發生重大事故。
切實做好困難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2010年由于多次普降大雨,給我縣的糧食生產和群眾生活造成了重大損失。全縣因災倒塌群眾住房680多間,給群眾的生活也帶來了極大困難。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災區群眾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組織干部職工逐鄉逐村進行排查,認真確定幫建對象,并積極向上級爭取幫建資金111萬元。幫助五保、低保戶困難群眾87戶,建房267間,11月底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尤其在每年開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動中,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動員全縣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踴躍捐款110.49萬元。專門用于低保家庭和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醫療救助。
三、存在問題
㈠、農村低保存在問題
(一)、農村低保存在問題和建議
1、政策需要完善,要具有操作性和約束性。
2、操作方面主要存在于村級,由于黨員代表和群眾代表的思想境界高低不一,受家族勢力影響,家族大、黨員和群眾代表多的一般家庭能評上,而家族小的最困難的家庭卻評不上。
3、為上訪人辦低保,為因拆遷、征地者辦低保的現象依然存在。“滅火器”和人情保依然難于控制。個別私心比較重的人,特別是在重要部門工作的人,托領導、找關系,要求為其親戚乃至家屬辦低保。
(二)、城市低保存在問題
1、由于工作量大,人員少,缺少經費,審核、審批重材料、入戶率達不到100%。
2、一些單位不負責任,出具假證明,假材料,個別人靠找關系,托人情,弄虛作假,隱瞞事實,造成有錯保現象。
3、城市居民居住分散,周圍鄰居互不了解實情,調查難度極大。
民政局社會救助匯報材料第2篇
各位領導: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我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社會救助工作對于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加快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從實際出發,從解決困難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入手,認真落實社會救助法規政策,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社會救助體系做出了積極努力,現將民政社會救助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鞏固完善。
我縣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2005年,共發放低保金84萬元。今年截止5月我縣共納入547戶,1461人,其中在職職工5人、離崗人員41人、離退休人員16人、失業人員168人、三無人員31人、其他人員1200人,人均補差額53元,1--4月累積發放低保金30.56萬元。在城市低保工作運行中,重點落實了三項措施:一是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新疆的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的宣傳;二是逐步規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調查、評審、審批及低保金發放程序。各鄉(鎮)、各社區居委會成立了評審委員會,建立了評審例會制度,詳細記錄評審記錄和填寫評審呈報表;鄉(鎮)、社區居委會每季度對已保人員進行普查,隨時掌握低保人員情況,縣低保辦公室進行抽查,掌握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增減及生活變化情況,對于經濟收入有所好轉的,及時變更;對“三無”人員、殘疾、年老、體弱等喪失勞動能力人員和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實行分類施保;低保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帳管理,按照低保金發放程序,每月10日由低保戶憑民政局制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證”在社區居委會、鄉鎮領取低保金,確保了低保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到了低保戶手中。三是健全、規范低保檔案管理。按照自治區《低保檔案規范管理方案》要求,規范了檔案類型,建立了基礎檔案、低保金發放檔案、各類報表檔案、文件資料四類檔案。完成了低保對象家庭基本情況微機錄入,加快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建設。
根據上級民政部門關于完善覆蓋城鄉的救助體系建設、在有條件的縣市推行農村低保的指示精神,民政部門已主動向縣領導匯報,在爭取縣財政和上級專項資金的支持下,開展農村低保工作。
二、以自然災害緊急救助為重點,逐步規范農牧區救助對象的申報、確認程序,確保特困群眾得到有效救助。
1、根據國家民政部、自治區關于自然災害、災民救助的文件精神,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時出臺了《關于印發〈***縣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的通知》(*縣政辦[2004]123號),推進了自然災害救助機制的建立,提高了各部門協調配合、防大災、抗大災意識。我局按照自然災害救助職責,進一步完善了自然災害信息報告、救災救濟物資儲備、救災款物發放等制度,增強了救災應急反映能力和救助能力,保證了自然災害災民得到了及時救助。2005年,我縣先后發生了四次不同程度的洪水災害,受災4624戶,24120余人。其中:成災629戶,3921人。造成倒房127間,危房166間,洪水沖淹農田8111畝。災情造成經濟損失共計578.3萬元。面對災情,我縣各級黨委、政府全力以赴,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抗災救災,縣民政局組織人力,進村入戶調查,快速上報災情,及時發放了帳篷、被褥、面粉等物品,轉移安置災民40余人。在縣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上級民政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為37戶因災倒房危房戶給予補助63000元。保證了災民基本生活和災后的穩定。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我縣屬于災情多發區。為進一步強化防災、減災意識。今春以來,根據氣溫變化情況,縣人民政府及時轉發了《自治區關于做好防春洪防倒春寒的緊急通知》,下發了《關于做好當前防洪工作的緊急通知》,并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抽調了防洪值班車輛。縣委書記、縣長、分管副縣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多次到各鄉鎮災情多發區,現場指導防汛工作;民政局堅持汛期值班和災情信息快報制度,并儲備救災物資帳蓬50頂、被褥100套、棉衣褲100套,與廠家和供應商簽定了面粉、煤及其他救災生活用品的供貨合同。盡力把可能發生的災情損失降到最低。
2、逐步規范對農牧區因災、因病特困群眾的救助。2003年,縣政府組織由民政、殘聯、各鄉鎮領導參加的調查組,深入鄉鎮、村組對生活困難需要救助的人員進行摸底、排查,下發了《關于做好農牧區貧困家庭扶貧幫困工作的通知》,開始實施分級負責、保證重點、分類救助的辦法。2005年,按照《關于印發〈***縣關于完善城鄉貧困群眾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黨發[2005]28號)精神,我局在進一步調查、界定的基礎上,將因災、因病、因殘導致家庭喪失勞動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100戶,295名特困群眾和23名16歲以下的孤兒納入經常性救助,其他困難群眾406戶,1353人納入臨時救助。在農村特困群眾救助過程中,一是規范救助對象審批。按照村民個人申請、村民代表大會評議、村民委員會申報、鄉鎮審核、縣民政局審批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二是建立了“三表”、“一證”、“一卡”制度。即《農村經常性救濟對象申報、審批表》、《農村經常性救濟對象檔案表》、《冬令、春荒困難群眾救濟對象花名冊》、《農村特困戶救助證》、《農村困難群眾救助卡》。三是實施分類救助制度。經常性救濟對象由民政部門按每人每月15公斤口糧、每戶每年3噸煤炭的標準,按季度發放救濟款物,另給予部分清油、衣被救助。臨時救濟對象,由各鄉鎮、村給予扶貧幫困,民政部門在冬令春荒期間,給予臨時性救濟。去冬今春以來,共向困難群眾發放煤800噸、面粉24噸、被褥50床,棉衣褲160套,鞋170雙。救濟物資歸口管理,由鄉鎮民政辦公室按程序申報、領取,負責發放到戶,縣民政局適時檢查、核實救濟款物發放,實行動態管理。
3、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我縣各鄉鎮共有6所敬老院,集中供養五保戶42人,年人均供養標準2373元;分散供養134人,年人均供養標準1800元;敬老院建立了衛生保潔、財務收支、院務公開等管理制度,各敬老院由鄉鎮民政助理員兼任院長或聘用院長,雇傭臨時服務員1名,負責集中供養老人的生活服務管理。2005年,縣財政轉移支付五保供養經費35萬元,由鄉鎮管理支付。
今年3月1日,新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頒布后,迅速印發給縣有關領導和鄉鎮民政助理員,將條例印制成冊,發給鄉鎮領導、村組干部,保證人手一冊。并出動宣傳車在全縣范圍進行了宣傳。根據新條例所確定的五保供養條件,按照昌州民字[2006]20號通知要求,在近期組織專人逐村逐戶調查困難群眾的生活情況,對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在 9月底前完成對五保戶重新審核、審批、發證工作。
根據新政辦發[2004]38號《關于在農村稅費改革中做好農村五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已爭取上級專項資金100萬元,對五工臺鎮、二十里店兩個鎮的敬老院進行了改、擴建,擴建后五工臺鎮敬老院占地78畝,建筑面積達 1100平方米,初步具備了中心敬老院的規模。年底前完成各鄉鎮敬老院歸并、整合。
4、對生活困難的優撫對象給予救助。一是組織好節日慰問。 去年“八一”和今年春節期間,縣民政局慰問各類優撫對象3323戶。慰問品有年畫、床單,折合人民幣41625元。各鄉鎮慰問優撫對象106人。慰問品有夏涼被、床單、被套、持歷、面粉、清油等,折合人民幣7746元。二是解決優撫對象日常生活困難。為43戶優撫對象送面粉3850公斤、大米10公斤、清油15公斤、煤21噸;給3戶退伍軍人送現金500元,將11名退役士兵納入低保,為10戶困難優撫對象減稅786元;納入低保優撫對象8名人,納入城市解困1人。
5、實施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工程。為從根本上解決全縣農村特困家庭住房問題,從去年開始,把農村特困戶危房改造工程列為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內容,計劃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全縣農村特困戶現有危房。為此,我局與各鄉鎮民政辦深入村組調查摸底、逐戶審核,截止2005年11月底,全縣44戶特困家庭的132間危房均已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并拍攝了危房照片。今后將采取民政補助一部分,財政補貼一部分,相關部門幫扶一部分的辦法,分三年基本消除現有農村危房。
三、實施城鄉醫療救助。
成立了縣、鄉醫療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業務由民政局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負責。上級民政部門已下撥專項資金41萬元,縣財政預算安排資金10萬元。
根據上級政策和城市醫療救助試點縣的做法,結合我縣實際,民政部門擬定了《***縣城鄉醫療救助實施方案》。與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相銜接,2005年底,經過普查,首先將包括烈屬、傷殘軍人、帶病回鄉復退軍人、病故軍人家屬、五保戶、孤兒、經常性救濟對象和臨時救濟對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對上述特困群眾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個人交納部分,民政部門給予了補貼,補貼標準人均35元。目前,已給予補貼992人,34720元。為了方便特困群眾就醫、買藥,設濟困醫院一所,床位12張。按照州民政局的'要求,制定了大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核、審批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1、在入戶調查過程中,對低保申請人家庭的隱形收入難以調查確定。
2、供養經費由縣財政轉移支付后,由于五保供養人員的增加,造成供養標準降低。對這個問題的解決,一是積極爭取縣財政在今后根據五保戶的變動,安排供養經費,保證所有五保戶“按標施保”。二是通過集中辦院,降低管理成本,更有效的利用供養經費,統一和提高集中供養的五保戶供養標準。
3、中心敬老院雖已初具規模,但院內基礎設施、配套的生活設施還遠沒有達到新條例要求的標準,為了提供方便老年人、殘疾人使用的設施和服務環境,急需加大敬老院建設投入。建設資金僅靠縣、鄉鎮投入確有困難,需要上級給予支持和幫助。
4、各項救助制度在實際操作中,還缺乏統籌協調的聯動機制。
5、基層社會救助專職人員配置不足。雖然建立了縣、鄉鎮救助機構,但都屬于兼任,民政內涵的不斷延伸和擴展,使基層民政日益繁重的業務量與現行機構、人員、辦公條件的不對稱的矛盾比較突出。需要建立起縣、鄉鎮、村三級救助工作機構,健全“一口上下”的社會救助運行管理機制,實現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類救助信息準確收集和反饋,便于整合社會救助資源,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實現“應幫盡幫、應救則救”的工作目標。
以上匯報不妥之處,請予以指正。
民政局社會救助匯報材料第3篇
一、基本情況2015年在兩級受理的基礎上,繼續全面推行民主評議、代表票決、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動態管理、分類施保。10月份我區有農村低保2506戶、4724人,月保障金額176.2萬元,一至十月份累計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資金1029.1萬元(含政府配套200萬元),發放保障金額936.9萬元,其中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107.4萬元,發放臨時補貼161.2萬元,累計人均補差185.5元,與去年同比增加54.1元。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一)加大業務培訓力度,進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為載體,加大業務人員的培訓力度,3月5日,舉辦了國辦[2012]45號文件及解讀專題培訓班,先后兩次開展業務培訓班,培訓內容涉及社會救助、救災救濟、社區建設、居家養老、醫療救助等,培訓人員包括局業務科室人員、鄉鎮分管領導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員及全區低保業務員,通過一系列的培訓,達到了提高業務水平和自身素質的目的。及時出臺了2015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轉發市民政局關于城鄉低保兩級受理操作規程、近-親屬備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規制度。下發了《關于做好城鄉低保兩級受理和年度復核的通知》,同時實行周匯報月調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標任務。(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開民城鄉低保核查工作。結合省、市城鄉低保大檢查,我區及時下發了關于做好城鄉低保兩級受理和年度復核的通知,從4月底開始,利用2個月的時間對全區所有低保戶進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對低保核查人員的培訓,在區投資中心培訓低保核查人員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員、鄉鎮分管領導、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負責人,通過2個月的大核查,成效顯著,全區農村低保共核減75戶134人,新增6戶12人;城市低保核減257戶496人,新增57戶89人,核減人員大部因收入超標或子女畢業、結婚,對核查通過的低保戶全部實行三榜公示和政府網站公示,對核查取消的戶要求鎮村做好解釋和穩定工作,同時實行低保了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全區共備案15戶,30人,確保了低保公開、公平、公正。(三)強化政策宣傳,彰顯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民政工作特點,我們建立了區、鎮、村三級宣傳和監督網絡。1-10月共開展“民政工作進基層活動”9次,發放政策宣傳單、宣傳年畫20000余張、宣傳袋30000余個。通過深入宣傳,使廣大群眾對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較為深刻的了解。為確保民生工程的公開、公平、公正,我們在每個村(居)聘請了一名民政工作監督員, 開設了低保公開欄;在局機關和各鎮、街道辦事處設置了民政工作舉報箱,公布了舉報電話;在強化三榜公示的基礎上,增加了市、區政務網公示。今年下半年區民生辦還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欄,及時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規范、對象準確、公平公正,得到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四、強化規范管理,做到應保盡保動態管理。做到五個“堅持”。堅持定期入戶制度。為了確保對象的準確性,始終堅持定期登門入戶調查,通過實地了解,掌握低保對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狀況,決定其是否脫保或續保。堅持逢進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對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員經過詳細調查核實,符合政策條件,才準予納入,入戶率達到100%。堅持有查必評制度。為了保證低保工作公開、公正、透明,凡是入戶調查的對象,必須進行民主評議,無評議記錄不予審批。堅持三榜公示制度通過公示,接受群眾評議,接受社會監督,實現“陽光操作”。堅持低保檔案歸類整理。低保檔案整理是低保工作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全區低保檔案按分類歸檔,在建立健全村(居)、鄉(街道)及低保局三級原始檔案的基礎上,將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和動態管理輸入微機。內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類別、身份證號碼、變動時間等,使查閱更加方便快捷,同時,及時對低保對象的原始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完善,將入戶調查表、低保申請表、低保審批表等分類歸檔,實行專人專柜管理。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民政局社会救助汇报材料3篇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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