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资金申报资助及条件,补贴200万
深圳鹽田區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資金2021年度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時間為2021年7月19日-2021年8月20日。獲得高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項目資助上限為一百萬元,且資助金額不超過建安工程費用的百分之三。獲得高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標識項目,項目資助上限為二百萬元,且資助金額不超過建安工程費用的百分之三。以下是華夏泰科小編帶來的2021年深圳鹽田區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資金申報資助及條件,希望有所幫助。
(一)2021年深圳鹽田區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資金資助金額
1.新建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獲得高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項目資助上限為一百萬元,且資助金額不超過建安工程費用的百分之三。
2.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獲得高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標識項目,項目資助上限為二百萬元,且資助金額不超過建安工程費用的百分之三。
3.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節能改造項目通過節能量審核,資助金額不超過改造成本的百分之四十,上限為一百萬元。
4.綠色物業示范項目:獲得市級綠色物業管理評價標識,一星級補貼五萬元,二星級補貼十萬元,三星級補貼二十萬元,總資助額不超過前一年度物業管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5.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拆除重建類項目引進移動式建筑廢棄物處理生產線,且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對項目實施主體按照實際拆除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補貼十元,資助金額不超過六十萬元。
6.裝配式建筑項目。項目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相關現行標準要求,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補貼五十元,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一百萬元,且不超過申請項目建安工程費用的百分之三。
7.新技術應用示范項目。建設工程項目獲得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科技創新、建筑行業新技術應用、裝配式建筑等領域的國際、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相關重要獎項的,經市住房和建設局認可或獎勵后,發展資金予以1:1同步獎勵。
(二)2021年深圳鹽田區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資金申報條件
1.新建綠色建筑示范項目須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證書。項目實施時間以綠色建筑標識證書簽發日期為準。
2.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項目須獲得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證書。項目實施時間以綠色建筑標識證書簽發日期為準。
3.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須通過節能量審核,申報時項目必須完成并經驗收合格。項目實施時間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
4.綠色物業示范項目須獲得深圳市級綠色物業管理評價標識。項目實施時間以獲得綠色物業管理評價標識時間為準。
5.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須依法辦理房屋拆除備案且引進移動式建筑廢棄物處理生產線并完成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處理。項目實施時間以完工驗收時間為準。
6.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須獲得鹽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裝配式建筑設計階段技術認定意見書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專家出具的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項目實施時間以出具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時間為準。
7.新技術應用示范項目須獲得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科技創新、建筑行業新技術應用、裝配式建筑等領域的國際、國家或廣東省相關重要獎項,且經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認可并發放獎勵。項目實施時間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認可獎勵公告時間為準。
8.項目實施時間須在2019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間。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2021年深圳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资金申报资助及条件,补贴200万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 上一篇: 修改头像util类
- 下一篇: SQL2008使用with求余额表,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