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联网路侧设施设置指南
- T/CTS 1-2020 團體標準 車聯網路側設施設置指南
車聯網路側設施設置指南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車聯網環境下路側設施的構成、設置原則、設置要求以及質量控制等。
本標準適用于基于C-V2X的車聯網道路交通環境下車聯網路側設施的設置,其它智慧道路交通環境可參照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
GB 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
GB 51038 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
GB/T 30699 道路交通標志編碼
GA/T 1246 道路交叉口發光警示柱
GA/T 1548 城市道路主動發光交通標志設置指南
JTG D 82 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
YD/T 3340 基于LTE的車聯網無線通信技術空中接口技術要求
YD/T 3400 基于LTE的車聯網無線通信技術總體技術要求
JT/T 817 公路機電系統設備通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T/CSIA 001 面板顯示主動發光交通標志
3 術語和定義、縮略語
3.1 術語和定義
GB 5768、GB 14886、GB 50688、GB 51038、JTG D 82中的術語和定義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1 車聯網 internet of vehicles
利用現代通信技術構建的車與人、車、路、云平臺、環境、服務等之間的網絡連接平臺。
3.1.2 C-V2X cellular-vehicle to everything
以蜂窩通信技術為基礎的車聯網。
3.1.3 車聯網路側設施 roadside facilities for internet of vehicles
加載通信模組和位置、方向、狀態等傳感器,能夠與自動駕駛車輛通信、與云平臺互聯互通的路側設施。
3.1.4 數字化車聯網路側設施 digital roadside facilities for internet of vehicles
采用數字化方式將地理信息、交通管理信息、環境狀態信息等內容傳遞給自動駕駛車輛和云平臺的車聯網路側設施。
3.1.5 靜態路側設施 roadside facilities of no variable signs
信息不可變的車聯網路側設施。
3.1.6 動態路側設施 roadside facilities of variable signs
信息部分或全部可變的車聯網路側設施。
3.1.7 數據鏈單元 smart data chain unit
采用現代的通信和互聯網等技術,通過對車聯網環境下道路各節點的通信集成、數據集成、算法集成,實現各類數據的充分融合、高效傳輸和主動控制的設備。
3.1.8 滿載工作時間 full capacity work time
Tcf25, Tcf0
采用太陽能供電的設備,在斷開充電回路的條件下,完全充電狀態的蓄電池組可以保證設備連續有效工作的時間,Tcf25、Tcf0下角標的數字為工作環境溫度。
3.1.9 半載工作時間 half capacity work time
Tch25, Tch0
采用太陽能供電的設備,蓄電池放電至過放保護狀態,斷開負載,在標準測試條件下對蓄電池充電8h,連續負載后設備連續有效工作的時間,Tch25、Tch0下角標的數字為工作環境溫度。
3.2 縮略語
下列縮略語適用于本文件
CCPC China Communications Product Certification 中國交通產品認證
4 車聯網路側設施構成
車聯網路側設施由數據采集裝置、通信與運算單元、交通信息載體、交通照明與安全防護等部件或設備構成,具體如下:
a) 數據采集裝置包括:視頻、紅外、激光雷達、微波或毫米波雷達、氣象監測設備等;
b) 通信與運算單元包括:通信模組、邊緣計算設備等。
c) 交通信息載體包括: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
d) 交通照明與安全防護包括:路燈、隔離設施、防撞設施、減速設施等。
5 設置設計
5.1 車聯網路側設施設置應按照科學、安全、精準、環保的原則,在滿足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基礎上進行設計。
5.2 車聯網路側設施設置應滿足道路交通要求,設置設計應在交通工程設計單位牽頭下組織進行。
5.3 車聯網路側設施設置是系統性工程,各分項設計、建設單位宜共同研究、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5.4 車聯網路側設施設置應當結合地理環境、路網分布、路徑規劃、交通流態勢、使用需求、服務對象、交通安全經濟效益等方面研究論證,形成方案。
5.5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云平臺應結合面向人工駕駛或自動駕駛的不同對象和需求充分研究,進行系統功能、總體架構、技術路徑的設計。
5.6 在車聯網路側設施設置方案設計之后、建設之前,應進行效果預評估。
6 設置要求
6.1 一般規定
6.1.1 建設車聯網路側設施,應編制統一的數字化道路編號規則。
6.1.2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身份編碼應包括位置信息和身份信息。位置信息應包括道路的編號和樁號、經緯度、海拔高度。交通標志的身份信息編碼應符合GB/T 30699的規定。
6.1.3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不同功能部件或設備,宜采用共桿、集成的設置形式。
6.1.4 為自動駕駛提供服務的道路,應設置數字化路側設施。
6.1.5 數字化車聯網交通標志應具備地理信息、交通管理信息、環境狀態的同步數字化通信傳輸功能。
6.1.6 靜態路側設施應能通過通信模組實現向車輛或平臺的單向通信。
6.1.7 動態路側設施應能通過通信模組實現與車輛或平臺之間的雙向通信。
6.1.8 數字化車聯網交通標志向車載智能設備傳遞數據準確率達到 99.99%,感知延時低于20ms,智能化動態策略通信時延低于100ms。
6.1.9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通信模組或邊緣計算設備,應支持 RS-485 、RS-232 、RJ45 100M/1000M、4G/5G 等通信接口。數字化車聯網路側設施還應支持 5905-5925MHz(又稱“5.9GHz”)頻段的短程直連通信功能。
6.1.10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各設備通信功能應滿足YD/T 3340 和YD/T 3400 的要求。
6.1.11 車聯網路側設施使用互聯網數據時應獲得管理部門采信,數據傳輸應加密。
6.1.12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硬件部分設計使用壽命不低于7 年。
6.1.13 交通標志在晴朗夜間時,人工視覺在無需借助車輛燈光等入射光源的條件下有效視認距離應≥200m;在雨霧等低于200m 能見度條件下,人工視覺、機器視覺在能見度范圍內應能清晰識別。宜采用面板顯示主動發光交通標志,并符合GA/T 1548 和T/CSIA 001 的規定。
6.2 不同交通場景的設置內容
6.2.1 道路交叉口,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的匝道,路段中人行橫道線、機動車出入口、公交停靠站、合流、分流、線型變化的地點以及學校周邊道路,應設置數據采集裝置、通信系統、交通信息載體等車聯網路側設施,具備向車輛或行人發布預警、引導和控制信息功能。
6.2.2 城市道路交叉口,采用交通信號燈控制且單向 3 車道(含)以上的,宜設置數據鏈單元(簡稱為SDCU)、局部可變誘導指路標志、可變車道標志標線等車聯網路側設施。實現行程時間、路況信息發布,路徑誘導、車道功能分配、信號配時實時動態優化等功能。(見附錄A)
6.2.3 位于學校、醫院、商業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附近且沒有采用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線,宜設置數據采集裝置、通信系統、交通信息載體等車聯網路側設施,具備向車輛發布預警信息,引導、控制車輛行駛速度以及提醒行人避讓行駛狀態異常車輛的功能。(見附錄B)
6.2.4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立交樞紐處,應設置局部可變信息標志,具備路況、行程時間信息動態發布功能。(見附錄C)
6.2.5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立交樞紐、橋梁、隧道、長度≥3km 的坡道,設置的車聯網可變限速標志應能與氣象、交通流等數據融合。
6.2.6 交通事故多發和視距不足的彎道、坡道等高風險路段,車聯網路側設施應與交通流、環境狀態關聯。
6.2.7 綠化島、隔離護欄、分流區的端頭,宜設置車聯網發光警示柱,并符合 GA/T 1246 的規定。
6.2.8 施工作業區路段,應設置移動車聯網路側設施,如數字化施工作業標志、數字化錐桶,并能與數據鏈單元連接,實時發布交通安全預警,動態限制速度等信息。
6.2.9 建設車聯網的道路宜設置道路氣象監測設備,具備檢測路面的冰雪狀態、積水厚度、能見度等功能。設置在公路時,間距宜≤15km;城市道路的覆蓋范圍宜 ≤3km2。
7 供電系統
7.1 市電供電型路側設施電氣安全性能
7.1.1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0M?。
7.1.2 在車聯網路側設施的電源接線端子與機殼之間施加頻率50Hz、有效值1500V 正弦交流電壓條件下,歷時1min,應無火花、閃絡和擊穿現象,漏電電流不大于5mA。
7.1.3 車聯網路側設施應設置安全保護接地端子,并清楚注明標識,接地端子與機殼連接可靠,接地端子與機殼的連接電阻應小于0.1?。
7.1.4 在交流電壓220?33V、頻率50±2Hz 條件下,車聯網路側設施應可靠工作。
7.1.5 產品的供電接口和控制接口應采取必要的防雷電和過電壓保護措施,采用的元器件和防護措施應符合JT/T 817 的要求。
7.2 太陽能供電型標志電氣指標要求
7.2.1 采用太陽能供電的路側設施,其太陽電池組件、蓄電池組、充放電控制電路和負載應選擇匹配的工作電壓,電壓值宜選用直流12V、24V 和36V 等。
7.2.2 采用太陽能供電的路側設施,其太陽電池組件和蓄電池組應選擇與負載功耗相匹配的容量,并保留一定的冗余。
7.2.3 在連續陰雨條件下,太陽能供電的車聯網路側設施滿載工作時間Tcf25 不小于360h,Tcf0不小于288h,半載工作時間Tch25 不小于144h,Tch0 不小于108h。
7.2.4 太陽能供電系統應具有過充保護、過放保護、防逆充保護、極性反接保護等安全防護功能。
8 質量控制
8.1 車聯網路側設施各分項應符合設計圖紙所采用的技術標準。設施、設備生產商應具有執行該技術標準的檢驗合格證書及質量體系管理能力。
8.2 車聯網路側設施屬于強制檢測認證的產品應具有認證證書,應優先選擇通過CCPC交通產品認證合格的產品。
8.3 車聯網路側設施的系統軟件應具有軟件著作權證書并通過第三方軟件產品檢測合格。
8.4 車聯網路側設施在投入使用之前,應通過通信測試和聯調聯試。
8.5 車聯網路側設施建設完成之后宜實施交通安全運行與效果評價。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城市道路交叉口設置場景
A 3 車道(含)以上且采用信號燈控制的城市道路交叉口設置場景如圖A。
A.1 將可變車道標志設置于停車線后80100m,局部可變信息標志設置于距離可變車道標志100150m處,交通信號燈按照GB 14886的要求設置。
A.2 將區域交通誘導、車道功能動態控制和交通信號燈控制融合,達到道路交通資源時空同步優化。在宏觀層面,可以結合指路標志發布誘導信息,主動引導駕駛人進行路徑選擇,以平衡路網交通壓力。在中微觀層面,將車道數量、車道功能、允許流向等空間變量與信號控制的綠信比、相序、相位差等時間變量結合,實現時空一體的優化控制。
A.3 在交叉口,系統以數據鏈單元為中心節點,通過協議或通用狀態檢測與信號機交互,實時監控可變車道標志,接受云平臺的數據,實時與時空路況誘導標志進行數據交互,通過直連通信與OBU(車載單元)高速連接和信息交互,實現I2V(路側設施與車輛通信)。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路段人行橫道線設置場景
B 路段中沒有采用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線設置場景如圖B。
B.1 數據采集設備監測并采集行人或移動物體,向面板顯示主動發光交通標志發出信號,閃爍提示車輛減速讓行。
B.2 行駛接近車輛出現持續加速度、非正常加速度、軌跡不正常等狀態時,LED(發光二級管)信息屏和蜂鳴器向行人發布緊急避讓告知信息。
B.3 設施、設備連接云平臺,可通過RSU(路側單元)向車輛實時推送告知信息或者與自動駕駛車輛建立直連通信實施車速控制策略。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车联网路侧设施设置指南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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