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原则总结--读《大话设计模式》有感 转
讀了《大話設計模式》,摘錄該書中講到的設計模式幾大原則,供日后使用。
一、單一職責原則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如果一個類承擔的職責過多,就等于把這些職責耦合在一起,一個職責的變化可能會削弱或者抑制這個類完成其他職責的能力。這種耦合會導致脆弱的設計,當變化發生時,設計會遭受到意想不到破壞。軟件真正要做的許多內容,就是發現職責并把那些職責相互分離。如果你能夠想到多于一個的動機去改變一個類,那么這個類就具有多于一個的職責,就應該考慮類的職責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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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放-封閉原則
軟件實體(類、模塊、函數等)應該可以擴展,但是不可以修改,即對于擴展是開放的,對于更改是封閉的。運用開放-封閉原則可以使得軟件面對需求的改變卻可以保持相對穩定,從而使得軟件可以在第一個版本以后不斷推出新的版本。換句話說,當面對需求,對程序的改動是通過增加新的代碼進行的,而不是更改現有的代碼。無論模塊多么封閉,都會存在一些無法對之封閉的變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閉,設計人員必須對于他設計的模塊應該對哪種變化封閉做出選擇。他必須先猜測出最有可能發生的變化種類,然后構造抽象來隔離這些變化,等到變化發生時立即采取行動。于是,在我們最初編寫代碼時,假設變化不會發生。當變化發生時,我們就創建抽象來隔離以后發生的同類變化。
開放-封閉原則是面向對象設計的核心所在,遵循這個原則可以帶來面向對象技術所聲稱的巨大好處,也就是可維護、可擴展、可復用、靈活性好。開發人員應該僅對程序中呈現出頻繁變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后,對于應用程序中的每個部分都刻意地進行抽象同樣不是一個好主意。拒絕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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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氏代換原則
(Copy & extend)
定義:子類型必須能夠替換掉它們的父類型。也就是說,一個軟件實體如果使用的是一個父類的話,那么一定適用于其子類,而且它覺察不出父類對象和子類對象的區別,即在軟件里面,把父類都替換成它的子類,程序的行為沒有變化。只有當子類可以替換掉父類,軟件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父類才能真正被復用,而子類也能夠在父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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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賴倒置原則
1、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低層模塊,兩個都應該依賴抽象。
2、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抽象。
換句話說,就是要針對接口編程,不要對實現編程。依賴倒置原則是面向對象設計的標志,用哪種語言編寫程序不重要,如果編寫時考慮的都是如何針對抽象編程而不是針對細節編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賴關系都是終止于抽象類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對象的設計,反之就是過程化的設計了。
正是有了里氏代換原則,才使得依賴倒置原則成為可能。由于子類型的可替換性才使得使用父類類型的模塊在無需修改的情況下就可以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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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迪米特法則
又叫最少知識原則。如果兩個類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這兩個類就不應當發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個類需要調用另一個類的某一個方法的話,可以通過第三者轉發這個調用。該法則首先強調的前提是在類的結構設計上,每一個類都應該盡量降低成員的訪問權限,即一個類包裝好自己的private狀態,不需要讓別的類知道的字段或行為就不要公開(封裝&安全性)。迪米特法則的根本思想,是強調了類之間的松耦合。類之間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復用,一個處在弱耦合的類被修改,不會對有關系的類造成波及。
轉載于:https://www.cnblogs.com/bluestorm/p/3511136.html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设计模式原则总结--读《大话设计模式》有感 转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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