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个游戏公司名字
《雯雅婷PoorSakura》系列游戲,《真》,《美少女別囂張》,《Customized Girls Fight》。7th-dream公司發行的第一部《poor sakura》(可憐的小櫻)是一部3D短篇漫畫。傳到國內某漢化組,翻譯成了《雯雅婷》,據傳為翻譯者前女友名字的改寫。此漢化組在漢化時對原劇情也做了改動。隨著這篇漫畫的流行,雯雅婷這個名字便深入人心了。7TH DREAM公司此后推出更多《poor sakura》系列作品,還開發了游戲。之后才知道原來雯雅婷系列其實是叫《poor sakura》。7TH DREAM公司其他作品:《美少女別囂張》《Customized Girls Fight》
運營游戲最基礎的資質就是進行游戲備案,這是必備的資質。游戲備案分為兩種:游戲出版備案和游戲運營備案。游戲出版備案是國家為了規范游戲市場,對游戲內容是否合規進行的一種審查,審批部門是新聞出版總署;游戲運營備案是運營游戲的通行證,我國法律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的游戲辦理游戲運營備案后才可以運營,審批部門是文化部。二者所需材料如下:游戲出版備案(版號)申請基本材料:1.游戲文字及圖片全部腳本;文字稿包括:游戲總體介紹、開發運營公司介紹、NPC人物對話、物品道具名稱、技能列表說明、任務文本、防沉迷設置說明、游戲內的屏蔽詞庫等相關文字內容;2.游戲演示光盤 [游戲自動演示視頻刻盤] 電子版本;錄制時長為10分鐘左右,包含游戲登錄過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戲場景及人物動作展示等信息;3.游戲客戶端光盤 [網頁游戲無須準備] 六份;4.游戲申報所需資質材料為:開發公司的營業執照、著作權、授權書 、ICP、文網文(可無),承諾書(以上均要蓋章)。以上一式五份。游戲運營備案辦理材料:1.文化部網絡游戲產品備案申報表2.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3.產品操作說明;4.產品樣品(包括網絡游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三份,并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具備最高管理權限(或最高游戲級別);5.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6.申請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7.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某同學上課放了個屁逗比說道真是個任性的味道
既然是休閑游戲公司,那么就叫忙里偷閑游戲公司吧!
許多國外公司的命名都有玩語言文字游戲的痕跡,其中也包括索尼--“Sony”來自拉丁文“sonus”(聲音)和英文“sonny”(意指下伙子)的音意結合。不過,這可不是它最初的名字。1946年成立時,索尼曾用名“東京通信工業株式會社”,日語音譯為“Tokyo Tsushin Kogyo K. K.”,所以簡稱為“Totsuko”或者“TKK”。20世紀50年代,公司想要走向國際化,“TKK”原本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但此商標已經被注冊了,于是通過結合“sonus”和“sonny”,最終敲定了“Sony”,這個名字適合公司的形象和愿景,并且該商標還沒有被注冊。雖然從1955年開始,索尼就決定在產品上使用“Sony”作為logo,但直到1958年,它才正式完成改名。“堂”在日語中可解釋為廟宇或圣地,同時也是日本人對老字號店鋪的稱呼,當然,也有很多人為了給自己的公司貼金就給起個“**堂”的名字。所以,就本意言之,“任天堂”就是“任天公司”。那“任天”呢?字面上來說,其可解釋為“將運氣交給老天”,或是一般普遍的說法:盡人事、聽天命(似乎來自這句話:人生一寸先は闇、運を天に任せる、與えられた仕事に全力で取り組む)。不過,《任天堂歷史(1889-1980)--從花札到FC》作者Florent Gorges在書中對上面的說法提出了異議。他在書中寫到,“任天堂”的真正來源是公司19世紀后半期--確切地說是1889年曾發行的一款花札牌(日本民間一種紙牌游戲,念作hanafuda)。那么這和任天堂又有什么關系呢?書中說,任天堂將這款花札牌取名為“天狗”(tengu),即日本民間神話故事中一個大鼻子的惡魔,此為“天”字出處。而去大阪和京都的游客如果想賭博的話就會先揉揉自己的鼻子。鼻子一詞在日語里又和花朵是同樣的發音(hana)。而“任”字和中文差不多,有“讓某人做某事”之意。所以,將這三字組合在一起,可得“玩天狗花札的圣地”及“做天狗花札的公司”的雙關之意(原來最初是為了宣傳紙牌啊)。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細節。根據外媒Kotaku得到的消息,即使是公司創始人的曾孫山內溥先生也不知道公司名字背后的真相,所以才會給出“將運氣交給老天”這樣一個解釋。不愧是百年老店,歷史悠久到連自家掌門人都搞不清楚。跟索尼一樣,世嘉是個“歐美味”特別重的日本游戲公司。原來,1940年世嘉成立時,即是在美國夏威夷進行注冊,當時的名字叫“Service Games”。1951年,公司搬到日本東京,制作投幣游戲和自動唱機。1965年,世嘉與競爭對手羅森企業(Rosen Enterprises)合并,于是就有了現在的世嘉公司。“SEGA”一名則是縮寫自公司的原名。根據暴雪的創始人之一Frank Pierce所說,暴雪的命名故事并不神秘:“查詞典、找候選詞、篩選淘汰、內部反饋、再由法務同事查查是不是能用,完了我們拿到手的就是“blizzard”。而之所以是“Blizzard Entertainment”,是因為我們感覺,除了游戲,暴雪還能做點別的,比如電影、小說、漫畫之類的?未來的事誰說得準,所以我們想說保留個可能性。至于“blizzard”一詞的深厚內涵?真的沒有。那時候Allen啥都沒想直接就去翻詞典(Allen Adham,暴雪創始人之一,2004年離開暴雪,12年后再度回歸)。”不過,Frank Pierce沒有提到的是,暴雪最早名為“Silicon&Synapse”(硅與神經鍵),后知后覺的他們認為這個名字不夠接地氣,于是打算改名叫做“Chaos Studios”(混沌工作室)。還好,這個名字已經有別的公司用了,否則我們每次玩暴雪的游戲,在片頭都會看到這個無比中二的名字。1982年,特里普霍金斯離開了其任職的蘋果公司,自己出來創辦了EA。當時,公司的名字是“Amazin’ Software”。公平地說,這名字的確比較俗,除了霍金斯本人之外,全公司的人都很想給公司換個名字。后來,營銷部門的同事提出將公司名字改為“Softart”(軟件藝術),寓意公司致力于創造出在作品情感及美感上媲美其他藝術形式的游戲作品。可惜,這個名字已經被注冊了。之后,在一次全體會議上,命名選項層層過濾終于剩下“Electronic Artists”(電子藝術家)以及“Electronic Arts”(電子藝術)。在大家拿不定主意的時候,工程師Steve Hayes提出了一個在場的所有人都無法辯駁的論點:“我們(發行商)不是藝術家,他們(開發商)才是”。于是特里普霍金斯選擇了后者。
第一名-------EA (ElectronicArts) 中文名:藝電(看英文名字前面是Electronic,就是“電”的意思,Art是“藝術”的意思,連起來就是“藝電”。但是不知道為什么要反過來讀,大概和英文名字姓在后面有關吧!) 商標: 旗下公司:EA GAME 、EA SPORT 這兩個應該是EA原創開發團隊 知名游戲品牌: EA Sports的《極品飛車》系列,FIFA系列,NBA系列等等。 EA Games的指環王系列,中土之戰系列,榮譽勛章系列,命令與征服系列等等。 第二名-------Vivendi 中文名:維望迪(法國) 商標 : 旗下公司:(暴雪)Blizzard、(維爾福軟體公司)ValveSoftware,SIERRA,ACTIVTSION 知名游戲品牌: SIERRA的《半條命》《反恐精英》《指環王-魔戒之戰》《家園》等等。 Blizzard的《魔獸爭霸》《星際爭霸》《暗黑破壞神》《魔獸世界》等等。 ValveSoftware的《半條命2》等等。 第三名:育碧(UBISOFT):旗下公司: Gameloft等 Ubisoft Entertainment于1986年在法國巴黎成立,目前已經是全球最成功的交互式娛樂軟件開發和發行公司之一。躋身躋全球10大電子游戲發行商,歐洲第二大獨立出版商。 商標: 知名游戲品牌:《分裂細胞》《波斯王子》系列。 第四名:任天堂(Nintendo) “任天堂”緣出于成語“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社長山內溥在八十年代將主要業務從生產撲克牌轉向電腦游戲機。我們許多人都應該感謝的公司,正是紅白機FC把我們帶進了游戲的世界。 商標: 第五名:索尼娛樂(SCE) psp就是出自它之手,游戲也是數不勝數,不多介紹也知道。 商標: 第六名:柯樂美(KONAMI) KONAMI的輝煌時代早在FC機暢銷時就已開始,大批經典FC游戲都出自KONAMI。現在的KONAMI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基本是日系廠商的領袖。 商標: 知名游戲品牌: 《勝利十一人》系列,《寂靜嶺》系列,《惡魔城》系列個人最喜歡的,游戲基本精品。 第七名:卡普空(CAPCOM) CAPCOM是一家日本電視游戲軟件公司和發行公司,以制作動作游戲聞名世界,被業內稱為“動作天尊”。,成立于1979年。成立時原名“I.R.M.”,是一家電器零售商。在1983年時更名為“CAPCOM”,并在同時將其業務方向轉為軟件銷售。 公司名稱來源“CAPCOM”是由英文Capsule(膠囊)和Computers(電腦)所合成。 商標: 知名游戲品牌: 《生化危機》系列,《鬼泣》系列,《街頭霸王》系列,大量最經典的橫版街機過關游戲。 第八名:史克威爾艾尼克斯( SQUARE ENIX) 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日語:スクウェア
運營游戲最基礎的資質就是進行游戲備案,這是必備的資質。游戲備案分為兩種:游戲出版備案和游戲運營備案。游戲出版備案是國家為了規范游戲市場,對游戲內容是否合規進行的一種審查,審批部門是新聞出版總署;游戲運營備案是運營游戲的通行證,我國法律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的游戲辦理游戲運營備案后才可以運營,審批部門是文化部。二者所需材料如下:游戲出版備案(版號)申請基本材料:1.游戲文字及圖片全部腳本;文字稿包括:游戲總體介紹、開發運營公司介紹、NPC人物對話、物品道具名稱、技能列表說明、任務文本、防沉迷設置說明、游戲內的屏蔽詞庫等相關文字內容;2.游戲演示光盤 [游戲自動演示視頻刻盤] 電子版本;錄制時長為10分鐘左右,包含游戲登錄過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戲場景及人物動作展示等信息;3.游戲客戶端光盤 [網頁游戲無須準備] 六份;4.游戲申報所需資質材料為:開發公司的營業執照、著作權、授權書 、ICP、文網文(可無),承諾書(以上均要蓋章)。以上一式五份。游戲運營備案辦理材料:1.文化部網絡游戲產品備案申報表2.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3.產品操作說明;4.產品樣品(包括網絡游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三份,并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具備最高管理權限(或最高游戲級別);5.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6.申請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7.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某同學上課放了個屁逗比說道真是個任性的味道
既然是休閑游戲公司,那么就叫忙里偷閑游戲公司吧!
許多國外公司的命名都有玩語言文字游戲的痕跡,其中也包括索尼--“Sony”來自拉丁文“sonus”(聲音)和英文“sonny”(意指下伙子)的音意結合。不過,這可不是它最初的名字。1946年成立時,索尼曾用名“東京通信工業株式會社”,日語音譯為“Tokyo Tsushin Kogyo K. K.”,所以簡稱為“Totsuko”或者“TKK”。20世紀50年代,公司想要走向國際化,“TKK”原本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但此商標已經被注冊了,于是通過結合“sonus”和“sonny”,最終敲定了“Sony”,這個名字適合公司的形象和愿景,并且該商標還沒有被注冊。雖然從1955年開始,索尼就決定在產品上使用“Sony”作為logo,但直到1958年,它才正式完成改名。“堂”在日語中可解釋為廟宇或圣地,同時也是日本人對老字號店鋪的稱呼,當然,也有很多人為了給自己的公司貼金就給起個“**堂”的名字。所以,就本意言之,“任天堂”就是“任天公司”。那“任天”呢?字面上來說,其可解釋為“將運氣交給老天”,或是一般普遍的說法:盡人事、聽天命(似乎來自這句話:人生一寸先は闇、運を天に任せる、與えられた仕事に全力で取り組む)。不過,《任天堂歷史(1889-1980)--從花札到FC》作者Florent Gorges在書中對上面的說法提出了異議。他在書中寫到,“任天堂”的真正來源是公司19世紀后半期--確切地說是1889年曾發行的一款花札牌(日本民間一種紙牌游戲,念作hanafuda)。那么這和任天堂又有什么關系呢?書中說,任天堂將這款花札牌取名為“天狗”(tengu),即日本民間神話故事中一個大鼻子的惡魔,此為“天”字出處。而去大阪和京都的游客如果想賭博的話就會先揉揉自己的鼻子。鼻子一詞在日語里又和花朵是同樣的發音(hana)。而“任”字和中文差不多,有“讓某人做某事”之意。所以,將這三字組合在一起,可得“玩天狗花札的圣地”及“做天狗花札的公司”的雙關之意(原來最初是為了宣傳紙牌啊)。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細節。根據外媒Kotaku得到的消息,即使是公司創始人的曾孫山內溥先生也不知道公司名字背后的真相,所以才會給出“將運氣交給老天”這樣一個解釋。不愧是百年老店,歷史悠久到連自家掌門人都搞不清楚。跟索尼一樣,世嘉是個“歐美味”特別重的日本游戲公司。原來,1940年世嘉成立時,即是在美國夏威夷進行注冊,當時的名字叫“Service Games”。1951年,公司搬到日本東京,制作投幣游戲和自動唱機。1965年,世嘉與競爭對手羅森企業(Rosen Enterprises)合并,于是就有了現在的世嘉公司。“SEGA”一名則是縮寫自公司的原名。根據暴雪的創始人之一Frank Pierce所說,暴雪的命名故事并不神秘:“查詞典、找候選詞、篩選淘汰、內部反饋、再由法務同事查查是不是能用,完了我們拿到手的就是“blizzard”。而之所以是“Blizzard Entertainment”,是因為我們感覺,除了游戲,暴雪還能做點別的,比如電影、小說、漫畫之類的?未來的事誰說得準,所以我們想說保留個可能性。至于“blizzard”一詞的深厚內涵?真的沒有。那時候Allen啥都沒想直接就去翻詞典(Allen Adham,暴雪創始人之一,2004年離開暴雪,12年后再度回歸)。”不過,Frank Pierce沒有提到的是,暴雪最早名為“Silicon&Synapse”(硅與神經鍵),后知后覺的他們認為這個名字不夠接地氣,于是打算改名叫做“Chaos Studios”(混沌工作室)。還好,這個名字已經有別的公司用了,否則我們每次玩暴雪的游戲,在片頭都會看到這個無比中二的名字。1982年,特里普霍金斯離開了其任職的蘋果公司,自己出來創辦了EA。當時,公司的名字是“Amazin’ Software”。公平地說,這名字的確比較俗,除了霍金斯本人之外,全公司的人都很想給公司換個名字。后來,營銷部門的同事提出將公司名字改為“Softart”(軟件藝術),寓意公司致力于創造出在作品情感及美感上媲美其他藝術形式的游戲作品。可惜,這個名字已經被注冊了。之后,在一次全體會議上,命名選項層層過濾終于剩下“Electronic Artists”(電子藝術家)以及“Electronic Arts”(電子藝術)。在大家拿不定主意的時候,工程師Steve Hayes提出了一個在場的所有人都無法辯駁的論點:“我們(發行商)不是藝術家,他們(開發商)才是”。于是特里普霍金斯選擇了后者。
第一名-------EA (ElectronicArts) 中文名:藝電(看英文名字前面是Electronic,就是“電”的意思,Art是“藝術”的意思,連起來就是“藝電”。但是不知道為什么要反過來讀,大概和英文名字姓在后面有關吧!) 商標: 旗下公司:EA GAME 、EA SPORT 這兩個應該是EA原創開發團隊 知名游戲品牌: EA Sports的《極品飛車》系列,FIFA系列,NBA系列等等。 EA Games的指環王系列,中土之戰系列,榮譽勛章系列,命令與征服系列等等。 第二名-------Vivendi 中文名:維望迪(法國) 商標 : 旗下公司:(暴雪)Blizzard、(維爾福軟體公司)ValveSoftware,SIERRA,ACTIVTSION 知名游戲品牌: SIERRA的《半條命》《反恐精英》《指環王-魔戒之戰》《家園》等等。 Blizzard的《魔獸爭霸》《星際爭霸》《暗黑破壞神》《魔獸世界》等等。 ValveSoftware的《半條命2》等等。 第三名:育碧(UBISOFT):旗下公司: Gameloft等 Ubisoft Entertainment于1986年在法國巴黎成立,目前已經是全球最成功的交互式娛樂軟件開發和發行公司之一。躋身躋全球10大電子游戲發行商,歐洲第二大獨立出版商。 商標: 知名游戲品牌:《分裂細胞》《波斯王子》系列。 第四名:任天堂(Nintendo) “任天堂”緣出于成語“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社長山內溥在八十年代將主要業務從生產撲克牌轉向電腦游戲機。我們許多人都應該感謝的公司,正是紅白機FC把我們帶進了游戲的世界。 商標: 第五名:索尼娛樂(SCE) psp就是出自它之手,游戲也是數不勝數,不多介紹也知道。 商標: 第六名:柯樂美(KONAMI) KONAMI的輝煌時代早在FC機暢銷時就已開始,大批經典FC游戲都出自KONAMI。現在的KONAMI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基本是日系廠商的領袖。 商標: 知名游戲品牌: 《勝利十一人》系列,《寂靜嶺》系列,《惡魔城》系列個人最喜歡的,游戲基本精品。 第七名:卡普空(CAPCOM) CAPCOM是一家日本電視游戲軟件公司和發行公司,以制作動作游戲聞名世界,被業內稱為“動作天尊”。,成立于1979年。成立時原名“I.R.M.”,是一家電器零售商。在1983年時更名為“CAPCOM”,并在同時將其業務方向轉為軟件銷售。 公司名稱來源“CAPCOM”是由英文Capsule(膠囊)和Computers(電腦)所合成。 商標: 知名游戲品牌: 《生化危機》系列,《鬼泣》系列,《街頭霸王》系列,大量最經典的橫版街機過關游戲。 第八名:史克威爾艾尼克斯( SQUARE ENIX) 史克威爾艾尼克斯(日語:スクウェア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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