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统未清账和已清账的区分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
SAP系统未清账和已清账的区分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業務:
未清項和已清項的概念:
未清項( Open Item ):表示財務憑證行項目的一種掛帳狀態,提示該項目需要被 clearing.
為什么需要使用到未清項管理呢?
記錄完整的業務交易。比如客戶 A 有兩筆應收款 A1 和 A2 , A1 因業務糾紛,需進一步交涉,所以客戶 A 先針對 A2 付款,若沒有未清項管理, 這筆收款只能按照時間順序靠前的交易 A1 先執行了
操作:
在 SAP 中,使用 FBL1N, FBL3N,FBL5N 來分別查看供應商、總帳、客戶類型科目的未清帳和已清帳。
供應商( K ) BSIK( 未清 ). BSAK( 已清 )
總帳( S ) BSIS. BSAS
客戶( D ) BSID. BSAD
I 表示未清 A 表示已清
注意:必然的,這 6 個表的數據與 BKPF 和 BSEG 表有一定的冗余
未清項和已清項的概念:
未清項( Open Item ):表示財務憑證行項目的一種掛帳狀態,提示該項目需要被 clearing.
為什么需要使用到未清項管理呢?
記錄完整的業務交易。比如客戶 A 有兩筆應收款 A1 和 A2 , A1 因業務糾紛,需進一步交涉,所以客戶 A 先針對 A2 付款,若沒有未清項管理, 這筆收款只能按照時間順序靠前的交易 A1 先執行了
操作:
在 SAP 中,使用 FBL1N, FBL3N,FBL5N 來分別查看供應商、總帳、客戶類型科目的未清帳和已清帳。
供應商( K ) BSIK( 未清 ). BSAK( 已清 )
總帳( S ) BSIS. BSAS
客戶( D ) BSID. BSAD
I 表示未清 A 表示已清
注意:必然的,這 6 個表的數據與 BKPF 和 BSEG 表有一定的冗余
| 如果這些業務被清帳了,則對應的記錄會從BSI*轉移到BSA* 一. Tcode:FBL5N(可找到所有cleared item和open item項) (圖片略) 注意:綠燈項為cleared項目,不能在FB05中使用 紅燈項為open項目,能在FB05中使用 在BSEG表中有這樣的規律: For example: Posting Key (BSCHL) Amount in document currency(WRBTR) 04 0.90 04 3900 04 1300 17 5200.90 規律:(17) = (04)+(04)+(04) (BKPF財務憑證抬頭) BSID表中的三項: Posting Key (BSCHL) Amount in document currency(WRBTR) 04 0.90 04 3900 04 1300 疑問: 按說, "如果這些業務被清帳了,則對應的記錄會從BSI*轉移到BSA*",為什么業務被清帳之后,這些項還被保留在這個表中呢? 正解: BSIS表中會記錄所有曾經發生過的帳目,不管是未清還是已清,很全!! SAP提供了三種清賬處理邏輯:標準清賬、部分支付清賬和剩余項目清賬。 三種清賬方式都是為了同一目的,功能相同,可能還有交叉重復的地方,但實際應用的條件不盡相同。 部分支付清賬可以根據需要分批處理未清項;規范操作生成的明細賬可以清晰地反映業務發生的過程,便于查詢和對賬使用。尤其適用于一筆借款分幾次歸還或一筆貨款分多次收回的情況.部分清賬不會生成新的應收帳款,不會影響帳期. 部分清賬在做完最后一筆還款或 收款后對所有item一次做cleared動作。 剩余項目清賬方式可以理解為每次清賬后系統會把剩余的未清項金額計算出來,對剩余金額另產生一個open的item, 下次清賬時再對該剩余金額進行未清項處理。優點是能隨時反映某筆未清項剩余未清的金額。但是生成的明細賬無法真實反映未清項業務分批處理的交易記錄,不便于查詢使用,而且虛增了發生額; 剩余清賬會生成新的應收帳款,默認會影響帳期,但通過后臺可設置不影響帳期。 針對供應商,清賬后,未清項表示未付的賬款。 針對客戶,道理相同。 針對總賬科目GR/IR,清賬后,未清項表示已收貨但發票未到的明細行。 |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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