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保险案结局
泰康人壽、新華人壽、建信人壽保險、平安養(yǎng)老保險,周家人最后將他們分別告上法庭,并追加荊門市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為第二被告。
家屬發(fā)現(xiàn),周華從2009年開始在荊門市的各大保險公司為自己辦理了22份意外保險。如果賠付,周家人將拿到1097萬元的高額賠付費。
然而,在申請理賠的過程中,平安人壽,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中國人壽等11家保險公司以“騙保”為由、華安保險等11家保險公司。荊門周華保險案為2016年6月1日,荊門市私人老板周華在京山縣雁門口鎮(zhèn)發(fā)生交通意外,周華本人因溺水身亡。在善后工作中、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zé)任的商業(yè)保險行為,拒絕了周家屬的賠付申請。最后,十一家保險公司全部理賠。
總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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