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修訂)
- 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
- 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新規定
-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修訂)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居住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公民和戶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自治組織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以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實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發展經濟相結合、與幫助群眾勞動致富相結合、與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相結合。
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第四條 夫妻雙方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實行計劃生育是違法行為。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執行本地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工作實績的一項重要內容。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主管計劃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本條例的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工作部門應當結合各自的職責,做好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第七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第八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計劃生育協會、人口學會等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逐年提高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投入的總體水平。
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第二章 組織實施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第十一條 省實行計劃生育委員會兼職委員單位制度,市、縣(區)實行計劃生育機構兼職單位制度。兼職委員單位和兼職單位應當根據計劃生育職責分工,制定實施的具體措施。第十二條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按人口規模配備計劃生育工作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本轄區內計劃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設立計劃生育委員會,按人口規模配備專職計劃生育工作管理人員,負責計劃生育的具體管理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需要,設立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配備計劃生育工作專(兼)職人員,負責本系統、本單位計劃生育的具體管理工作。第十三條 城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實行單位法定代表人責任制,接受所在地鄉、民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第十四條 村(居)民委員會、大型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及流動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計劃生育協會,組織群眾開展計劃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第十五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制定計劃生育自治章程,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備案。
計劃生育自治章程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相抵觸。第十六條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為主,納入現居住地的日常管理。第十七條 全社會都要積極支持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各級宣傳、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報刊、影視、廣播、文藝等大眾媒體,負有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社會公益性宣傳工作的義務。第三章 生育調節
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
法律分析:我國頒布實施的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等,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頒布的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以上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使計劃生育工作有法可依,使依法管理和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相統一,也提高了育齡群眾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采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條 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新規定
2021年8月我國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計劃生育法,主要有以下幾點新規定:1.明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2.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
3.減輕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國家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4.支持優生優育: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針對育齡人群,開展優生優育知識宣傳教育,對育齡婦女開展圍孕期、孕產期保健服務。
5.新增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規定:國家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全文》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全文》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細則的實施。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和省政府確定的標準,對撥付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予以保障。
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
第四條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由副科級以上負責人負責計劃生育工作。
村設若干育齡婦女小組,組長負責本組計劃生育的具體管理和服務工作。村民委員會對村育齡婦女小組長給予適當報酬。
第二章生育調節
第五條婚姻登記機構、醫療保健機構和戶籍管理機構應當與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建立通報制度,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夫妻可以申請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第七條符合《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條件,因生育病殘兒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應當申請病殘兒醫學鑒定,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鑒定工作。
第三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八條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條例》規定的獎勵婚假、產假、護理假的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按獎勵假天數支付本人工資報酬。
屬于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施行節育措施的受術者,按下列規定享受節育假:
(一)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術后7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劑的,休息不少于3天;
(三)施行輸精管結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
(四)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
第十條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后的節育假,按接受手術時懷孕的月份確定:
(一)懷孕不滿2個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
(二)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
(三)懷孕滿4個月不滿6個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
(四)懷孕6個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
第十一條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同時采取下列節育措施的受術者,除享受本細則第十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假期外,再增加以下假期: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天;
(二)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息10天。
有其他需要延長節育假期的特殊情況,應當由兩名以上醫師確定。
第十二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第十三條生育的第一胎為雙胞胎或者多胞胎(只有一個子女存活的除外)的,不享受《條例》規定的獨生子女家庭獎勵。
第十四條享受獨生子女家庭獎勵的夫妻離婚或者喪偶后,再婚前的雙方或者喪偶一方可以分別享受原獎勵,再婚后自愿不生育的也可以繼續享受原獎勵。
第十五條《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獎勵、補助費的來源:
(一)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支付;
(二)屬于企業職工的,由企業支付;
(三)一方屬于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另一方屬于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的,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一方單位支付;
(四)雙方均屬于城鎮無業居民,或者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另一方為農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辦事處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
(五)雙方均屬于農村居民的,由所在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中支付,確有困難不足支付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
第四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十六條實行計劃生育的已婚育齡夫妻,有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享受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的權利。
第十七條《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實行計劃生育的已婚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包括:
(一)發放避孕藥具;
(二)孕情、環情檢查;
(三)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四)終止妊娠手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未采取避孕節育措施造成懷孕而實施終止妊娠的除外);
(五)輸精(卵)管結扎、手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六)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診治(個體醫療機構實施節育手術或者恢復生育手術造成并發癥的診治除外)。
第十八條向農村居民中實行計劃生育的已婚育齡夫妻免費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依照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衛生、物價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向城鎮居民中實行計劃生育的已婚育齡夫妻免費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除避孕藥具外,本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的費用按以下途徑解決:
(一)參加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的,由保險基金統籌支付;
(二)未參加上述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或者地方財政負擔。
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條因計劃生育手術造成醫療事故的,按照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的子女送他人收養后,又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送他人收養的子女,應當計算為其生育子女總數。
再婚夫妻不符合《條例》規定而生育的,其生育子女總數按多子女一方累計計算。
第二十一條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不得因夫妻離婚或者將子女送他人收養為由,而免征其社會撫養費和免于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第二十二條《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非法為他人實行計劃生育手術,包括以下情況:
(一)開展計劃生育手術的機構未經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
(二)未按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的;
(三)屬于個體醫療機構的。
第二十三條社會撫養費的征收,依照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執行。
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托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應當自代收代繳機構收到社會撫養費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將社會撫養費繳入指定的金融機構。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困難的,依照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程序辦理。
經批準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由作出社會撫養費書面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受委托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應當在3年內分期繳清,但第一年繳納的數額不得低于總額的50%。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未按本細則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由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受委托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責令其繳納,并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2‰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可以由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式樣,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印制,免費發放。
第二十七條本細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6日公布的《河北省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条例)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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