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小组的设置(工会小组的设置几人)
1. 工會小組的設置幾人
工會,或稱勞工總會、工人聯合會。工會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發組織的社會團體。這個共同利益團體諸如為同一雇主工作的員工,在某一產業領域的個人。工會組織成立的主要意圖,可以與雇主談判工資薪水、工作時限和工作條件等等。 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工會干部,根據需要,可以是專職,也可以是兼職,比較適應各種不同情況。 工會一般設置主席一名,然后企業、事業單位各部門設置基層工會主席一名。
2. 工會小組的設置與組建
一、成立工會流程圖: 成立籌備小組 → 開展宣傳工作 → 發展會員 → 選舉會員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工會組織 → 選舉結果報批 二、成立工會說明: 1、建立籌備小組:籌備小組大約5-7人。
分設為組長、副組長、成員若干名,并報市、區總工會備案建檔。2、開展宣傳工作:由籌備小組編制及印刷宣傳資料分發全體員工,宣傳內容包括工會法,勞動法,會員資格,工會作用,如何加入工會,成立工會的意義和作用。3、發展會員:印刷規范的假如工會申請表格,發展和吸收正式會員。4、選會員代表:召開全體會員大會,選出會員總數的不少于15%的會員為工會代表。5、成立大會并選舉工會組織:召開公司全體會員大會,在會員代表中選舉產生公司工會組織。6、選舉結果報批:將選舉結果報上級工會審批。
3. 基層工會小組怎么設
一、向上一級工會以書面形式提出建立工會組織及工會籌備組成員的請示報告在報告中,應說明以下內容:
1、本單位的基本情況:成立日期、性質、職工人數、地址、注冊資本、流動資本、生產經營項目、黨政領導人的配備、及其主管單位等情況。
2、群眾對于組建工會的意愿,要召開本單位職工參加的討論組建工會的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
3、組建工會應征求黨政領導對本單位組建工會的意見。黨政領導應依法給予支持。
4、由3-5人組成工會籌備組,具體負責籌備期間的工作,在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前暫時代行工會委員會職責。
二、成立籌建工會領導小組:
籌建組成員3-7人,組長由單位黨政領導擔任,成員由有關部門及工人代表組成。籌建組成員原來不是會員的,要先向上級工會申請入會,辦理入會手續。籌建組的成立及成員名單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工會呈報批準。
三、發展會員,做好填表登記工作:
對職工進行工會基本知識教育,開展組建工會的宣傳發動工作,號召職工積極申請加入工會。對原有會員憑會員證或工會組織介紹信進行登記。未入會的職工填寫好會員入會。
申請表,由籌備組審批,組長做審批意見。同時做好組織工作,一般應按照生產(行政部門)班組建立工會小組,民主選舉小組長,張榜公布會員名單。
四、做好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推薦工作。
籌備組按照擬設委員人數,提出名單,征求廣大會員意見,征得企業領導同意,呈上級工會組織批準后,提交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候選人要比應選人數多1-2名),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等額產生。
五、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基層工會委員會。
召開大會前應擬好會議議程,起草好會議報告。會議議程:
1、籌備組作籌備工作報告;
2、介紹工會委員會候選人基本情況;
3、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委員會一般設正式委員名額3-11名。根據本單位實際可設主席、副主席(女副主席兼女職工委員會主任)、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宣教文體委員、生產委員、勞動保護委員、生活福利委員、女工委員、工會財務委員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選舉結果與候選人名單不一致的,應以選舉結果為準。
當選人的票數超過有選舉權的應到會人數的過半有效。工會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的委員會產生后,召開第一次工會委員會議,進行分工和研究工作。
六、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產生及比例:
1、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一般應以工會小組為單位,由會員直接選舉產生;
2、代表條件:代表應具有廣泛性和一定的先進性,代表中生產骨干、積極分子、婦女代表應占一定比例。
七、召開工會基層組織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按會員的比例規定為:
1、會員在100人以下者,召開會員大會;
2、會員在100人至200人者代表為40至50人;
3、會員在200人至500人者代表為50至70人;
4、會員在1000人以上者,代表為100至150人。
八、做好上報審批手續:
選舉產生的委員會委員,包括正、副主席和經審委員會委員、主任必須請示上級工會批準。請示必須寫明籌建情況;應參加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人數;實際出席人數;選舉產生委員、正、副主席、主任的得票數;專兼職工會干部的年齡、文化程度及擬享受的職務待遇等情況。
九、刻印公章:
待上級工會對工會委員會批準后,持批復復印件及刻制公章的申請書(一式三份)按隸屬關系到所在區、縣或市總工會組織部辦理刻章手續,到當地公安局刻制公章。
注:需向上級工會提供的材料:
1、《關于建立工會籌備組的函》;
2、《申請建立工會組織的報告》;
3、《關于申請召開首次會員代表大會的請示》;
4、《關于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結果的報告》;
補充:
①一般情況下,提供材料蓋公司章后向所屬社區工會聯合會上報;
②企業行政負責人、合伙人及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工會委員會候選人提名中有基層員工;
③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是工會委員會成員,但不能是工會主席和財務委員。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是普通會員。
4. 工會小組長可以指定嗎
1為支持各基層工會小組更好地開展活動,機關工會在全年經費預算中列支基層小組“文化活動專項經費”,特制定本辦法。
2各基層工會小組經費額度,全年經費有兩部分組成:
(1)各處室上繳的工會會費,全額返回的部分;
(2)機關工會經費中抽出的部分。經費額度只能用于本年度,不能結轉下年度累積使用。
3可申請使用經費的活動內容:
(1)文藝聯歡活動;
(2)聯誼活動;
(3)參觀活動;
(4)具有可行性的體育項目比賽等。嚴禁將活動經費挪做宴請之用。
4申請使用經費程序:
(1)上報活動計劃方案。工會小組要開展活動,須制訂活動計劃方案,上報機關工會備案。活動計劃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①活動名稱;②時間;③地點;④計劃內容;⑤活動組織者;⑥費用預算;⑦部門領導認可(簽字)等;
(2)登記。由工會小組長填寫《工會小組使用經費申請表》。工會主席確認,提取支票;
(3)復賬。工會小組活動開展完畢后,于5日內,憑正式報銷發票到機關工會填寫報銷單,由機關工會主席簽字確認后到機關財務科復賬。
5. 多少人可以設置工會小組
你可以到上級工會要一本《工會會員手冊》
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是為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各項職權服務的專門工作機構。設立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是職工代表大會開展民主管理活動,并充分發揮應有作用的組織保證和制度保證。實踐證明,設立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有助于更好地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各項職權,有助于職工代表大會開展經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動,有助于吸收更多的職工代表參加日常的民主管理。因此,要重視發揮專門小組的作用。
1、專門小組的設置。
專門小組的設置,應根據職工代表大會行使職權所需要和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一般應設置生產經營、規章制度、生活福利和評議干部等專門小組。除此之外,職工代表大會還可以根據執行某項臨時性民主管理任務的需要,設置一些臨時性的專門機構,如職工住房制度改革監督小組、提案審查委員會等,這些臨時性的專門機構待工作任務完成后,即可撤銷。
2、專門小組的人員組成。
專門小組的成員,一般由職工代表中提名產生,同時也可聘請非職工代表參加。
專門小組人員在組成過程中,應注意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專門小組成員一般應具備熟悉對口業務、政策,有一定的組織活動能力,辦事公道,群眾威信較高等條件,同時專門小組主要從不擔任部門以上主要領導職務的種類人員中選擇。二是專門小組成員的數量一般由5至9人組成,大型企業可適當增加。三是專門小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至2名。四是專門小組成員的任期應與職工代表大會的任期相一致,根據需要,職工代表大會也可對專門小組成員的任期進行調整。五是專門小組成員的產生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程序。
《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專門小組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審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的有關議案;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審定屬本專門小組分工范圍內需要臨時解決的問題,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予以確認;檢查督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職工提案的處理;辦理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上述規定,各專門小組必須結合所擔負的各項民主管理業務的特點,制訂出各自的工作職責和任務。
1、生產經營專門小組
這是職工代表大會為審議企業生產經營重大決策而設置的專門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為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廠長關于企業經營方針、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基本建設方案、重大技術改造方案、職工培訓計劃、財務預決算、自有資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賃經營責任制方案等,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并監督檢查職工代表大會有關生產經營方面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
2、規章制度專門小組
這是職工代表大會為審查企業重要規章制度而設置的專門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為職工代表大會審查同意或否決企業重要規章制度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并監督檢查職工代表大會審查同意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3、生活福利專門小組
這是職工代表大會為審查同意或審議決定有關企業內部分配和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而設置的專門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為職工代表大會審查同意或否決工資調整方案、資金分配方案,審議決定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職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并監督檢查職工代表大會上述有關決議的貫徹執行。
4、評議監督干部專門小組
這是職工代表大會為評議監督企業各級行政干部而設置的專門機構。在職代會評議企業行政領導干部期間,在企業評議監督干部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為職工代表大會評議各級行政領導干部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評議監督領導干部的建議和方案;同時,通過各種形式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對各級行政領導干部的監督權。
(其他根據本部門需要設置制定)
6. 工會小組成立的條件
企業建立工會組織的程序
1、建立工會籌備組,向當地總工會提出建會申請。籌備組人員可以由上級工會與職工和企業代表協商產生。
2、開展宣傳、發展會員。經批準成立后籌備組向職工宣傳工會的性質、任務并發展職工加入工會。(職工需填寫自愿加入工會申請表(申請表格式不限))
3、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
1)會員在200人以下的,原則上應召開全體工會會員大會。會員在200人以上的,一般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員民主選舉產生。(代表比例一般在20%,職工人數越多,代表比例越小)
2)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候選人名單由各方磋商提出。工會委員會候選人實行差額選舉。
3)工會主席、副主席可以由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也可以由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
4、選舉結果報上級工會審批。
5、經上級工會批準后,基層工會正式成立。刻制印章,設立獨立帳戶,辦理社團法人資格登記,正常開展工作。
7. 工會小組劃分
一個單位、企業只能成立一個工會,但可以成立多個工會小組。解釋如下:1、一個大公司,而且下面有很多分公司,分別在不同地區,那總公司成立了工會,下面的分公司一樣可以成立工會。
2、下面的分公司有必要成立工會的可成立工會,如果下面的分公司不想成立工會的,總公司出示成立工會的材料,并上交成立工會的材料復印件給分公司所在地的上級工會即可。
3、如果是一個公司,沒有其他分公司,那只成立一個工會,不可多建,也不能重建。
4、工會小組,是指公司成立工會根據工會工作情況分部門、分科室所形成的小組,其小組成員,就是里面的工會委員包括經審委成員、女職工委成員、工會主席、工會會員。
5、工會小組是由聯合基層工會組成成員中的某個法人單位的會員組成,這涉及到聯合基層工會的概念。
6、分工會是根據公司的分公司有多少,分別分布在哪些地方,來成立分工會。
8. 工會小組成員人數選擇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有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
企業職工較多的縣鎮、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
縣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
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幾個行業,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全國的或者地方的產業工會。
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修正)》第二章第十日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也就是說如果你單位有會員人數達到25人就必須建立,現在的做法是要求普及工會組織。
企業工會的員工人數規定:
1、各類非公有制企業有職工25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并歸屬鎮工會管理;職工10人以上,但不足25人的可建立基層工會,選舉產生工會主席(或組織員)及經費審查員1人;職工10人以下的組成工會小組,推薦1名工會負責人(或工會小組長),并歸屬所在區域的社區(村)工會聯合會管理;職工50人以上,年銷售值500萬以上的規模企業,必須獨立組建工會委員會,并歸屬鎮工會管理。
2、企業女職工25人以上,還應建立女職工委員會,女職工不足25人的,可以設立女職工委員。女職工委員會(委員)成員由同級工會提名、協商組成,女職工委員會委員在同級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3、職工50人以上,年銷售值500萬以上的規模企業在建立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同時,還應建立女職工委員會(女職工不足25人的參照上條執行)、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其各組織的主任由同級工會委員會正式委員擔任,其他成員由企業工會與黨組織一同提名協商確定(企業未建黨組織的,企業工會與行政領導一同提名,協商確定)。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工会小组的设置(工会小组的设置几人)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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